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煤炭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鲁煤人教[2016]66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我省煤炭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247号)要求,现就申报推荐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标准条件,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2016年度煤炭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推荐工作,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和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的名单,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务员及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外,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实行按岗评审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岗位要求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实行评聘分开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原则上不再推荐评审。具体推荐人数由各市、各部门(单位)按照单位岗位设置和人才队伍需求情况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淡化论文、奖项数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
按照《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人社发〔2016〕22号)有关规定,在职称评审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师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对待;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对待。
按照《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试行)》(鲁人社发〔2015〕63号)规定,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受本人国内任职和年限限制,按照业绩、能力、水平可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国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须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用年限、学历、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内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是否真实准确。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其中,所在单位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份(A4纸型)。评审表必须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的统一规范表格,不得自行网络下载、打印装订。评审表、简表凡是涉及到工作单位的填写,都要和其工作单位所加盖公章相符,单位公章应当清晰可读;评审表、简表上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的意见、日期、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都要填写,缺一不可,且加盖的日期要符合实际顺序,不能出现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日期比单位核实意见日期早等不符合正常逻辑顺序的现象;评审表、简表上填写的工作单位应与单位法定公章一致;专业技术职务的填写要规范,申报副高的评审表中,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应填写工程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填写高级工程师,现所从事专业处填写目前从事的专业,且专业名称要规范,要和评审系统中的现所从事专业(矿山开采、矿山建设、矿物洗选、加工、科研与技术开发、设计、施工建设、生产)相符,不可出现评审系统中选项以外的专业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其中填报的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表(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的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签名。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原件一式3份(A4纸型)。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原件一式2份(务必从系统下载,具有一览表标识码)。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一份,经单位审核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书丢失的,可提交本人《毕业生登记表》。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单位聘书文件或聘书原件。聘任文件或聘书上的聘期要和评审表、简表上的聘期相符。
7、《“六公开”监督卡》1份。
8、对于申报破格晋升的材料,所在单位及呈报部门应按照破格申报条件认真审核。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所在单位出具破格晋升推荐报告一式2份,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破格申报经济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
9、《承诺书》1份。为了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现要求所有申报人员均须签署《承诺书》,在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后,不得再更改呈报材料中的任何内容。
10、《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统计表》。
11、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执行。申报煤炭工程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不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已经取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可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12、2016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继续推行网络化申报和评审,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络版),申报人员可从http://sdzc.sdeic.gov.cn或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登陆,进行填报。
三、补充完善高评委专家信息库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煤炭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请各单位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的标准要求,推荐上报2016年煤炭工程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委专家库,将相关表格及详细资料填写完整后,随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煤炭工业局职改办,今年报送的高级评委专家库名单要在去年报送的专家库名单基础上至少调整1/3。
四、报送时间安排
请各市、各单位务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煤炭工程高级申报材料准备和网上申报推荐工作,拟定于10月10-12日召开材料报送及初级审查会议,统一时间报送、审查。届时,各申报单位须于会议规定时间报送材料至规定地点,并抽调两名职称工作人员参与材料初审及抽查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材料同时报送申报人员名单及电子版1份。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2016年8月26日
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煤炭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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