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度山东省林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评审材料的通知
鲁林人字〔2016〕214号
有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247号)文件要求,现就报送2016年度山东省林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推荐评审材料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掌握推荐标准条件
1、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评审范围、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呈报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时,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任职年限等条件。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林业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林业相关的专业技术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公务员及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在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事业单位组织推荐时,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推荐委员会,其中在专业技术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少于80%。未经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推荐和公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8]71号)规定要求,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原件)。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
已实行按岗评审的地区、部门,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实行评聘分开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原则上不再推荐评审。具体推荐人数由各市、各部门(单位)按照单位岗位设置和人才队伍需求情况确定。
2、认真执行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凡不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年限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必须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要严格控制,申报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总申报人数的10%。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报告,说明破格申报原因、依据和条件,业内专家评价意见和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印鉴后上报(原件1份)。无以上有关材料高评委一律不予受理。
3、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络版),申报人员可从http://sdzc.sdeic.gov.cn网站登录,进行填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相关政策规定、表格式样及有关信息可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查询。
二、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及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1份。必须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规范的印刷表格并手写填表,不得使用单页自行装订的表格。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时,应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封面单位名称必须与表内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致。所在单位必须填写法定全称。如“XX市、县(市、区)、镇)XX站(所、场、中心等),不得填写“XX市、县(市、区)XX局”,填报单位与加盖公章一致。其它相关内容也必须填写完整一致。
以“局”和“办公室”命名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申报时,必须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申报人不是列入公务员法管理范围人员的证明。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一式3份,必须手写填表并贴同底彩色照片(1寸)。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20份。(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生成,A3纸型打印,呈报部门盖章。其中原件3份,其余可为复印件)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其中,填报“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不得超过3项(含行政奖励、荣誉称号等),论文(著作、作品等)不得超过3件且《一览表》与《评审表》以及系统一致。获奖证明一律不受理。等级和位次要填写完整,其中位次必须用X/X表示。
4、反映本人任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
5、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7、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16〕29号)要求,申报林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不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已经取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可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8、《“六公开”监督卡》1份。
9、改系列申报,须呈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一式20份(其中原件3份,其余可为复印件),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
10、提供“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1、由系统生成的《2016年度林业工程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和《2016年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上报材料情况统计表》各1份并加盖公章(原件)。其中《统计表》要明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的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13、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上要清晰注明申报人姓名、呈报单位、晋升职务资格、晋升方式及材料目录、件数。
三、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审核把关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用年限(在聘5年以上)、学历、科研成果、论文、著作、年度考核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要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其中所在单位必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建立职称评审违纪违规信息档案,对违反政策规定将严肃查处。
四、关于材料报送
各市林业局要与市人社局沟通,认真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和呈报;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按申报人所在单位隶属关系推荐申报;城市无工作单位的职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推荐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派专人报送到省林业厅人事处,不受理个人报送和二次补报。
五、注意事项
1、2016年度林业高级工程师评审个人申报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www.//sdzc.sdeic.gov.cn/),逐级申报。
2、所有申报人员均须在软件中上传本人照片。并将录入的论文、成果、授奖证书等扫描件上传(JPG格式,150dpi),著作仅扫描上传封面、编辑人员页。
3、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及城市无工作单位的职业者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时必须填写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及加盖人事档案托管单位公章。
4、递交申报材料时,请把《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按顺序集中上报。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山东省林业厅人事处(济南市文化东路42号办公楼436房间)
山东省林业厅
2016年8月25日
(联系人:李磊 电话:0531-88557624 1506610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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