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突破自贸区跨境贸易区块链应用中的法律困境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无论是私法性质的国际商事规则还是公法性质的国际贸易管理规则,中国均应积极参与协商谈判,阐述中国立场。在区块链技术开发领域,中国已经走在世界前列,有能力为跨境贸易区块链应用方面国际规则及标准的统一制定贡献中国力量。一是在私法性质的商事规则领域,针对国际货物买卖,可结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及《国际商事合同通则》(PICC)等国际性规范的现有规定,通过修改现有规则或制定新规则的方式,明确智能合约等区块链技术的法律性质、区块链运用中的责任主体及免责事由,保障当事人意思自治,推动制定智能合约等技术在跨境买卖中应用的国际统一规则或标准,便利各国当事人通过区块链签订履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针对国际货物运输及支付,协商制定海运、空运、铁路运输、多式联运、保险、支付等各个环节的区块链应用标准及规则,留足区块链EDI、区块链提单、区块链票据等新生事物的发展空间。二是在公法性质的国际贸易管理规范领域,可以发挥我国在区块链场景应用中的优势,通过区域性合作在部分国家间率先形成可供参考的区块链跨境贸易规则,尤其在贸易便利化、跨境电商领域针对区块链平台的应用规则加以明确。在全球多边合作中,可借助联合国、WTO等重要平台,展开跨境贸易区块链应用监管规则的谈判,逐步形成对贸易、运输、支付等领域监管的统一标准。鼓励全球更多交易主体、监管主体上链,鼓励中国区块链企业与各国区块链研发企业合作,同时率先在我国自贸区先行先试,逐步推动覆盖全球的跨境贸易区块链建设。
从“十四五”规划可知,数字中国是今后我国要着力打造和建设的领域。区块链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针对区块链的立法亟待完善,其中跨境贸易领域因其复杂性,是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未来可就其立法形式及内容作如下完善。第一,对立法形式的完善。鉴于区块链技术尚未成熟,目前中央和地方立法仅作出了框架性规定。因此,在中央立法层面,可通过修改现有立法或采用专门立法的方式,就区块链技术应用于各领域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加以统一规范,赋予较高的立法层级。在地方立法层面,各地可根据自贸区建设发展需要,细化区块链跨境贸易应用规则,通过先行先试总结经验,进而在全国推广。第二,对立法内容的完善。在私法领域,今后可明确对智能合约等技术的规范,不仅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对区块链平台、代码编写者、程序开发者等主体责任也需予以明确规定。在公法领域,需利用区块链技术在各自贸区试验的成果,加强区域间合作,这也能为其他自贸区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兼顾全国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跨境贸易领域,各地虽各有优势领域,但区块链平台建设本身并无实质差别,统一监管标准和规则形成的难度相对较低。
总之,当前区块链技术尚未成熟,自贸区先行先试经验有限,因此在自贸区跨境贸易应用场景中存在诸多需要协调解决的法律问题。因跨境贸易涉及多个国家,因此我们需构建与完善多方面的规则。相信随着该技术的日益成熟,统一标准的出台也会加快,我国在区块链运用规则制定领域会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促进我国自贸区跨境贸易高效、迅捷、安全地发展。
(作者为华北电力大学法政系讲师)
【注:本文系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区块链技术在河北自贸区跨境贸易运用中的法律问题”(项目编号:HB20FX004)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Anna Duke, “What does the CISG have to say about smart contracts? A legal analysis,” Chicago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20, No.1, 2019.
②Arvin Kristopher Razon, “Liberalizing blockchain: an application of the GATS digital trade framework,” Melbourn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20, No.1, 2019.
③邓建鹏、孙朋磊:《区块链国际监管与合规应对》,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9年。
④陈伟光、袁静:《区块链技术融入全球经济治理:范式革新与监管挑战》,《天津社会科学》,202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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