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全球最大规模的自贸区建成在望,但贸易保护主义兴起、价值链重塑、地缘政治博弈加剧等使亚太地区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各国经济发展利益诉求更为多元,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面临更为复杂的挑战,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区内竞争性因素上升、区域大多边深入合作难度增加,美国加大对亚太事务的介入力度。对此,中国需坚持施行开放的地区主义,早日促成RCEP生效实施,稳定中美经贸关系,在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中积极参与国际经贸新规则的制定和新机制的构建。
【关键词】RCEP 亚太合作 经济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2020年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历经8年磋商终于达成,这“不仅仅是东亚区域合作极具标志性意义的成果,更是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胜利”。该协定覆盖全球人口、GDP、贸易总量约30%,具有重要地缘政治、经济影响力。但生效实施仍有待时日,印度、美国等国将有何作为仍存变数,加之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面临的复杂形势有增无减。
亚太地区宏观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化
近年来,亚太经济受制于全球经济结构性、周期性等风险因素,出现有效需求不足、贸易投资不振、债务水平高企等问题。美国单边主义政策加剧地缘政治动荡,区内宏观政治经济环境复杂。
经贸紧张关系加剧。此轮区内经贸关系调整主要以贸易摩擦的对抗方式展开,范围广、震荡强、持续久,美国系直接推手。在双边层面,除中美经贸摩擦,美国还迫使韩国对输美钢铁制品实行配额限制,重议双边自贸协定;终止给予印度发展中国家贸易普惠待遇(GSP),迫其重谈贸易条件;压日本在农产品、汽车等领域妥协,签署《日美贸易协定》《日美数字贸易协定》;日韩因二战时期劳工补偿等问题矛盾激化,相互采取激烈的报复措施;中韩经贸关系因韩国部署萨德反导弹系统问题倒退。在多边层面,美国施压墨西哥、加拿大,迫其在汽车、乳品市场等方面让步,达成《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议》,替代《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美经贸关系重构成为影响区域经贸关系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沉重打击原有利益格局,并对RCEP前景形成压力。
价值链重塑加速。此轮区内价值链重塑始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前,主要受成本收益关系驱动,部分劳动力密集型中低端产业、行业、生产环节等向具有生产成本、贸易比较优势的越南、印尼等地转移。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进一步扰动区内分工及贸易、投资、资源配置。中国持续向全球价值链上游攀升,区内产业和贸易转移效应显著,也出现向日本、韩国、美国等发达地区迁移现象。目前,区域内价值链、产业链调整仍在加速进行。
地缘政治因素影响上升。中国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群体崛起,推动世界权力和经济重心从欧洲、大西洋地区向亚洲、太平洋地区倾斜。以购买力平价计,2018年,西方工业七国的经济总量在全球GDP总量中占比降至29.72%,为历史最低水平,亚洲新兴和发展中国家这一数字为34.2%。而在1980年,该指标分别为50.87%和8.92%。国家和地区间实力与地位消长使国际秩序、规则调整、变革压力加大,大国竞争加剧,矛盾、分歧增加,呈多重复合博弈态势。主要经济体之间政治、经济关系饱受冲击。特朗普和拜登均意在利用美国传统优势地位,继续主导国际秩序新规则的制定。在此背景下,中国南海、台海等局势时为大国纷争扰动,成为地缘政治、经济博弈前沿,其走向成为决定地区形势的重大风险因素。
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面临新挑战
亚太地区宏观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改变了经济体之间的利益分配格局和各自发展预期,使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面临空前复杂挑战。
区域内经贸关系基调由“合作”转向“竞争”。上世纪90年代后,合作成为区内经贸关系基调,一体化步伐除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时期略有放慢,长期保持加速势头。1991年,区域内生效的双边和多边自贸协定仅有5个,目前增至160个。中日韩、东盟10+3等多边合作各有推进。奥巴马政府后期对亚太地区的地缘政治考虑上升,启动“重返亚太”战略,力推构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抢夺新多边贸易规则制定先手,经济体相互竞争的一面增强且呈新特征,即不仅约束缔约方之间与贸易、投资、市场准入相关的“边境”政策行为,而且向所谓“边境后”内政领域延伸,要求讨论竞争中立、劳工权利等方面的高标准、严要求。日本、澳大利亚等较发达经济体达成《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在推动形成新贸易形态、贸易模式、贸易规则等方面占据先发优势。印度、越南等发展中经济体实力仍弱,难以同时应对边境和边境后措施谈判。一些新自贸协定对贸易、投资自由化水平要求更高,形成一定排他效应,而非像以降低关税壁垒等为基本目标的自贸协定,更强调包容性。
大多边经济一体化路径遭遇阻力。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亚太地区深化经贸合作多以达成大多边自贸协定、建立一体化市场为实现路径,如“东亚自由贸易区”、“东亚全面经济伙伴关系”、亚太自贸区。2017年达成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但未涵盖中国、韩国、印尼等重要经济体,难以实现一体化市场等目标。
大多边经济一体化路径遇阻原因复杂,一是各方利益诉求分歧大。各方在发展阶段、产业结构等方面差异显著,对一体化所带来福利期待不同。发达经济体希望就知识产权等达成高标准规范,发展中国家则主张以关税、配额等手段加强自我保护。二是政治问题干扰。中日、日韩之间时因历史问题关系紧张,一体化进程常出现“进二退一”情形。三是大国干扰。美国等西方势力并不完全乐见东亚、亚太地区经济协作水平提升,不时直接或借力予以掣肘。
所以,亚太地区双边、小多边、区域和次区域自贸安排发展迅速,已达成的双边自贸协定数量居全球各地区之首。2007年,亚太地区签署并生效的双边自贸协定仅为21个,至2017年则增至127个。同时,这也带来了可能导致合作效率降低的“意大利面碗”效应。
美国加大对亚太地区事务介入力度。美国视亚太为其全球战略部署前沿,随其对华战略认知的变化,不断加强军事等资源整合。2017年,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明确中国为竞争对手,拜登也称中国为美国“最大的竞争对手”。美国拟订“印太战略”,与日本、印度、澳大利亚重启旨在制衡中国影响力的“四边安全对话机制”(QUAD),并辅以“蓝点网络计划”,拟通过密切与东盟投资、贸易关系,增强对地区事务的影响力。日本提出“印太构想”、韩国则制定了“新南方政策”、东盟推出了“东盟印太展望”予以呼应。显然,美国因素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直接影响迅速提升。
务实推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
亚太宏观政治经济形势愈益复杂多变,中国可选择具有全局影响的重要议题,稳步推进,寻求突破,勾画出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新一体化路线图。
推动RCEP尽早生效。RCEP是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关键步骤,落地实施有助于提升地区产业链效率,支持多边贸易体系。除因降低贸易壁垒而给成员国带来普遍福利,也为探讨与CPTPP等自贸安排对接的可行性创造条件。
各方务必把握RCEP签署良机,促其早日生效。目前,政治层面问题仍需审慎应对,一是印度参与RCEP问题。印度消极立场产生的政治效应或将发酵,某些国家出于大国平衡考虑或改变行动策略。二是持续激发中日韩合作动力问题。三国长期充当东亚区域合作“发动机”,是亚太产业链顺畅运行的关键环节,相互合作是促使RCEP成功的必要条件。中国应向日韩强调支持RCEP带来的实际收益,即不仅可为无双边自贸协定的中日之间、日韩之间创造事实上的自贸关系,也可发挥缓冲功能,减少历史问题等带来的冲击,保持三国经贸关系稳定。
稳定中美经贸关系。中美于2020年初达成第一阶段贸易协议,缓解了高度紧张的贸易关系,但经削减后的美国对华平均关税税率仍近20%,双方关于竞争中立、技术转让等结构性议题分歧尚未弥合。
为稳定中美经贸关系,一方面,需切实履行协议,并积极准备后续谈判,渐次形成中美新经贸关系的基础框架。所谓后续谈判,一是指下一阶段贸易谈判,对关键结构性议题中方充分研讨对案。二是指适时主动与美国就重要问题展开磋商,如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推动形成兼顾双方利益的资本流动新规则。另一方面,继续发挥中国超大型市场作用,提高美国商界对华“黏性”。第一阶段协议客观上肯定了中美相互依赖、相互需求的现实性。中国市场对美商具有强大吸引力,特别是芯片等高新技术行业,中国独一无二的市场规模、丰富多元的需求、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才可为其技术和产品提供广阔应用场景。
积极参与制定全球经贸新规则。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也是经贸新规则制定的过程。国际经贸规则正加速重构,旧规则机制的调整改革与新规则机制的形成创立并行展开,为一体化进程注入新议题,提出新任务。关税与非关税壁垒、争端解决机制、政府补贴等仍是谈判焦点、难点。同时,数字贸易规则、环保与劳工标准等议题日益突出。CPTPP等以高标准、高水平、便利化与自由化为目标,成为建章立制、催生国际经贸新规则的重要平台,首次将数据流通、政府补贴等写入自贸协定。《美墨加协定》《日美数字贸易协定》等也在电子商务、数字贸易规则方面先行一步。
近年来,中国在降低关税壁垒、加强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方面取得显著进步。中国加权平均关税税率仅为4.4%,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接近,谈判实力大为提高。当前,亚太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迅速,数字贸易额大增,传统贸易格局、价值增长模式发生深刻变化。中国需尽早准备就该议题与贸易伙伴展开磋商。为此,一是发挥中国跨境电商交易量大和电子支付手段应用普及优势,针对海关监管、关税征收、电子验证、支付结算等建立标准规范。二是加快关于数字贸易相关立法工作。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已成为其参与相关谈判的政策依据。三是在坚定维护数据主权原则基础上,在跨境数据自由流动与数据存储本土化问题上展现灵活性,如与各方就个人信息和数据存储使用等方面的作法交流互鉴,细化信息数据分类分级监管措施。
促进“一带一路”倡议与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调发展。“一带一路”倡议面向亚洲大陆与太平洋,向中亚、西亚、南亚等地区,辐射能力强,在深入推进亚太区域合作方面独具优势。实施七年多来,改善了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互联互通状况,提高了经济要素流动与资源配置效率,激发了市场连接和增长的潜力。联合国有关机构对其积极作用高度肯定。但因部分国家对“一带一路”心存防范,二者不仅未能相互促进,反而出现矛盾增加现象。今后,在推动区域合作进程中需更充分体现政府目标的原则性与政策行动的灵活性,对此前共建“一带一路”的实践进行梳理、总结经验,进一步明确目标,加强规划,引导其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首先,在赢得国际社会更广泛政治支持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增加开放度、透明度,调动更多政府、组织、企业等主体的参与积极性。再者,侧重发挥倡议在基础设施建设与联通方面的优势,从长远看,这有助于为区域合作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第三,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进一步发挥企业自主性和市场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创新在第三方市场的竞争合作模式。
(作者为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世界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参考文献】
①《外交部与联合国亚太经社会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外交部官网,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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