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不同判”在有关法院报道以及裁判文书上,时有出现,有时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再加上对法律理解没有定论,裁判的尺度也就自然地出现分歧。由于裁判尺度不统一造成相同事实不同裁判结果的法律荒谬,势必会引起公众对司法的质疑与责难。如果同一条法律同时存在截然相反的解释与适用,那么法律本身存在的预测功能和对当事人做事的指引功能就会无从谈起,就会引起社会公众甚至审判人员的理性观念的混乱。这严重危及司法权威及司法公信力,作为掌握审判权的人民法院,要求公平正义,如何在审判中体现出公平正义,那就是要同案同判!要做到同案同判势必要统一裁判尺度,所以人民法院应当解决统一裁判尺度问题。也只有统一了裁判尺度,才能体现出法院的公正谦明,也才能给审判人员心中有一个裁判的标准,在当事人的心中也有一个参照的准绳,更加有利于当事人的学法,更加有利于当事人的守法,也更能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
统一裁判尺度既是裁判的基本要求也是司法公正的评判标准。而裁判的尺度在内容上又区分为法律尺度、社会尺度和公平尺度。法律尺度是裁判案件的最基本的尺度,就是审判人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用法律所规定的尺度对案件作出裁决的过程。要运用好法律尺度就必须先准确地把握事实,其次对法律的理解要最大限度地接近立法的精神和本意,只有这样才能将法律尺度运用得准确恰当,也只有这样才能满足正义的要求。社会尺度表现为社会公众对裁判的态度,是支持的还是反对的。若是支持的则是一致的,那么你的裁判就容易得到遵守和执行,在社会中也就会得到更多的人的支持,这也就是一直强调的社会效果,但往往事与愿违,因为现在很多方面,法律的尺度与社会的尺度并不统一,这样所裁判出来的结果就会与社会大众所期望的结果不同。再加上社会尺度带有主观性、随意性,有时还具有地方性,和某些的偏见性。所以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在有的案件是得不到统一的。由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不统一,社会认同度就低,这样势必会增加执法的难度,提高社会大众尊法守法的成本,有时甚至会形成对立的局面。公平尺度是当事人对裁判过程和结果的心理期盼,也是对当事人双方利益最好的平衡和调整,同时与他人同类案件比较的相对值越接近,相对的差距越少,也就越显得公平。而判断一个案件是否公平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同案同判,而同案不同判也是裁判不公的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也是民众和当事人对法院诟病的最有力的证据!
但现实中对这三个尺度的认识和把握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效果,要想三个尺度完全的重合,完全的统一,显然是不可能的,那对于立法者和执法者的要求就会很高,社会的治理成本也会很高。若将法律尺度放在第一位,就有可能会脱离社会效果和公平效果,若将社会效果放在第一位,有时就会丧失法律效果和公平的效果。但在三者效果的关系中应当将公平的效果放在第一位,其次是法律效果,再次才是社会效果。且立法时最好是将法律上的评判标准和社会上的评判标准走向统一,这样才能在裁判中很好地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起来。因此要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更多的应在立法阶段来完成,也就是你所制定的法律规范的评判标准尽量与社会公众的评判标准一致或相接近。若一致的话你的评判就会得到大众的支持和认同,也就是说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也就会得到更好的统一。若评判标准不一致,你的裁判就不会得到大众的支持和认同,也就不可能取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所以作为一个审判人员运用法律标准来评判案件,若立法时的法律评判标准与社会的评判标准不一致,那么审判人员的裁判结果不可能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所以要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更多的应是在立法层面来完成,因此对于执法者则更多的应该追求法律效果与公平正义效果的统一。
本文所说的同案是指法律事实上基本相同,也就是查明的法律事实的要素基本相同,但具体的时间、地点、人物、关系等可以不同。同判是指判决的结果应当相同,而法院的判决是依據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的方法,对争议的当事人作出裁决的过程。还有一种理解就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或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之内的处置,其处置是否更符合于实际。例如:甲向乙借款由丙担保,由于乙无力还款,甲、乙、丙进行了协商,乙的债务转让给了丙,由丙出具借条归还甲的借款,此后丙也未还款,甲起诉法院要求丙两夫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在该类案件中甲、乙、丙可以是不同的人,借款的数额也可以不同,借款的时间和债权转让的时间等可以不同,但借款和担保相同,债权的转让的时间先后也相同就好,这样的案件在本文中就指为同案。同判是指本案中判决对丙两夫妻是否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还是不承担还款责任,这应当统一,不应当有的案件判决丙两夫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有的案件却判决丙的夫或妻不承担还款责任,这就是本文所指的同判。
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大众均可以在网上查找到相类似案件的判决,再加上现在开庭也已经直播了,通过网上就能够发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如果别有用心的人进行大力宣传那对中国的法治就会出现负面的影响。由于网上都能看到,这样的负面效已不再局限于某一地区,其影响会波及到全国乃至全世界。
上一篇:浅谈高中生法律意识的现状与培养
下一篇:浅谈交际法在高职高专英语听说课程中的应用
相关文章推荐
主页 > 论文欣赏 >
统一裁判尺度是法治的基本要求
2019-05-09 来源:青年与社会 作者:褚天有
Copyright© 2011 - 2019 雅诗论文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11013941号
客服QQ:308902193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国基路交叉口居易国际1号楼
客服QQ:308902193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国基路交叉口居易国际1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