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面对传统村落文化生命力的不断消解,挖掘、保护、传承传统村落文化成为当代传统文化发展的重点内容。然而,我国传统村落文化生命力激活与延续面临空心化与文化变迁、乡村旅游带来的伪复兴、景观文化破坏与同化、文化管理缺位、文本媒介缺失等困境,理应有针对性地解决,切勿让传统村落失去文化生命力。
【关键词】传统村落 传统文化 生命力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传统村落空心化限制了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
现阶段的中国农村正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的农民作为“过渡人”,经常面临传统与现代两种价值体系的影响,农民的交流与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更多文化要素和思想的冲击。传统村落中的劳动力人口流失问题、留守儿童问题、留守老人问题,成为了非常尖锐和棘手的问题。然而,由于人口空心化还形成了土地、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的空心化,由此导致较为严重的传统村落空心化问题。在传统村落空心化的同时,传统文化也难以保全,传统文化的保存与传承也不得不囿于空心化之中。
近年来,依赖乡村旅游带动村落经济发展已经成为一种普遍方式,这也是传统村落文化得以保护与发展的常见方式。然而,乡村旅游发展所带来的符号化文化、象征性文化,是经过现代设计被抽象出来的结果,失去了传统文化应有的符号与标签,最终导致传统村落文化的碎片化。与此同时,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传统村落村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他们开始接受并改变传统村落文化,传统文化实现了一定程度的置换,导致村民生活内容与村落形态、地域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偏差,以至于传统村落的生活与物质空间脱离,物质形式与精神内涵分离,造成了传统村落的“伪复兴”。
随着乡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村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对生活居住环境要求更高,乡村的现代化建筑逐渐增多,加之对传统村落建筑的开发与保护力度不足,传统村落景观文化被破坏,甚至是被现代建筑同化。很多村民拆掉老房子,复制城市建筑风格,传统村落景观环境美感缺失。传统村落文化景观失去了原有的韵味,被城市现代化建筑所同化。
由于我国各地区发展差异性较大,对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与发展,仍然缺乏完善的管理措施,公众参与性较差,这些都影响到传统村落中传统文化生命力的激发与延续。传统村落用地开发缺乏相应的规制管理政策;各地区对传统村落的物质文化、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未能出台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政府对传统村落中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宣传力度不足,这些都体现出传统村落文化保护管理缺位的问题。另外,村民在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中的地位弱化,且村民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薄弱,村民参与性不高,不利于传统村落中传统文化的保护。
在传统村落文化生命力激活与延续的过程中,“文本”作为一种实际运用的语言符号承担着极为重要的表现作用。传统村落文化通过书册、工艺、工具、器物等保存下来,“文本”是众多文本的集合体,是一种特色文本媒介,承担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与发展责任。然而,现阶段我国各地区在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与发展方面缺乏相应的文本解读与挖掘,文本意识较为滞后。任何一种外来文化文本的简单移植与嫁接都可能会造成传统村落文化文本的异化,从而扭曲原有的传统村落文化。我国相关职能部门、村落基层组织对文本的重视度不足,文本媒介缺失。
缓解传统村落空心化趋势,拓展传统村落文化保护渠道
缓解传统村落空心化趋势,强化乡村教育、产业、设施发展。首先,加强乡村教育事业发展。基于传统村落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做好乡村教育工作,提高当地居民的教育水平,提高村民对传统文化的认识,夯实传统村落的教育底蕴,以此缓解空心化趋势。其次,加强乡村产业发展。以农业为基础,拓展乡村其他领域产业的多样化,形成立体产业结构,解决乡村产业化发展问题,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从而扩大就业,吸引村民返乡就业。另外,国家及地方政府应给予相应的创业政策帮扶,鼓励更多的村民返乡创业,解决传统村落空心化问题。最后,加强乡村设施建设。由政府牵头、当地龙头企业连线,积极拓展乡村发展多元资金渠道,构建完善的基础设施,为村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吸引村民返乡生活。
跳出乡村旅游发展局限,推进传统村落文化生活空间维护工作。因乡村旅游兴起形成的传统村落“伪复兴”使得物质形式与精神内涵分离,不利于传统文化生命力的激活与延续。因此,应跳出乡村旅游的局限,维护传统村落文化生活空间。首先,加强具有文化意义的绿色农产品研发与生产。改变传统村落乡村观光旅游的局限性,平衡传统村落淡旺季的发展态势。其次,加强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创产品开发,如特色美食、特色布料、特色编织、特色剪纸等,以乡村旅游来保证传统文化的传承。最后,将旅游作为辅助性产业,促使传统村落回归生活。通过乡村旅游的合理规划与管理,构建稳定独立的社区关系,维护传统村落的文化空间。
拓展传统村落文化保护渠道,加强文化景观、文化遗产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我国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传统村落数量众多,弘扬中国价值、中国精神,拓展传统村落文化保护渠道势必要加强文化景观、文化遗产保护。首先,加强传统村落文化景观保护。对村落中文物、历史建筑进行科学档案登记,构建专业化档案记录,确立保护对象以及对应的管理主体,同时向国家及地方政府申请更多的政策保护。其次,加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建立相应的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政策,结合传统村落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文化遗产保护方案,既可以实现传统村落旅游文化开发,又能为文化遗产保护夯实物质保障基础。
重构传统村落文化文本意识,激活传统文化生命力
加强传统村落文化保护管理,探索公众参与保护机制。传统村落中蕴含的深厚传统文化,能够帮助村民找到自我发展的方向,为当地的传统文化保护提供更多的主体力量。为了增强传统村落文化保护管理效力,探索公众参与保护机制十分必要。首先,对传统村落村民进行增权。鼓励村民参与到传统村落文化保护、开发、管理、决策等多重事项当中,提高村民的责任意识。保障村民知情权、民主选举权、管理权、监督权,进一步激发传统村落文化保护的内生动力。其次,对传统村落村民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一方面激发以村民为主体的保护作用,另一方面健全责任人问责制度,做好传统村落的传统文化可持续发展工作。
重构传统村落文化文本意识,保护、恢复、书写村落传统文化。传统文化的形成、传承、创新都需要文本表达来实现,以文本保护、恢复、书写村落传统文化,更有利于激活和延续传统文化生命力。首先,以文本意识激发村民传统文化保护意识。通过文本传承,将传统文化创作、加工、传播、完善并演绎,从而保持传统文化形式、内容、精神永存。其次,以文本意识恢复传统文化蕴涵。传统村落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传统文化破坏的问题,通过文本意识,重构传统文化文本整理、修复、发展的意识,对损毁的传统文化文本进行恢复。最后,以文本意识书写传统文化创意。传统村落中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发展,必然要通过文本载体实现,将文本意识与社会生活融合,将其落实在传统村落文化发展当中,不断创新,从而更好地激活传统文化生命力。
(作者为山西大同大学云冈文化研究中心讲师)
【参考文献】
①刘军民、庄袁俊琦:《传统村落文化脱域与保护传承研究》,《城市发展研究》,2017年第11期。
②李红:《广西滨海传统村落文化特征及价值重塑——以合浦永安古城村为例》,《广西社会科学》,2016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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