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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


2018-12-27    来源:人民论坛    作者:陈 燕

【摘要】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公众参与。当前,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公众参与意识淡薄、认同度不够、机制建设不健全等问题。只有通过加强引导、强化公众主体意识、拓宽渠道、完善机制等方式,才能构建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 公众参与 路径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生态文明建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之一,也是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到全社会各个群体,因此需要各方面力量的共同支持。

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公众参与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我国从高消耗、粗放式增长方式转向高质量、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方式,这与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需要公众积极参与、共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满足群众美好生活的向往与需求,是新时期中国社会主义任务的目标之一,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也必然要由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决定。

公众参与是民主治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体现。生态文明建设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公众享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权利。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一方面,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能够使政府的生态环境政策更加符合民意、民情,而美好环境的建设成果也会惠及普通百姓;另一方面,公众参与也可以成为政府监管的有力补充,弥补政府环境治理兼顾不到的地方。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建设的广泛民主,最终的建设成果也是民众利益的根本体现。

公众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中可以发挥预警器与传送带的作用。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政府部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维护者与推动者,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生态环境问题往往来自于基层、民众普通生活中,这导致政府部门监管与决策往往有真空地带。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增长,所采取的环境保护边缘化等做法都会造成生态文明建设的政府失灵。而公众参与可以弥补这些问题,既能在细节性的环保问题上进行监管与预警,又能对政府环保政策的落实给予有效监督和反馈,成为政府政策的践行者与反馈者,起到传送带的作用。

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也是提升个人道德修养水平的重要途径。生态文明建设既需要外在环境的改善,也需要提升公众自身道德素质,否则再美好的环境,因为个人道德修养水平的降低或个体责任的缺乏,也会再次陷入环境恶化的境地,经济学理论中的“公地悲剧”就是典型的例子。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个人道德修养得到提升,而这种自身素质的提升又能进一步推动全社会生态文明的建设。只有树立全社会共同的生态文明观念,增强公众自身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才能有效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较大突破,使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当前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

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淡薄。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大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离不开公众的参与。但是,据2014年环保部首次对全国生态文明意识的调查显示,公众对生态文明的总体认同度、知晓度、践行度得分分别为74.8 分、48.2分和 60.1分,知晓度、践行度与认同度相差较大。这说明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公众既对政府存有依赖心理,缺乏环境维权的意识与担当精神,又由于个人的知识结构和经验范围有限,在具体行动上无法积极融入到相关建设中,这些都导致了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淡薄。

部分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同度不够。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在具体实践中又需要公众发挥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与担当意识,但是由于个人素质不同,导致部分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同度不够。比如,在乱倒垃圾的问题上,虽然政府在各个区域角落设置了垃圾箱,但是仍存在乱扔垃圾现象。更有甚者,置社会公德于不顾,占道经营、过度捕捞、走私贩卖国家保护动物等。公众自身认识的不足以及对一己私利的追逐,往往导致对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认同度不够,更谈不上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了。

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不完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社会组织是一种重要组织形式,代表了公众参与的一种方式,但是由于我国环保社会组织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仍面临自身规模不足、能力不够的问题,部分环保社会组织甚至面临生存的困境,这些都限制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除此之外,我国在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渠道以及权益保护方面尚有所欠缺,一方面,公众缺乏畅通的监督渠道,环保维权行动没有良好的反馈机制,另一方面,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上还不够完善,虽然我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均强调了保护公众参与的权益,但是相关规定比较笼统或范围较窄,实操性不够。这些方面也是我国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构建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路径

加强对公众的引导。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与相关部门要发挥重要的导向作用,针对公众参与意识不强、认同感较低等问题,要加强宣传与教育,增强公众的参与力度,将更多公众的力量引导到生态文明建设上。尤其是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和设计阶段,对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住房、供水、公共卫生等与公众相关的方面听取群众意见,增强规划设计的透明度,必要时可以征求公众的设计方案。通过学校和社区教育来提升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自主性,对于破坏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不良行为,必须给予严厉打击、提升违法成本,从而有效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强化公众参与主体意识。针对公众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担当意识不够的问题,要借助媒体宣传、政策导向,强化公众参与主体意识。一方面要提升公众的生态知识与法律水平,树立公众正确的生态文明意识与概念,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积极宣传生态文建设重要性,明确公众参与的权利与承担义务,增强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要注重正确引导经济增长、个人利益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培养公众的全局意识与长远视野。

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通过拓宽公众参与生态文明的渠道来提升公众参与力度,这其中环保公益组织是公众参与的重要载体,也是连接政府、企业与公众的桥梁,对于破坏环境保护的行为,比如乱倒垃圾、污水排放等问题可由环保组织将公众诉求反映给相关部门。创新公众参与方式,比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方面,可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公众诉求以及建议。在新媒体时代,可以通过自媒体、拍摄手机视频等形式开展相关活动,拓展公众参与途径。如对于保护环境的良好现象进行广泛宣传,对破坏环境现象进行现场曝光。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还应在整体机制上构建公众参与的路径体系。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多层次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一是建立开展公益活动的机制。建设环保志愿者工作机制,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力度,实现环保理念入户。同时,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及学生群体等不同层次的志愿者队伍,树立生态文明道德模范、环保达人,通过不同群体的宣传与感召力,提高公众参与力度;二是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机制,比如生态文明论坛、世界环境日宣传、地球1小时、植树、绿色出行等活动,从多个视角培养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三是建立政府与公众的良好沟通机制,开展公益监督、诉讼机制,畅通公众表达意见的渠道,保障公众参与权益。

(作者为南通大学党委组织部副研究员)

【参考文献】

①程官文、周树超、陈一蕾:《生态文明建设之公众参与路径探析》,《法制与社会》,2018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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