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在多元参与生态治理体系中,各主体有着不同的利益出发点,导致各主体思想意识分歧、治理方案迥异,生态治理成效并不明显。未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应走向多元参与的“善治”之路,通过转变地方政府治理形态、建立市场经济激励制度、扶持生态文明社会组织,不断协调和完善各主体利益,发挥协同效应,最终破解生态文明建设难题。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 多元参与 市场机制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生态文明建设多元参与主要是充分调动政府、市场、社会等相关主体,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时相互协同、相互作用,确保各主体能够发挥最大优势,共同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在“多元参与、协同共治生态”理念下,确保各主体统一思想,共同参与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方案、评估机制,从而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的最大成效。
生态文明建设多元参与困难重重
个别“全能型”地方政府压抑其他主体参与热情。生态文明建设主导力量无疑在于政府,政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设者、管理者、决策者,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中流砥柱。但是,个别地方政府长期处于“全能型”态势,几乎包办所有公共事务,导致出现政企不分、政社不分的诟病,压抑了其他主体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热情,阻碍多元参与生态治理格局形成。从现实情况来看,地方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拥有绝对主导权,无论是目标设定,还是执行方案都由地方政府单独完成。这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实际上增加了生态治理的成本,更隐藏着决策失误的风险,对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并无益处。与此同时,个别企业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感缺失,一些企业缺乏生态意识,错误地认为达到政府要求,就是为生态文明建设作贡献,严重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甚至出现“一边治理、一边污染”的行为。可以看出,个别“全能型”地方政府压抑其他主体参与热情,给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多元参与格局的形成造成阻碍。
生态环境市场机制不健全导致资源分配存在不公平现象。现代化市场环境下,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鼓励,但更多的应依赖于市场机制进行资源分配。当前,由于我国生态环境市场机制不健全,环境服务购买、生态文明建设项目承包机制不健全,企业无需为环境污染“买单”,进一步加剧了资源分配不公现象。同时,我国关于生态资源的产权关系混乱,生态资源归属全民所有,使用权则分属不同的部门和企业,导致所有者无法约束使用者,造成了生态资源的浪费现象严重。可以说,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本来应由市场进行生态资源分配,但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导致资源分配不公平,从而影响生态文明建设多元参与治理效率。
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沟通渠道不畅。社会组织、社会公众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力量,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监督管理权。当前,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对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不断提高,已经意识到生态文明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对生态文明建设产生利益诉求,愿意参与到生态治理活动中,并希望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然而,由于个别“全能型”地方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垄断,沟通渠道不畅,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的诉求无法传达给政府部门,导致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的意见被忽视,也让生态文明建设失去群众基础。同时,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监督权,当发现生态文明建设存在决策失误、资源浪费、恶意污染现象时,无法通过畅通的渠道进行举报,导致危害生态的行为持续发生,社会组织、社会公众有心监管,却无能为力。在长期受压制状态下,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与政府、企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形成对立,不利于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多元参与的格局。
生态文明建设多元参与“善治”路径
积极转变政府形态,优化政府内部协同体系。因个别“全能型”地方政府对多元参与格局形成起到抑制作用,需及时转变地方政府形态,从“全能型”地方政府向“服务型”地方政府过渡,将更多权力下放给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促进形成多元参与生态治理的局面。一是地方政府要提高行政系统的开放性,充分发挥企业和社会主体的治理作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新型治理格局。二是地方政府要不断拓宽民主决策通道,积极听取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的意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公开制度;要注重优化地方政府内部协同体系,改变“自上而下”的建设模式,促进上级部门与下级部门信息沟通多元化。三是在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项目中,要注重横向地方政府协同机制,寻求各地方政府的利益契合点,共同对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科学决策,建立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破坏防治联合协同机制,做好利益分配、纠纷解决、利益补偿等相关事宜。
建立经济激励制度,以利益调控强化企业责任。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依赖市场,需要企业贡献更多力量,应落实企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鼓励企业利用科技研发、优化管理消除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利用排污权交易制度、碳排放交易制度激励企业,促进环保资源合理分配,借助经济手段平衡企业的排污行为,坚持做到“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付费”。当企业污染行为与经济利益挂钩,企业就会重视以技术手段、管理手段降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主动承担起环保责任,提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以企业为主体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能够有效降低建设成本。同时,要注重市场机制变革,打破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垄断地位,允许企业进入生态环保领域,鼓励企业承担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允许企业开展生态领域相关服务,对开展生态服务优质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鼓励企业朝着集约化、低碳化的方向发展,一旦企业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获得利益,便会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从而在多元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培育社会公众的公民精神,扶持社会组织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公众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群众基础,应注重培育社会公众的公民精神,扶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组织,让社会力量加入到生态环保领域,不仅能够落实社会公众的监督职责,更能为生态文明建设“献计献策”。一方面,应注重培育社会公众公民精神,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治理活动,强调生态文明与日常生活有着紧密关联,鼓励社会公众将生态文明建设视为自身职责,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群众基础。另一方面,要注重扶持社会组织助力生态文明建设,随着现代化社会不断发展,地方政府应与社会组织开展更多领域的合作。社会组织普遍具有公益属性,能够客观的监督生态文明建设进展,为政府节省管理成本。面对生态文明建设重重阻力,社会组织应代表社会公众发表意见,疏通社会公众利益诉求渠道。地方政府更应扶持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补助和技术补充,改善社会组织的工作条件,提升社会组织福利待遇,促进社会组织规模不断壮大,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多贡献。
(作者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注:本文系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理论的继承与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8SKSJ063)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张雪:《生态文明多元共治的利益悖论及共容路径探析》,《云南社会科学》,2018年第3期。
②张保伟、樊琳琳:《论生态文明建设与协商民主的协调发展》,《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
③《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年。
④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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