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学书院制实施后,为什么学生有“学院与书院分离”的感受?原因在于学院统一负责的学生管理和服务体制转变成学院与书院二元分工体制时产生的冲突,包括双重组织的职责冲突、双重活动的时间冲突、双重标准的行为冲突和双重归属的情感冲突等。为避免学院与书院的分离,需要注重学院和书院之间的柔性分工,加强书院和学院之间的沟通协调,把握好书院活动的适度性和不断改善书院的学生服务工作。书院制的实施,也是针对新进校的大学生自立、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较弱的思想特点,为了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而这一问题,一定程度上源于那种极尽母爱的家庭教育和缺失公共精神教育的学校教育。如果书院只是驻留在“母亲”角色上,以母爱式的管束方式建设书院,是难以完成这种公共精神教育的任务的,因为我们无法用导致一种缺失的做法再来弥补这种缺失。书院的角色更应该是一种能够有效培育公共精神的学生的生活共同体。
关键词:现代大学;学生管理模式;书院制;教育理念;母爱主义;公共精神;生活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18)02-0056-05
收稿日期:2017-12-29
作者简介:冒荣(1949-),男,江苏如东人,常州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特聘教授,主要从事高等教育学、教育管理、教育政策等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一、大学书院制给予学生的感受
近年来,为弥补现代大学偏重于按学科专业传授知识而忽略人格培养的缺陷,更好地实现通识教育和专才教育的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少大学试行或实施“书院制”,设立了处于与原先学院不同工作方位的书院,由学院负责专业教学,书院承担学生其他管理和服务,即所谓“学院管学习,书院管生活”。这一书院制的实施在不少大学已历数年,究竟效果如何呢?
从许多研究文章和有关调查报告、经验总结来看,大学书院制的实施,无疑是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成效的。它“充分地融入了古代书院教育的元素,体现了书院教育的精神实质”,“是对古代书院教育重视人格培养、品德修养的教育理念的直接继承”[1],不仅“明显改善了新生入学后对大学生活的不适应和懒散问题”,同时,“提供了便捷温馨的学习生活服务体系,建立了专业教师为主导的学业辅导体系,打造了特色鲜明的学生综合能力培养体系”,“让师生关系更加密切”,“让学生的交际更广、视野更宽”,对促进他们成为综合素质高的“全人”起了良好的引导和促进作用[2]。
但要全面、客觀地评价大学书院制的实际效果,还应注意到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大学书院制给予大学生们的实际感受。
我虽然在网络上看到几份关于大学书院制的调查研究问卷,但没能查找到问卷调查的结果,只是在网络贴吧上看到学生们对于书院制有关问题的回应。不同于正式发表的文章中对大学书院制基本上是一边倒的肯定,这些回应在褒贬不一中更多的是批评。
例如,某校网站上有人提出“学校的书院制有什么意义吗?”跟贴的是“感觉意义并不大啊,没有为生活提供什么便利,反而经常弄些莫名其妙的规则和活动。”“只能说初衷是好的。”“好处在于学院不用管理学业以外的事务,书院更多的在于生活。后果就是和学院缺乏联系,书院与学院沟通脱节。”有人在学校网站上询问“书院制改革有什么优点和缺点呢?”有同学跟贴是“有优点吗?”有些同学则一言贬之:“优点嘛,倒是一点也没有想到,至于缺点,我觉得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好处真没见到,坏处罄竹难书”;“总体给人感觉就一个字,乱!”还有的学生则调侃说,书院制倒是给了“同学茶余饭后一个话题”,“可以给高中同学吹逼我们书院学院双轨制。”“唯一的用处不是方便叫名字么?一说什么书院你就知道在哪,不然,说宿舍楼编号你还要想一会儿!”虽然也有学生认为“感觉在XX书院很幸运”,但在众多批评话语中,这种声音却极其微弱。再例如,对于书院让不同专业学生住在一起的做法,虽然有人认为,书院“不同专业不同学院的同学在一起交流,感觉还行啊!”但马上有人反驳:“只是把不同专业的学生安排在不同楼层而已,同一层的人有时都认识不全,还交流个毛线。”
贴吧上学生的不同评价,应该说是完全正常的。“万事古难全”,很多事情有其利必有其弊。正常情况下,由于对其利弊衡量价值尺度的差异,人们对于同一件事难免会褒贬不一。正如一位教师在评价学校书院制所说:“历史告诉我们,一个被盲目支持或者反对的事物多数都有问题,有争论才是正常的。”另外,这种更多的批评,并不完全等同于学生对书院制的真实评价。由于大学生的批判意识,总使他们在校内更多偏向对学校工作的批评,而对着外人,可能又会是另一番评价,因为在我们的大学生中,“在校爱说学校之短,在外喜言学校之长”的现象其实是极其普遍的。
但学生的意见,不能不反映出学生对书院制实行效果的心理感受。从学生的感受来看,对实行书院制的高校来说,有两个问题不能不引起重视——如何避免书院与学院的分离?我们的书院是否在弄些“莫名其妙的规则和活动”?
二、书院与学院的沟通合作
大学书院制的实行动因,本是为了纠正现代大学中的学院往往单纯强调专业教育而忽略其他方面教育的偏向,通过学院负责专业教育、书院负责生活教育,营建一种体现学校对学生全面关怀和更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新的组织结构格局。它的出发点,正如有的大学校长所说,“如果说,学院是父亲,那么书院就是母亲。”但有的学生却直白说:“在校四年,深深感觉到书院跟学院的关系确确实实是一个爹一个妈,而且爹妈还离婚了。”
网上学生的意见最集中的也在这一点上:“书院就是在学校与学院、学院与学生中间各插了一杠。”“感觉最大的问题就是书院建立之后,学生和学院被隔离了,学院的资源学生拿不到,学院老师想找学生做项目也做不好。学生整天搞学生活动比较多,书院各种杂事还特别多,专业领域的活动少了,感觉书院制弊大于利。”“书院说有事找学院,学院说有事找书院,最后,你懂的!”
学生所感觉到的学院与书院的分离,反映了学生管理和服务从学院统一负责体制转变到学院与书院二元分工体制时所产生的冲突。这种冲突可能来自如下几方面:
一是双重组织的职责冲突。即学院和书院在学生管理和服务的分工之间有可能存在职责不清或职责缺位、职责重叠的情况;而在这些情况下,也极易产生互相推诿、谁都不负责的问题,导致那种“书院说有事找学院,学院说有事找书院”的现象。
二是双重活动的时间冲突。按照“学院管学习,书院管生活”的原则,书院安排的活动一般都是在学生正常的学习时间之外进行的,但按杜威的“教育即生活”的观点,是无法把学生在校的“学习时间”与“生活时间”之间划出一条清晰的界线的。同时,不同的学生用于学习的时间是有相当大的差异的。有些学生需要花费比其他同学更多的学习时间,而且使用时间的习惯也各有不同,有的习惯起早,有的却是“夜猫子”。因而,对书院组织的学生活动,不同的学生会有不同的“时感”,其中难免会有人觉得“不是时候”,感觉是一种额外负担。特别是在书院活动稍多时,更难免会有学生觉得书院挤占了他们的学习时间,“在学院与学生中间插了一杠”。
三是双重标准的行为冲突。有学生在网贴上写道:“书院一套,学院一套,而且还一点都不统一。书院宁愿你学生不上课也要完成他们的任务,书院评价学生的优秀是另一个标准,翘课搞志愿活动搞社交的叫做优秀。”从学生的意见中,不难看到,由于双重活动的时间冲突,也导致了学生面临学院的“学习评价”与书院的“生活评价”双重评价标准下的行为冲突。对一些感受到书院活动与学院活动时间冲突的学生来说,是花费更多时间在书院活动中,以获得书院的良好评价?还是集中更多精力在专业学习上,以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这不能不是一道“鱼和熊掌取谁舍谁”的难题。
四是双重归属的情感冲突。在原来学生管理和服务由学院统一负责的体制下,学生的归属感是单一的;在大学书院制下,他们不仅是某学院的学生,也属于某书院的成员。这种双重归属是否增强了学生对学校的归属感呢?有学生在网贴上反映,“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是骨感的。大学前三年是以专业为单位的活动,因为同一个专业,活动都在一起,大家凝聚力很高。当初各种校级竞赛,不同学院之间的竞争非常精彩,大家也都极力为本学院加油喝彩。搞了书院之后,认识了许多人,却和谁都不熟,那些竞赛活动去当啦啦队都没有了原来的劲头。”透过这种意见,可以感触到这种双重归属在短期内带给学生的某种情感冲突:一方面,他们对学院的归属感被削弱了;另一方面,他们对书院的归属感又没有真正形成。如此合力,无疑等于在学校与学生之间“插了一杠”,对于增强学生对学校的归属感,产生更多的当然只能是负面的效果。
如何避免学院与书院的分离?针对上述几方面的冲突,无疑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注重學院和书院之间的柔性分工。在制度设计上,一方面要杜绝职责缺位的问题,尽可能避免出现职责不清的情况;另一方面,不仅要考虑书院和学院之间那种职责分明、边界清晰的刚性分工,还要充分考虑到书院与学院之间那种工作职责交叉重叠的柔性分工,因为有些工作总需要书院和学院齐抓共管,但需要分清主辅,避免出现谁都负责又谁都不负责的局面。
二是加强书院和学院之间的沟通协调。“三分样,七分做”,书院与学院的工作协调,不仅在于静态的初始制度完善设计,更在于动态的工作过程中的密切沟通。现实中可能较多的情况是,书院与书院之间工作上的沟通交流远甚于书院与学院之间的交流;另外,在书院与学院的沟通交流中,学院往往不够积极。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学院对于书院制的实际认同需要一定的过程。因而,在书院与学院的沟通交流中,书院需要更加积极主动,同时要从常态化考虑,通过学校领导的适当协调,建立起书院和学院间经常化、多边性的沟通交流制度。
三是把握好书院活动的适度性。学院在学校中给人的存在感决定于学院中有关学科的学术地位和办学历史,新建书院在学校中的存在感则往往取决于书院活动的影响。哈佛大学校长科南特曾提出构成大学的要素主要是四个方面:知识的钻研、专业的教育、文雅的教育和学生活动。因而,书院开展丰富多样的学生活动,对于书院建设和学校教育都是不可或缺的,但需要把握好适度性。一是活动内容的适度性。由于不同学院的学生在一个书院,所学专业不同,对不同问题的关注程度和兴趣不同,因此就必须注意选择具有一定普适性内容的活动。二是活动时间的适度性。活动进行的时点要避免与学生习惯的学习时间相冲突,单次活动时间和活动时间总量应有所控制,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避免过犹不及。三是活动要求的适度性,这可能是最重要的。教学自由是大学办学的基本原则之一,书院的活动也应秉持自由自发自愿的原则,不强求一律参加,充分尊重学生的意向志趣,让学生有充分的选择自由。总之,书院活动要真正以学生为中心,不要让学生有额外负担之感。
四是不断改善书院的学生服务工作。要解决大学书院制带来的学生双重归属的情感冲突问题,关键在于增强学生对书院的归属感。而学生对书院的归属感,是在学生对书院为他们提供的良好服务的感受中积累的。这就需要在书院工作中增强服务学生的观念意识,完善书院有关学习和生活服务设施,定期征询和收集学生对书院服务工作的意见,及时根据学生需要增设必要的服务项目,不断改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三、公共精神与生活共同体
书院制的实行,是为了更好地针对新进校的大学生自立、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较弱的思想特点,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因此,书院对学生“管理比高中松点,比大学高年级同学紧点”。例如,不少书院对作息时间、宿舍卫生、个人行为、礼仪规范都作了严格细致的规定,要求学生早上统一起床出操,晚上统一熄灯,并制作了包括参加社会实践、科技竞赛等方面评分的品德操行卡。
学生反映书院“经常弄些莫名其妙的规则”,可能正是书院所特别作出的那些严格细致的规定。这些严格细致的规定,无疑是出于书院充当“母亲”角色对学生的爱护之情,就象今天许多中国家庭中父母对孩子的饮食起居、言行举止都会无微不至地关注到一样。但这样的爱护之情却往往会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真让人有“可怜天下父母心”之叹!然而叹惜过后,我们是否更应该思考一下,新进校的许多大学生自立、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的薄弱和缺乏,是否正是许多中国父母在“望子成龙”观念下对子女那种无微不至甚至某些地方越俎代庖的关心爱护酿出的苦果?如果大学的书院仅仅停留在“母亲”角色上给予学生行为这样那样的约束,是否只不过是在延续许多中国父母的那种也许可以称之为母爱主义的教育方式?如果书院只是沿袭这样的教育方式,是否还能根治本来就是这种教育方式导致的那些学生心理或人格上的缺陷?
针对人们心理或人格上的缺陷,有学者提出了“巨婴”的概念,认为“我们90%的爱与痛,都和一个基本事实有关——大多数成年人,心理水平是婴儿的。这样的成年人是巨婴,这样的国家,是巨婴国。”[3]如果是学术研究,这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极端观点很难让人苟同,特别是让婴儿的朦胧意识为成人的种种过失买单,更让人觉得有些失之残忍或者离奇;但作为教育工作者,却不能不被这种提法触及到一个致命痛处——当下学校和家长们的那种揠苗助长和拼命催熟的教育方式,获得的却是不少青少年心理发展水平滞后的结果。有些人长大了,生理上进入甚至经历了青春期,但心理上许多方面还没发育,仍然滞留在少年甚至童年阶段。一些大学生缺乏自立、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弱,也就反映了这样的基本事实。
当然,还有另一方面的基本事实:近些年来,媒体屡有幼儿园儿童向父母要东西给老师送礼、小学生为竞选班干部从家里拿钱贿赂同学的报道。从这种少年儿童清纯心灵所受到的成人社会中的污浊的沾染,到钱理群教授批评的大学培养的精致利己主义者,我们看到的恰是一些青少年儿童心理早熟的一面——过早地多多少少地被世俗社会中那种争名夺利、工于心计、圆于世故的陋习所侵蚀。
当代青少年中一些人在心理发展中某些方面的滞后和某方面的早熟,有着多方面的原因,特别是社会的原因:一个流行“送人情”“搞关系”的社会,只能不断强化青少年对家庭的依赖心理;一个“一切向钱看”的社会,能激起的只是人们无底的私欲;一个老人跌倒无人敢扶的社会,到哪里能寻找社会责任感?但如果从教育方面寻找原因,却不能不与那种极尽母爱的家庭教育和缺失公共精神教育的学校教育有关。
在当下社会中,许多学生家长爱子心切,自然“望子成龙”,为此总是不惜所有,尽可能地为他们争取优越的学习条件和更多的学习时间,为他们安排好一切,家务劳动不让他们沾边,有些日常生活的琐事也尽可能包办代替,让他们“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一心只为读书用。这种极尽母爱的家庭教育难免会有两方面的结果:一方面,中国父母的望子成龙,本来只是希望子女成才和以后生活更好,这完全无可厚非。但由于中国传统的等级观念特别是官本位观念以及现实存在的阶层区隔,子女从父母那里承接下的望子成龙期望,就往往演化成希望出人头地和胜人一筹的攀比心理,而后便一步步衍生出有着华丽的励志外衣的那种精致的利己主义;另一方面,让子女总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往往使他们习惯于对家庭和他人的依赖,习惯于由人安排和别人为他服务,最终也便导致了他们自立、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的薄弱和缺失。
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看,對于学生的这种自立、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的薄弱和缺失与利己主义的发展,学校教育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方面,这种极尽母爱的家庭教育,也是为了更好地配合许多中小学的那种应试教育方式,因此,它的后果很大程度上不过是学校教育延伸的后果。另一方面,学生自立、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的薄弱和缺失,集中起来主要是责任感(包括对社会、对自己的责任感)的缺失;而利己主义的发展,则同时是与其对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冷漠和无视相关联的。这两方面的问题总合起来,反映出来的正是一种公共精神的缺失,因为公共精神作为关怀公共事务和促进公共利益的一种责任意识和生活态度,其核心正在于社会责任感与超越利己主义的利他精神和服务精神。而学生思想感情和生活态度上的公共精神的缺失,就不能不反映出学校公共精神教育的缺失,至少是缺乏有效的公共精神教育。
当今我们大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就正面临着如何弥补这种缺失的任务。很显然,如果让书院只是驻留在“母亲”角色上,以母爱式的管束方式建设书院,是难以完成这种公共精神教育的任务的,因为我们无法用导致一种缺失的做法再来弥补这种缺失。
公共精神的培育需要一定的公共生活实践。书院的集体生活环境,为学生个体生活提供了一定的公共空间,使学生获得了更多社会交往。可以说,这正是公共生活的一种实验园地。无论从有利于培育学生的公共精神出发,还是从大学书院制下书院的实际功能来说,书院的角色更应该是一种学生的生活共同体。
这种生活共同体相对于一般生活社区来说,主要的区别在于其包含更多的公共性因素,比如更多共享的公共资源、更多共同的生活观念、更多的公共参与、更密切的相互交往等。
要使书院发挥一种能够有效培育学生公共精神的生活共同体的作用,需要在书院活动中坚持共治、共建、共享的原则。共治,即要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作用,增强他们在书院中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让学生在书院管理中有更广泛的参与,使书院内的规章制度真正成为书院学生共同的生活契约,促使学生行为由他律变成自律。共建,即要注意寻求学生的共同意愿、共同兴趣,尽可能调动学生参与书院活动特别是书院文化建设活动的积极性,使他们在共同参与书院活动中形成的共识逐步凝成共同的生活理念。共享,即要注意拓展书院共享性的公共服务资源,包括必要的公共活动场所、设施和经费,一方面使书院全体学生都可能从书院的公共服务资源中得益,增强他们的集体归属感,另一方面也为书院学生创造更多公共活动空间,增进他们的相互交往,增进他们对公共利益的关注。
这些做法其实都已经体现在许多书院的实践之中,这里我只是从书院应当成为学生生活共同体的角度作了一点归纳。如果我们能把这些做法坚持下去,并更好地聚集到学生公共精神的培育上,书院制是一定能更好地融入现代大学的运行模式之中的[4]。
参考文献
[1] 肖永明,潘彬.书院教育传统与现代大学教育的融合——岳麓书院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探索与思考[J].大学教育科学,2017(2):40-46.
[2] 马丽萍.高校书院制实施现状与思考[J].学理论,2017(6):165-166.
[3] 蒋肖斌.我们90%的爱与痛与巨婴心理有关——专访《巨婴国》作者武志红[N].中国青年报,2016-12-26(07).
[4] 范双利,彭远威.论现代大学书院制的建设[J].高教探索,2014(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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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母爱主义到公共精神培育—从大学书院制给学生的感受谈起
2018-05-23 来源:大学教育科学 作者:冒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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