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推进生态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法治有助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化与规范化发展。当前需加强立法,强化执法,鼓励和倡导全民形成守法自觉,依靠全方位的法治建设为美丽中国建设夯实基础。
【关键词】生态文明 法治建设 美丽中国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生态法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生态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不仅有利于缓解当下的生态环境危机,更能够福泽后代,促进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法治也是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和关键环节,是通过法治手段调节人、社会与自然关系的必然过程。
全面依法治国是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需求的重大战略举措,构建了新时代法治社会建设的美好图景。全面依法治国覆盖范围广泛,与生态法治建设之间是整体与局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生态法治的总引领,贯穿于生态法治的立法、执法及守法三个层面,对生态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发挥作用。
推进生态法治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途径。生态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内容,通过对生态法治的探索,使全面依法治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得到彰显,并真正发挥出法律制度对生态环境治理的关键作用。生态法治的进步有助于以局部之力带动整体社会法治建设的高效发展,彰显我国法治建设的最新动态和创新能力。建设美丽中国需要依靠全面依法治国引领下的生态法治,包括科学完善的生态立法,严格高效的生态执法以及覆盖广泛的全面守法。生态法治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具象的实践场域和发展方向,使全面依法治国关注美丽中国建设,有效检验全面依法治国在生态建设层面上的发展成果,为依靠法治力量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创造条件。
创新生态立法使美丽中国建设有法可依
及时立法以满足不断变化的生态建设需求。人类对客观世界的主动改造将改变自然的运行轨迹,但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和改造也要受到自然条件和自然规律的制约。因此,建设美丽中国应遵循客观自然法则,实现人与自然界的合理互动。从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历史进程来看,以往对生态资源的过度攫取造成了人与自然的深刻矛盾。《韩非子·有度》中记载:“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当前生态危机背景下,必须要及时推进生态立法,明确科技创新、资源利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以健全的立法保护美丽中国的绿水青山。
明确法律地位,推进生态立法的精细化发展。良法善治,立法先行。当前,我国在生态立法方面与现实的生态治理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存在立法过于原则化、立法空白以及法律规定不合理等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立法不能只看重数量,更应结合实际提升立法的质量。第一,明确生态立法在宪法中的应有地位,将美丽中国建设的总目标、总要求以及政府职责等内容纳入法律体系,依法明确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生态服务的基本义务以及公民维护生态健康的社会责任。第二,努力推进生态立法法典化工作,加强对当前生态立法的体系化顶层设计,形成结构优化、制度合理的生态立法体系。第三,应在《民法典》编撰中对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下的“绿色发展”理念加以法律界定,依法明确生态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完善绿色发展的法律制度基础。
推进严格执法增强生态法治的公信力
严格执法、执法有效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条件,彰显着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文明程度,也体现着一国政府的建设水平。近几年来,我国政府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法治政府建设成绩斐然。从根本上而言,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原则是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指向决定了加强生态执法的关键是要用科学、高效的依法行政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态服务,最终满足人民群众对宜居生态环境的需求。因此,全体环境部门的执法人员应强化法治思维,增强生态法治理念,严格贯彻生态法治的相关要求。在文明执法的基础上,切实履行生态执法的职责,对生态违法行为一管到底。
依法规范生态执法的权力行使。对公职人员的生态执法行为需进行法制规范和约束,将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贯彻到生态执法的全过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生态执法应形成标准的范式,坚决杜绝执法不规范、执法能力弱化、执法态度不端正的问题。为保证生态执法行之有效,增强生态执法的社会信服力。第一,应重视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改进和优化生态监管机制,依法界定生态执法的基本权限,制定精准的执法流程。第二,赋予基层生态监管部门以充足的执法权,对执法队伍的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增强生态执法的政务公开,强化生态执法的问责力度。第三,构建生态执法的指标考核体系,消减地方政府对环保部门执法行为的干预,保证生态执法部门的执法独立性,对人为干预生态执法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第四,坚持“刚柔相济”的原则,进一步丰富和创新执法方式。采取监督监管、诫勉式约谈以及行政处罚等形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问题。通过及时有效的严格执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执法的效率,增强群众对生态执法的认同和配合,从而依靠严格执法为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积蓄强劲而持久的动力。
倡导全民守法,自觉践行生态法治要求
公民自觉守法是推进生态法治建设的关键。建设新时代的美丽中国是每一位公民的共同愿望,实现这一目标不仅需要健全生态立法、推进严格执法,同时也需要全体公民增强生态守法意识,自觉遵守生态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的稳定推进使我们距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更加接近。加强公民对生态法律制度的遵循,将使我国公民秉持法治理念自觉践行生态绿色理念,主动为保护身边的环境、珍惜绿色生态资源而积极努力。只有人人守法、崇尚守法,才能真正建立生态法治理念下的美丽中国。为此,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加强公民生态守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生态法治素养。
加强生态普法宣传教育,扩大生态法治的社会影响力。其一要增强生态普法工作的独立性,在普法工作计划中加强生态普法设计。结合不同的普法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高效普法工作,促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大众化传播。培养全体公民的生态文明观与生态法治观,增强公民的生态法治自觉,形成以尊重生态法治为荣,以违背生态法治为耻的良好社会风气。其二要发挥出榜样人物的引领作用,全体公职人员、公众人物、道德模范等要带头遵守生态法律法规,引领全民尊重生态立法,提高公民在生态法治方面的知识储备。其三要采取多元化的教育措施,包括社区教育、新媒体教育以及学校教育等,重点利用多元媒体平台加强生态法治宣传,传递生态法治的知识理论与发展成果,全面提高公民的生态守法意识和能力。从而依靠全民守法,维护生态法治的社会地位和公信力,使生态法治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的保障。
总之,推进生态法治是在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由之路和筑基之举,也是促进人们形成生态保护自觉意识的重要条件。生态法治的发展将为美丽中国建设创造积极的环境,促进生态立法的完善化、执法的严格化以及守法的全面化。在新时代中,需进一步加强生态法治建设,依法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使生态文明建设拥有健全的法治保障,从而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法治化建设新格局。
(作者为运城学院政法系讲师)
【参考文献】
①冯留建、韩丽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人民论坛》,2017年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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