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微时代青年网络道德失范这一社会焦点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青年不断提升网络道德主体意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还要依靠持续的网络技术创新和网络空间法律监管对网络道德失范行为进行规制。
【关键词】微媒体 青年 网络道德失范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微媒体时代青年网络道德失范的表现
以微信、微博为代表的微媒体同以往自上而下的单一传播方式不同,具有传播速度快、交互性强、信息传播碎片化等特征,已成为当代青年最流行的生活方式之一,在潜移默化中对其价值观和道德认同产生影响,导致部分青年网络道德认同失调,甚至产生失范行为。青年的网络道德失范反映了该群体的社会心态和利益诉求,并在深层维度上影响社会价值取向和行为选择。
网络成瘾以致网络责任意识淡薄。青年处于价值观形塑的关键时期,其心智水平和认知能力有限,现实生活中其言语和行为往往受到群体约束和道德监督。而微媒体空间场域的虚拟性和不设防性,一方面为进入其中的青年赢得了肆意言说的机会,且无需用真实身份去承担责任;另一方面也为异质社会思潮的微媒体传播打开了方便之门。受异质社会思潮侵蚀,青年出现浮躁空虚、犀利吐槽、盲目从众、迷失自我等诸多消极社会心态。部分理想信念缺失的青年,“无视道德约束……担当感和责任感也随之泯灭”,从而做出盲目信谣传谣的错误选择。
迷恋网络色情和网络暴力信息。微媒体时代,网络色情和网络暴力是青年网络道德教育的重点之一。青年大学生的生理日渐发展成熟,对性的好奇和渴望日渐增强。互联网的开放性,使色情和暴力信息通过网络肆意传播。通过国外色情网站、云端分享、QQ群、微信朋友圈等媒介平台,青年可以轻松浏览和传播色情图片、视频和小说。对自我约束能力较弱的青年来说,长期浏览色情信息不仅会影响学业,还会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发展。尤为严重的是部分青年沉溺于色情信息之中价值观念出现偏差,最终走上嫖娼、强奸、猥亵、偷窥等违法犯罪的道路。随着国家对互联网空间色情信息的整顿,色情和暴力信息传播又转换新的方式和阵地,愈加隐匿。青年网民对网络色情、暴力、恐怖类信息等过度迷恋,将严重危害其身心健康。
沦为网络谣言的受众与传播者。借助微媒体平台,网络谣言的传播速度和影响力也呈现几何级增长态势。青年作为微媒体空间的使用者和参与者,其认知能力和价值判断水平有限,在遭遇网络爆炸式的海量信息时,很难做出理性的判断,容易受舆论的影响盲目相信,并“复制、转发、点赞”,成为网络谣言的传播受众和深度传播者。据相关调查显示,青年参与传播的网络谣言范围非常广,不仅有生活类谣言,还有公共危机类谣言、自然现象类谣言、经济政治类谣言等。此外,当代青年的主体意识和社会阶层意识十分强烈,迫切希望得到各方面的关注和认可。受利益驱动,部分青年就会沦为虚假信息和网络谣言传播的推波助澜者。
微媒体时代青年网络道德失范现象产生的原因
青年强烈的自我意识和心理上的幼稚性并存。随着青年的生理发育成熟,他们的自我意识逐渐觉醒,强烈要求获得更多的认可和关注。但他们的心理发育、认知能力和价值观还在发展完善之中,尚未成熟,缺乏科学理性的判断能力。这种生理上的成熟和心理发展上的幼稚性形成鲜明的冲突,使青年为证明自己而极力表达对社会热点的看法。由于青年的价值观判断和行为选择能力尚未发展成熟,面对“真假李逵”难以做出客观理性的分析研判,出现言论偏激倾向,甚至会转化为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的制造者和传播者。
异质社会思潮对青年价值观的侵蚀。在青年大学生价值观形成和塑造的过程中,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思潮在借助微媒体技术肆意传播,从日常生活领域渗入青年大学生的思想意识之中。异质社会思潮通过构建符号影像实现传播话语的日常生活化转向,并采取文化寄生的方式改变了以往直接交锋、鲜明对抗的传播方式,将其价值观转化为人们的日常消费品,从日常生活领域渗入青年的思想意识之中,挤压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空间,稀释其吸引力和凝聚力,而青年大学生的阅历,还不足以使他们在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思潮激荡之时,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异质社会思潮的肆意泛滥,极易使青年产生价值选择困惑,进而减少其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感认同,致使青年产生网络道德失范行为。
微媒体传播特性的推波助澜。微媒体是数字技术在信息传播媒体中应用所产生的新的传播模式或形态,其广泛应用与发展构建了一个自由开放的虚拟空间。微媒体空间场域的虚拟性、交互性和开放性特征,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容忍人们的言论自由,但同时其缺乏信息“把关人”的设置,加之相关网络管理法律法规的缺位,个体的言论就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很少考虑遵守现实生活中的法律法规和道德约束。充斥微媒体空间爆炸式的海量信息真假难辨、色情暴力信息屡禁不止、反动言论七嘴八舌,对经常网上漫游的青年大学生而言,无疑是一种极大的视觉和听觉冲击,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发展。虚拟与现实的边界,正逐步被微媒体技术消解。
微媒体时代如何培育青年网络道德
青年要自觉提升网络道德主体意识。良好网络道德习惯的养成,最根本的是网络道德主体意识的觉醒。青年应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自尊自爱意识和理性认知意识。以网络法律意识为例,青年网络法律意识的淡薄,源于大众认为网络是法外之地,无需用真实身份承担责任的错误认识。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青年网民要提升自身的网络法律意识,自觉规范网络行为。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道德建设。当前,青年网络道德的失范,是他们在网络交往实践中一种道德自律性的滑落。除了要提升青年的网络道德主体意识,还必须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的引领作用,消解异质社会思潮对青年网络道德养成的负面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网络道德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对基本价值遵循进行规范,可以最大限度地调节青年普遍存在的焦虑、浮躁、迷茫、空虚、急功近利等消极社会心态,引导其理性表达自己的诉求,增强他们的情绪调控能力。
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净化微媒体环境。青年高尚的网络道德不可能自发形成,不仅需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涵养怡育作用,还需要有切实有效的规范,以抵御微媒体空间场域异质社会思和网络谣言等对道德底线和文明防线的冲击。青年网络道德培育需要继续发展完善网络空间立法,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全面净化微媒体环境,为青年网络道德的培育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环境。第一,完善网络空间立法。要做到依法规范网络行为,首先要确保有法可依。第二,建立网络舆情引导和监管机制。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要“苦炼内功”,精通打开信息技术阀门的方法,对网络道德失范和网络违法行为实施有效监控,这也是防范网络犯罪和网络道德失范的有效手段。第三,要巧妙设置网络议题,加强网络文化阵地建设,掌握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和领导权,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网络文化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巧妙的网络议题设置,可以将青年网民的眼球吸引到对社会主流文化的关注上,从而潜移默化地进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熏陶,从源头上进行网络道德培育。
(作者为常州大学讲师)
【注: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项目编号:11YJA19007)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①胡玉宁:《微媒体时代下青年社会心态的分析与引导》,《中国青年研究》,2016年第11期。
②王羽:《新媒体视域下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探究》,《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6期。
③董杜斌:《“网络谣言”在青年中的传播机制与应对策略》,《教育评论》,2017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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