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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症结及对策


2018-05-08    来源:人民论坛    作者:刘碧莹

【摘要】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能够助力乡村整体进步、凝聚乡村社会共识、强化村民秩序意识。建设乡村法治文化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从乡村法治精神、法治服务平台、乡村诚信体系、法律文化氛围等方面入手,强化乡村法治建设工作,建设法治乡村。

【关键词】法治文化  乡村振兴  法治乡村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除了要大力推动乡村经济、政治等领域的发展,还应注重乡村法治文化的建设。这既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题中之义,也是新时代建设法治国家的现实要求。要深入分析乡村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找出原因,以建设乡村法治文化为目标,在农村社会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文化氛围,让全体村民积极主动投身法治乡村建设。

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的时代价值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任务。在这一过程中,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能够助力乡村整体进步、凝聚乡村社会共识、强化村民秩序意识。

助力乡村整体进步。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不但可以将解决问题的途径引入到法治化轨道上,还能通过强化村民的法治思维,提升其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乡村法治的整体进步需要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守法用法,引导村民理性表达自身诉求,依据法律合理维护自身权益。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把公平和正义视作协调乡村社会利益关系、处理各类矛盾与问题的检验标准,并使之充分体现在乡村治理的全过程。

凝聚乡村社会共识。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村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价值,让村民在充分了解法律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领会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增强对法律的敬畏感,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乡村社会深入人心。更为重要的是,村民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同时,还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能够减少乡村社会中的矛盾和冲突,有效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强化村民秩序意识。当前,农村社会的矛盾与纠纷大多与村民的利益诉求有关。解决农村社会的矛盾与纠纷,无论是通过利益诉求表达机制,还是依靠矛盾化解机制,最根本的还是要以法治为准绳裁之。因此,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可以让村民在法律面前保持平等,消除乡村内的不恰当行为,解决乡村发展中面临的问题,还能维护乡村社会的公序良俗、强化村民的秩序意识。

建设乡村法治文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法治是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乡村法治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乡村法治文化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近年来,虽然乡村法治建设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现实状况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目标还存在一些差距。具体表现为乡村法治氛围和法治意识的缺失,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不但会破坏法治权威、淡化村民的法治意识,还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除了要对乡村社会的发展给予更多支持外,还应在法治建设领域下更大的工夫。当前,在一些农村地区,法治氛围还不够浓厚,甚至是缺失的。具体来说,一是农村法治机构亟待健全,法治服务资源亟待补充。我国乡村地区的律师服务所和法律援助机构比较匮乏,村民的法律诉求难以得到满足;二是法治人才的缺乏。目前,我国乡村公检法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的专门人才比较欠缺,长此以往,非常不利于农村社会的法治建设;三是乡村文化环境要进一步优化,在我国部分乡村中,文化活动设施十分有限,文化品味也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乡村普法宣传教育缺位,长期以来,我国乡村社会的普法宣传内容和村民诉求不能高度契合,一些村民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度较低。

法治意识淡漠在乡村社会中比较普遍,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村民的法治意识淡薄。在一些封建消极观念的影响下,部分村民认为法治等同于“受惩罚”,在遇到矛盾和纠纷时,往往会选择“私了”“不见官”的方式予以解决。第二,村民对法律的信任度亟待提升。部分村民主观上认为一些问题是社会发展常态,“见怪不怪”,对法律的作用视而不见,缺乏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感。第三,个别村干部不依法办事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村干部在处理村民矛盾的过程中,以“讲人情”为主要工作方式,习惯以风俗习惯或伦理常情裁定具体事务。第四,个别执法人员处理事务的方式欠妥。在部分乡村执法机构中,部分人员的作风不佳,一定程度上稀释了乡村法治文化氛围。

强化乡村法治建设工作,建设法治乡村

要强化乡村法治建设工作,持续规范并完善乡村治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让村民在有序参与的过程中真正实现按章理事和依法办事。要从乡村法治精神、法治服务平台、乡村诚信体系、法律文化氛围等方面入手,促进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要为广大村民搭建法治服务平台。首先,要整合涉农部门和司法部门以及社会公益组织的力量,以此建立一体化的乡村法治资源共享平台,让普法宣传、矛盾调解和法律服务融为一体;其次,在乡村法治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覆盖全部村庄的法治服务子平台,引导村民参与到法治服务平台建设当中。

要进一步完善乡村地区失信行为的约束与惩戒机制,将不守法的个人和乡村组织纳入到严重失信“黑名单”之中,让乡村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应有惩处。同时,应建立健全村民与乡村社会组织守法信用体系,让其信用状况处在公开、透明、可查的状态下,形成遵纪守法和诚实信用的良好乡村法治文化环境。

要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要将村民视为普法的重要对象,让村民在熟知各种法律法规的同时,主动投身建设法治乡村。要重点普及村民关切的法律法规,借助乡村原有的设施条件,让法律知识的传递以文化熏陶、教育培训的形式进行。可以让村民进行集中的法治学习,也可以通过微信、微博平台,让更多村民参与其中。

要使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到广大乡村,并在最薄弱的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作。要重点关注与法治社会建设相悖的问题,防止其影响乡村法治文化建设进程。要积极探究强化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的有效措施,要让法治文化在乡村有效发挥引领与规范作用,在法治的同时辅以德治,将他律与自律充分结合在一起。通过多种形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乡贤的作用。让讲仁爱、重民本、守信义、尚和合、求大同的传统思想与时代要求结合在一起,增强乡村法治道德底蕴的同时,引导村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乡村道德风尚。

(作者为中共漯河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讲师)

【参考文献】

①程玉贤、冯铁英等:《论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新西部》,2016年第27期。

②周挺、杨秀英:《论乡村治理的法治化》,《攀登》,2017年第6期。

③卢旭华:《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原则与路径》,《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7年第6期。

④郎友兴:《走向总体性治理:村政的现状与乡村治理的走向》,《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

⑤杨群红:《新形势下村官腐败的类型、特征及治理对策》,《中州学刊》,2016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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