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论文欣赏 >

农村孝文化传承的支撑点


2018-02-26    来源:人民论坛    作者:黄海蓉

【摘要】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核心,孝文化更是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因此孝文化的建立和传播需要良好的氛围,广大农村地区邻里往来频繁、人际关系密切,营造出浓厚的孝道氛围可以感染更多群众,让孝文化在每家每户、邻里之间自由传播。

【关键词】孝文化  孝道  制度保障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历史长河中“孝”观念不断发展变化,最终形成中华民族独有的孝文化。时过境迁,传统孝文化传承遭遇困境,迫于生活压力的青年人过多关注物质生活,忽视父母的精神感受,孝文化逐渐开始流失。如何更好地践行孝文化,寻求孝文化传承的支撑点至关重要。

注重家庭教育,培养良好孝道家风

中华孝文化源远流长,孝文化一直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在《说文解字》中对“孝”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强调孝是爱的源泉,孝文化要体现出对父母的尊重。作为家庭道德,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孝文化需要以良好的家庭教育作为支撑点,需要利用家庭道德文化建设对其进行保障。

正家风、行孝道。孝观念是伴随着家庭的形成而逐渐产生,孝文化的形成基于家庭风气,父母往往需对子女从小灌输孝道观念,父母需以身作则,以践行孝道来教育子女。在广大农村地区,家风无疑是家庭教育的优质载体,良好的家风环境下,孝文化会逐渐形成,孝文化应成为家风中的首要内容,成为孝文化的重要支撑点。

养亲、敬亲、悦亲。鉴于现代社会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迅速,养亲已经不存在物质问题,是否养亲主要取决于子女的主观意愿。除养亲之外,敬亲、悦亲则是对子女孝道履行的更高标准,要求子女能够给予父母精神上的关爱。但由于现代社会子女工作繁忙,留守老人、空巢老人比比皆是。在此种环境下,农村孝文化的传承更需要注重敬亲、悦亲,除供给父母基本物质需求外,更多地给予父母精神关爱,让父母能够乐享晚年才是孝文化的真正体现。

融孝入家规。古语云,“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孝道要融入到家风、家训、家规之中,以此提高公众对孝道的重视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少数农村地区将生活的重点放在物质基础上,忽视了传统孝文化的重要性。个别农村地区家训、家规严重匮乏,对孝道的重视度不足,即便物质生活得到极大满足,但家庭和谐度仍有欠缺。在农村地区,应积极推行“融孝入家规”,让更多人意识到孝道的重要性,以围绕“以文化人”“以德治乡”的方式,引领群众崇德向善、明理守规。

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浓厚孝道氛围

孝文化建立和传播都需要良好的氛围,广大农村地区邻里往来频繁、人际关系密切,营造出浓厚的孝道氛围可以感染更多群众,让孝文化在每家每户、邻里之间自由传播。孝文化的建立与传承需要以舆论为导向,要以浓厚的孝道氛围作为支撑点,提高孝道的传播质量和传播效率。

整合孝道资源。孝道是儒家思想中的核心,儒家思想中随处可见关于孝道的资源,将这些资源加以整合就会形成完善的孝道教育,可以实现在广大农村地区传播。在孝道资源整合中,既要尊重传统的孝文化,对孝文化中的精髓进行保留。比如,尊重父母、家庭和睦、亲情友好等;又要吸收和接纳现代社会衍生的孝文化,例如,和谐社会、文明礼让、关爱弱势群体等。这些内容都应纳入到孝文化资源中,通过科学的方式进行整合,从而产生更好的传播效果。

注重榜样力量。榜样是理想化人格,是教化公众的有效武器,通过榜样的力量可以引导乡风民俗,让人民群众形成与榜样一致的思想或行为。在广大农村地区,通过弘扬孝道案例、树立孝道楷模是孝文化传承和发展的最佳途径。值得注意的是,榜样的树立要选择群众熟悉的个体,要能够服众,要确保榜样的真实度和可信度。同时,农村地区也可以举办“孝子”“孝媳”“孝婿”等评选活动,让群众选出符合孝文化要求的榜样,以此种方式树立的榜样更具有公信力。一旦榜样确定,就要围绕榜样身边发生的孝文化故事、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号召群众向榜样学习,从而形成“人人行孝”的乡村风气。

严惩不孝行为。随着农村的经济转型,传统美德教育开始缺失,少数村民过度关注物质生活,忽视了孝文化的精神传承,经常出现一些不愿赡养、不尽孝道的行为发生。因此,在现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应加大对不孝行为的惩处力度。

弘扬孝道美德,实现孝道文化养老

现实社会中,与孝道文化具有紧密关联的就是养老问题。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发展和养老成为新的矛盾点,在广大农村地区,青年群体不得不为生活奔波,而孝文化中又要求青年人能够多陪父母,多尽儿女职责。面对现实中的矛盾,文化养老将成为孝文化传承的重要支撑点,将解决经济发展和老龄化人口之间的矛盾。

一方面,以文化养老满足现实之需。现代农村生活,人口老龄化是不争的事实,但子女为获取更好的物质生活而奋斗打拼,造成关心父母生活的时间减少。对于子女而言,提供物质保障和精神陪伴不可兼得,从而对孝文化传承造成冲击。面对此种问题,农村孝文化传承必须要与时俱进,要割舍精神陪伴,要鼓励老龄人口实现自我精神满足,让老龄人口相互陪伴,以此构建新型的农村文化养老。农村应为老龄人口提供丰富的娱乐场所,让老龄人口能够在其中满足精神需求,比如,养老院、老年活动站、老年大学等,让老龄人口能够在晚年享受更多乐趣。文化养老并不是只满足吃饱、喝好等物质生活,更主要的是能够为老龄人口提供丰富的娱乐活动、专业的文化知识,让老龄人口能够老有所乐、老有所学。

另一方面,多元服务优化文化养老。文化养老已成为现代农村养老、孝文化传承的重要途径,如何对文化养老不断进行优化、如何提高文化养老的质量成为关键。文化养老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关注,政府在文化养老中应有所作为,应不断提升文化养老的质量,让老龄人口能够安享晚年。

完善制度保障,重点关注孝道立法

面对我国孝文化传承的流失,必须以制度、法治作为强有力的支撑点,以此来保障孝文化的传承。

一方面,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农村养老制度弊端凸显,由农民全部自行缴纳养老金并不能完全实现,应坚持“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的新型农村养老机制。在该机制下,要向群众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推广,让其意识到参与养老保险的优势和好处。一旦农村新型养老制度建立,农村家庭的经济压力得到缓解,孝文化传承也具有了更好的基础。同时,除养老保险之外,医疗保险也需走进农村,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医疗保障服务,让老龄人口能够拥有更好的医疗设备,享受到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另一方面,加强孝道立法,实现德法并举。一直以来,孝道仅受道德约束,但随着社会的转型,道德并不能很好地解决孝道中存在的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中明确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此法一出,虽在实践中的约束能力有限,但还是打开了孝道入法的大门,意味着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孝道不仅要受道德制约,更要接受法律的规范。我国应不断加强孝道的相关法律制定,尤其是对违反孝道法律规定的人员应严格惩处,以明确的立法对子女尽孝行为进行规范,从而保障孝文化的顺利传承。 

(作者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副教授)

【参考文献】

①王向清、杨真真:《我国农村地区孝道状况分析及其振兴对策》,《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

②郑自立:《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孝文化传承探讨》,《伦理学研究》,2017年第3期。

③孙玉娟、周蕊:《社会转型时期农村孝文化的缺失及构建》,《安徽农业科学》,2013年第3期。


上一篇:家庭建设要在“三个注重”上下功夫 下一篇:如何为老年休闲生活增色
相关文章推荐

  • 中职语文教学与传统文化契合策略研究
  • 古诗文对农村小学生核心素养提升的策略研究
  • 探索当代大学生对传统手工艺文化的认知和传承
  • 从文化负载词的英译看“归化”与“异化”翻译
  • 中华传统文化在对台工作中的作用与路径研究
  • 从习近平用典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与
  •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等专科学校《思想道德
  • 农村小学体育教学的困境与治理
  • 应用“微作业”教学打造写作优课
  • 陕南挑花绣传承与发展策略
  • 浅谈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问题
  • 核心期刊论文:新时代文化自信理论的形成和意
  • 核心期刊论文:“韩流”效应:韩国影像跨文化
  • 浅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跨文化传播途径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经验和意义研究
  • 和文化: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