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术类专业院校大学生的艺术素质标准要在“求同存异”的原则下有所针对地进行调整。本篇论文以美术类专业院校为切入点,通过对美术类专业院校现阶段艺术素质教育推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分析,探析美术专业大学生艺术素质标准的制定。
关键词:美术类;专业院校;大学生艺术素质;标准制定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7)06-0132-03
高等院校是培养重品德、高素质、强专业、有能力的综合型人才的重要阵地,高等教育的教学目标不仅是让学生熟练地掌握一门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学习使学生成长为懂得感知人生、创造生活、人格健全的社会人。高等院校培养目标的这两个属性决定了高等教育在注重专业教学的同时,还要注重学生在社会环境中身心的全面发展和人文素养的提升,而这种能力的获得主要依靠艺术素质教育在高等院校教育中所起到的作用。美术类专业院校中以美术学科作为主要专业方向进行学习的大学生,它们的艺术素质教育所涵盖的内容与综合性高等院校有所区别。本论文以美术类专业院校为切入点,结合作者在美术类院校多年的工作经验,探析美术专业方向大学生艺术素质标准的制定。
一、艺术素质教育的概念界定
一提到大学生艺术素质教育,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除了传统意义上专业知识之外的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影视等等艺术门类,这些门类在素质教育体系中属于艺术教育,也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美育教育”。艺术素质教育属于基础教育的范畴,主要目的是提高全民的整体基本素质,通过对这些艺术门类的学习,帮助学生从中获得艺术表现和创造的能力,以此来提高国民的艺术修养、创造思维和审美认知能力,最终达到健全国民人格,提升国民情趣的目的。而美术类专业院校进行的教育是艺术专业教育,课程的设置、教学计划的制定都是为了培养出专业技能较强的艺术从业人员。对于这类人群,别人眼中提升审美情趣的艺术门类成为了他们的事业,这样的转变不代表艺术素质教育在美术类专业院校中的作用有所减弱,这样的转变意味着艺术素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在美术类专业院校中应有所调整和变化。
对艺术素质的概念界定,曾有很多学者在相关文章中提及,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藝术素质是一种心理活动,艺术素质教育应该是通过不同艺术门类这一媒介所进行的一种心理教育。而对于美术类专业院校的大学生而言,传统意义上作为艺术素质教育的绘画、书法、雕塑等艺术门类成为他们的专业时,艺术素质教育的范畴在美术类专业院校就有所变化,概念的界定也随之有所调整。艺术素质教育不仅是一种心理活动的引导,更是一种能力的培养和获得。美术领域内诸如国画、书法、雕塑、油画、版画、设计、摄影、动画等艺术表现形式只是艺术专业教育的物质化载体,艺术素质教育在艺术专业教育中起到的作用是除了专业技法之外,培养学生一种包含审美在内的社会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是在心理活动和艺术实践的双重基础上形成的。综上所述,针对美术类专业院校的专业设置和学科属性,笔者认为对美术类专业院校艺术素质教育的界定应是:通过对音乐、戏剧、曲艺、影视等艺术门类及相关联的人文学科的学习,获得艺术鉴赏、审美和表现的能力,并将其中的素材有机地运用到专业实践中,在提升自己审美观念和道德修养的同时,创作出服务大众、引导大众审美趣味的艺术作品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正是美术类专业院校在制定大学生艺术素质标准时要考量的,这种能力也是在美术类专业院校开展艺术素质教育所期望达到的教学目的。
二、美术类专业院校艺术素质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高考形式程式化,文化课录取过低,艺术素质教育起点偏低
美术类专业高考已有几十年的时间,但考试科目和形式太过于程式化,考试形式局限于基础技能的考察,忽略了艺术修养和人文素养的考察。美术类专业的文化课录取一直采取降分录取的原则,这样的录取办法,在生源选定的阶段就注定了学生教育基础的起点较低,低起点的基础学科知识使得艺术素质教育从开始就面临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二)艺术人文学科的让位,专业学习的独占鳌头
现在的美术类专业院校教育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太过于强调专业知识的学习,旨在培养专业能力过硬的“艺术家”。这样的初衷是有益的,但操作过程中的矫枉过正使得现在的高校教育培养出的学生是缺失人文知识和艺术素养的“艺匠”。真正意义上的“艺术家”,不仅要具备过强过硬的专业技法,更应该具备深厚的人文学科知识和高境界的审美趣味。但是现在各美术类专业院校过分重视专业技能培养的现状,使得艺术素质教育面临进退两难的窘境。
(三)课程设置不健全,教学培养计划有偏差
纵观各美术类专业院校的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大篇幅的都是专业课程和英语、思想政治等基础课,包括选修课更多的也是美术专业大范畴内的专业学习。课程设置中艺术素质相关课程的缺失和不受重视,使得大学生在教育体系中不能主动接触到跟艺术素质教育相关的课程内容。学校层面课程设置的偏颇,对艺术素质教育的弱化,使得艺术素质教育在教学中被边缘化。
(四)学生缺乏认识,学习太过功利性
美术类专业院校的大学生受社会实用主义导向的影响,太急于将专业技能转化为完整的作品,以此来获得奖项或转化为有经济效益的产品。在这样的环境影响下,学生过多地将精力投入到专业知识的学习中,而忽略一件作品与一件好的艺术品的区别。一件好的艺术品,我们看到的只是专业知识和技能所赋予它的外形,但是其物质载体所传达的精神内核是需要作者在丰富的人生阅历、渊博的知识积累、深厚的艺术人文氛围中提炼出来的。学生太过于功利性的学习,会使艺术素质教育在美术类专业院校中难以推进。
综上所述,艺术素质教育在美术类专业院校中取得一些成效,但是所面临的问题也亟待解决。在成效与问题并存的状况下,对大学生艺术素质标准的制定成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并解决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的关键所在。对大学生艺术素质标准的制度化、明晰化,一方面可以明确大学生艺术素质教育的切实目的;另一方面,标准的制定可以更好地指导美术类院校教学规划的一系列调整和规范,从而双管齐下,充分发挥美术类高等专业院校艺术素质教育起到的正面的积极作用。
三、“求同存异”“务实有效”的标准制定及意义
针对美术类专业院校在艺术素质教育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上述问题,有些高校已经陆续采取一定的措施。比如针对美术类院校文化课录取分数线较低,造成大学生艺术素质教育较难推进的情况,教育部下发《艺术学门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从2014年起,提高艺术类招生文化课控制分数线,其中美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不能低于同批次普通文理科学生文化成绩的70%;针对学校重视专业教育,人文艺术等素质教育被边缘化的情况,部分美术类院校也相应作出调整。比如,中国美术学院在原有专业方向的基础上,增设中国画综合方向,并改为大类招生。除此之外,艺术设计学、史论、视觉文化与艺术管理专业方向合并为美术与设计理论大类招生等。这些淡化专业方向、强调综合属性的新型专业的教学模式还在不断摸索中。这些相关措施的实施为问题的解决寻求到了方案,同时,为大学生艺术素质教育标准的制定提供了线索。美术类专业院校因为学科设置的特殊要求,跟综合性大学对非艺术专业学生的标准要求有所不同,但是在制定标准的时候还是要统一在共同的文件精神要求下,寻求共同的审美趣味,发扬各自学科特色。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制定最适合美术类专业院校大学生的艺术素质标准,并在此标准之下,将艺术素质教育的积极方面“务实有效”地作用到美术类专业教育中去。结合上述观点,笔者认为美术类专业院校大学生艺术素质教育应设置如下标准:
1.通过接受系统的艺术素质教育,对其中所涉及到的艺术门类有整体的认识和了解,对其中感兴趣的某种艺术门类可以有计划、有步骤地做深入的了解;
2.结合艺术素质教育的学习,对学生在专业学习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能有自己的审美和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己的认知,形成结合自己知识构架的学术体系;
3.通过艺术素质教育的学习,能从不同的艺术门类中汲取丰富的营养,挑选不同的素材。将多种多样的艺术元素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有益的元素运用到自己的艺术创作和艺术设计中,创作出积极向上、引入深思的有高级审美趣味的美术作品。
上述大学生艺术素质教育的标准是根据美术类专业院校现阶段的状况提出的,也是在走访了部分师生、搜集了相关素材的基础上成文的。该标准的制定不仅对现行的高校艺术素质教育起到规范作用,更为当下艺术素质教育所遇到的问题提供不同角度的反思。标准的制定一方面可以使艺术素质教育的开展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可以对教学起到有益的补充,同时给高校课程的设置以积极的指导作用。这两方面很好地体现了开展艺术素质教育这项工作的初衷,即营造大人文、大艺术的美术类高校氛围,提升国民情趣,提高民众审美趣味。除此之外,标准的制定也使得之前美术类高校艺术素质教育面临的一些问题得到相应的解决。
首先,美术类专业院校大学生艺术素质标准的制定为艺术素质教育开展形式的多样化提供了依据。艺术素质教育作为专业教育之外的有益补充,开展形式不再拘泥于课堂,可以带着学生走出去,也可以将相关的学者专家请进来。通过讲座、专题活动周等形式,一则可完成艺术素质教育的推广普及,二则能够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其次,美术类专业院校大学生艺术素质标准的制定丰富了课程体系的内容。将艺术素质教育纳入教学课程设置体系,系统地开设研修性质的选修课,将选修课的内容纳入学生学分考核体系,通过这种形式让学生对艺术素质教育所涉及的内容形成个性化的认知。
再次,美術类专业院校大学生艺术素质标准的制定给学生的艺术创作提供了拓展视野和搜集素材的机会。艺术素质教育在学生身上起到的作用不会立竿见影,更多的是在潜移默化中培养一种人文情怀和文化积累,使学校的培养目标从重技能向重人文素养转移,为学校的培养方向做有益的修正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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