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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困境与制度突破:学术评价体系发展的时代进路


2017-10-11    来源: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作者:杨尚昆

摘要:长期以来,学术评价僵滞化已是不争的事实。其总体呈现出“三重三轻”现象,即重数量轻质量、重理论价值轻实用价值以及重硬实力轻软实力。学术评价体系亟待改良,需要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着力推进。从微观角度审视,学术评价机构的公正科学是实现学术评价体系发展的基本保障;从宏观角度审视,学术评价体制改革是实现学术评价体系发展的根本路径。 
  关键词:学术评价;学术评价体系;学术评价体制改革;发展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7)06-0105-03 
  改革开放以降,中国的学术界、理论界也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学术评价自然功不可没。然至今日,由于学术评价体制的滞后性影响,学术评价的成效大打折扣,遭致前所未有的困境。追本溯源,現实困境的突破需要从制度层面找寻应对方案。从当前的学术生态环境来看,要从根本上解决学术评价僵化呆板的尴尬问题,急需对学术评价体系进行系统梳理与全面整改,探索并建立一套科学完备、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现代化学术评价体系。 
  一、概念界定:学术评价和学术评价体系 
  一般而言,学术评价体系包括学术主体、学术评价机构、学术评价标准、学术评价体制、学术评价方法等构成要素。学术主体指的是以高等院校教学、研究和管理人员以及社会科研机构工作者为主要对象的职业化、专业化群体。学术评价机构是评价学术成果的平台,承载着学术良性发展的重大使命。其主要包括各种级别的高校学报、社会期刊、杂志社以及各类科研院所举办的刊物等。学术评价是学术评价机构按照学术评价体制,遵循学术评价标准,采用现行的学术评价方法,对学术主体的学术成果(论文为主)的理论价值与应用价值、创新性与重要性展开科学评价的学术活动。 
  从一定程度来讲,学术评价机构和学术评价体制是构成学术评价体系的两大核心要件,支配着学术评价的效果与结果。学术评价是学术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术动态发展的“定盘星”和“催化剂”。毋庸置疑的是,学术评价机构学术评价水平的高低和学术评价体制的优劣对于学术成果的判定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要想根治学术评价长期遭遇的诸多现实困境,必须寻求制度突破,对整个学术评价体系进行优化,尤其是要增强学术评价机构的学术评价能力,并致力于学术评价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二、现实困境:学术评价深陷僵滞化不良状态 
  学术评价是衡量学术水平的重要尺度。学术评价的体制和方法积弊已久,因其标准僵化、长期固化而备受国人瞩目和学界诟病。迄今,其弊病凸显为“三重三轻”现象。其一,重数量轻质量。即偏重于学术成果发表的数量计法,而忽视其文章的质量和效度。其二,重理论价值轻实用价值。尤其是对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往往青睐于对基础性理论的发掘研究,而对于致力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性研究未能足够重视。其三,重硬实力轻软实力。“硬实力”即学术主体的行政职务、业务职称、学历学位等硬杠杠,是否出身名校、是否名师、社会知名度如何以及论文有无国家级或省部级课题支撑、有无基金项目资助等也纳入考量指标体系。刊物级别越高,等级意识越强,等级制度越严。从现实来看,“以出身论英雄”是学术评价的生动注解。由此,也引致了“CSSCI崇拜”“引用率追捧”和“影响力因子狂热”等“并发症”。 
  学术评价一般具有学术激励功能、学术导向功能和学术监督功能。学术评价属于学术评价机构的功能范畴,学术主体(或其学术成果)是学术评价机构的评价对象。然而,市场经济的发展催生了社会群体的物质欲望,学术主体的功利化趋向愈演愈烈,学术目的直接纯粹,工具理性膨胀。在现有的学术评价体制下,学术主体丧失了作为学者的基本学术信仰和节操,淡忘了追求真理、服务社会、造福人类的天然使命,把学术当成了获取功名利禄的“敲门砖”。学术评价机构作为拥有稀缺资源的强势一方,自行制定学术评价标准和方法,掌握着对于学术主体的生杀予夺大权。而经济利益的驱动和人情关系的介入,往往会导致学术评价机构的学术伦理失范和公正公平缺损,进而引发学术评价陷入迷途并日渐式微。 
  三、制度突破:学术评价体系发展的时代进路 
  (一)从微观层面来看,学术评价机构的公正科学是实现学术治理的基本保障。学术评价机构要秉持公正科学、对学术主体高度负责的理念,需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第一,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的编审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编审水平是度量学术评价机构水平的合法准绳。(1)要有意识地从专业领域招聘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尤其是学术能力过硬的优秀编辑。(2)要不断通过读书学习、个人钻研增强文学修养,通过集体讨论、同行辩论增强职业素养,通过业务培训、专业研修、请教专家等方式提升审稿水平和编辑能力。(3)要结合部门实际,建立优胜劣汰的编审考核机制。第二,建构一套科学高效、公正透明、操作性强的学术评价体系。(1)将作者自评、编审考评与专家共评结合起来。在整个学术评价过程中,学术主体即作者始终处于弱势和被动地位,应该在其投稿时给予充分的自我评价权,在其稿件被退时也要给予合理申辩权。各位编审要从形式与内容、前沿与发展、观点与创新等维度对学术成果做出综合测评并通过投票民主表决。对于达到刊物发表要求或标新立异或争议较大的要及时送达3~5位以上专家审阅,以少服多。(2)学术评价切忌“只认衣裳不认人”,要坚决破除名校、课题、职务、职称、学位等权重束缚,以降低准入门槛不拘一格遴选优质作品,从而保证学术竞争的积极性和公平性。(3)学术评价要做到“一个鼓励,三个抵制”。即广开言路鼓励原创性学术,对于有个性、有内涵、有独特见解、有前沿性或有实用价值的给予适时的精神激励或破格录用。要主动抵制无病呻吟的应景之作、语言艰深难懂的“学术垃圾”及“引用率和转载率崇拜”,以确保学术自由健康有序发展。(4)学术评价要做到“三个公开”。即在网站上公开学术评价标准,公开论文审核进度(初审、二审、终审),公开论文审核结果(含编审及专家评价意见,是否用稿),而不能简单粗暴地退稿处理,以增强学术评价的透明性与公信力。(5)学术评价要“用好一个软件”,即反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软件。要定期通过技术手段不断升级检测软件的灵敏性和辨识度,不断扩容检测对象。第三,建立一个独立、客观、民主的学术评价机构。学术评价“在于评判学术的进展,鉴别学者的贡献,规范学术行为,激发学者的创造力,以达到推动学术发展的目的”。(1)其独立性表现在:学术本位取代官本位的复归。即对外,没有官方机构的行政干预、没有利益群体的故意干扰、没有被评价对象的消极影响,如托人情、打招呼、走后门、利益输送或交换行为等一律杜绝。对内,没有行政架构的命令决策,只有学术评价委员会的共同表决。(2)其客观性表现在:机构编辑评审和专家学者评审相结合,突出专家作用。这就要求学术评价机构建立一个“学术道德高尚、学术水平高超、专业性和责任心强”的专家集群库,一部作品由多位匿名专家通过网络投票各自表决取舍意见。(3)其民主性表现在:设立学术交流QQ群或官方微信平台,编审、专家可以与学术主体之间积极双向互动,充分开展学术批评与自由讨论。
(二)从宏观层面来看,学术评价体制改革是实现学术评价体系发展的根本路径。从广义上来说,学术评价体制包括国家职称评价体制、科学研究申报体制、学术评价机构体制以及行政主导学术体制,这些都急需改革和完善。 
  第一,要深化国家职称评价体制的改革。职称评审的达标要件是各级课题和学术成果(一般为论文,并有数量限制),且标准单一,长期不变。(1)职称评审应该以“师德师风和教学水平”为优先考量的权重,这是改革的立足点。可通过学生座谈、专家听课、同行评议和部门审查等进行多维测评。(2)职称申报应该充分尊重学术主体的特点、专长和贡献,分为教学型、科研型、综合型(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型四个类别,支持并鼓励学术主体在指导学生、服务社会上下功夫。(3)正确对待学术成果数量与质量的关系。要重“质”而轻“量”,在“量”的前提下加大对“质”的审核把关。第二,要深化科学研究申报体制改革。(1)要降低准入门槛,打破各种禁锢。营造公平、自由、竞争的学术氛围,就要坚决取缔学位、职称、学校级别(211、985,公立、民办等)甚至是年龄等层层设限。(2)科学研究申报的项目考核要结合学科和专业特点,兼顾基础性、理论性,更加突出实用性。缺乏经济价值、社会效用与科学意义的学术研究必然沦为无稽之谈,是对于学术资源的亵渎与浪费。“他发表的演说简洁而有条理,逻辑性很强;他绝不浪费笔墨,一字一句都有深刻的涵义,都是整个论据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在马克思身上嗅不到一点空想家的气息”。马克思终生从事的学术研究无不在寻求社会实际问题的解决,这一点尤其值得我们关注。(3)科学研究申报要建立破格制度。要从培养人才、发掘奇才的高度出发,对“超现实、预见性、创新型”的想法有足够的关注度。第三,要深化学术评价机构体制改革。(1)体制改革,思想先行。首先要达成一种共识:学术评价绝非市场行为,需要政府监管。政府作为行政机构除了遵循市场规律,还要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切忌放任自流,致使学术秩序失范。(2)整合资源,优化平台。学报、期刊、杂志社等学术评价机构泛滥演绎了学术繁荣的虚假盛景,形成了空前的“泡沫現象”。且自立山头,学术评价标准与方法各异,存在严重的重复建设。这就需要在政府主导下,遴选一批“特色发展、优质高效、管理科学、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高”的学术评价机构,建立一个相对独立、规范化操作且具有专业化水准并与国际接轨的评价库群,从而引发学术评价机构之间更加活跃的竞争。(3)裁汰机构,以儆效尤。要在“多”与“精”之间寻求平衡。对于办刊水平低、存在暗箱操作等社会影响恶劣的刊物要坚决取缔,必要时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精简学术机构,净化学术空气。第四,要深化行政主导学术体制改革。(1)“去行政化”是大势所趋。行政的强势介入使得学术主体愈益濒于弱势。现实中,尤其在高校,拥有行政职务的所谓“双肩挑”的学者型官员往往利用权力轻松攫取学术资源和项目资金,却因公务缠身致使学术荒芜、项目流产抑或草草结题,成效甚微,而真正潜沉治学者只能望洋兴叹。(2)建立权责明确、公正有序的学术体制是人心所向。一切关涉学术的问题要由学术委员会决断。学术委员会是独立的专门的学术研究的最高权力部门,不受行政约束。其有众多专业资深、德高望重、公正无私者组建而成,采取民主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3)建立学术监察体制是当务之急。其核心在于建立一个“业务精、秉公中和、执行力强”的学术监察部门。该部门的职责在于:对学术主体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委员会的处置不当行为以及对行政权力的故意干涉行为等进行专门监察并作出处分。在高校内部,行政部门、学术委员会、学术监察部门各司其职,是互不隶属、相对独立的平行关系。 
  [参考文献] 
  [1]张耀铭,学术评价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其治理[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06) 
  [2]刘国新,王晓杰,学术评价体系的价值选择与制度创新[J],社会科学战线,2014(04) 
  [3]李剑鸣,自律的学术共同体与合理的学术评价[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04) 
  [4]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人间的普罗米修斯——回忆马克思恩格斯之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5]刘尧,中国学术评价改革的困境与出路[J],上海教育评估研究,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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