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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生互联网信贷的分析与引导


2017-09-30    来源: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作者:张伟 赵丹洋

 摘 要: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化的不断提高,高职院校大学生强烈的消费需求为互联网信贷提供了滋生的土壤。高职生将过度超前消费作为自己贪慕虚荣的资本,为满足自我虚荣心而背负沉重的债务,一旦没有能力偿还网络贷款,借来的钱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最终欠下巨额债务,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质量和学习效果。对待网络借贷问题,学校应当加强网络信贷的宣传教育,做好预防工作;开展法制教育,让学生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加大校园网贷的监管力度,防患于未然。 
  关键词: 高职生;互联网信贷;高利贷 
  中图分类号: G7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8153(2017)03-0031-05 
  伴随着信息社会的飞速发展,与互联网相关的新事物层出不穷,高职生对新事物充满着好奇心,有极强的探索欲,同时也具备一定的消费能力,因此,针对高职生的互联网信贷业务应用而生。虽然互联网信贷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学生的燃眉之急,但是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2016年1月15日,迷恋网络赌博的湖北某高职院校的大一学生小罗,以8名同学之名,在14家校园金融平台负债20多万元,因无力偿还,他只好选择退学打工还贷。小罗同学巨额网贷事件的发生,掀开了校园网贷的一角,事件本身引发着大家的反思:究竟是什么原因吸引着在校高职生不计后果的参与网络借贷?怎样才能做到校园互联网信贷的防患于未然呢?对此,笔者在对高职生互联网信贷成因与利弊分析的基础上,尝试提出构建高职生互联网信贷的防范机制。 
  一、高职生互联网信贷的成因分析 
  (一)高职生消费需求空前旺盛 
  “如今在校高职生多为95后,他们身处信息化时代,伴随着互联网长大的一代,对新事物好奇心强,希望通过消费满足自己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1]。与前人相比,他们的消费观念早已不同,网络消费模式是大众生活的重要方式,理财与消费不再拘泥于传统手段,提前消费变成了极其正常的事情,但是高职生没有稳定的收入,仅凭每月生活费难以满足消费需求,强烈的消费需求为互联网信贷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因而使用网络信贷进行超前消费具备了现实可能性。 
  高职院校学生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丰富,受到最新资讯、文化产品的冲击,对新鲜事物具有浓厚的兴趣,渴望享受个性化服务,希望通过消费(如购买名牌手机、名牌服饰等高端消费品)来满足自己的物质文化需求。甚至还有同学将钱用于网络赌博,赌一把几千元,甚至把学费都搭进去了,为了翻本不惜使用自己和同学的学生证在网上借贷,结果越陷越深,害人害己。 
  工程造价专业的罗同学在手机上下载某校园网贷的客户端,在输入借款金额、还款期限、个人信息、就读院校以后,便轻松完成了网贷申请。其中个人信息部分,包括家庭住址、月均消费金额,这是能否申请到贷款的关键要素之一。自从网络借贷平台出现以后,在校大学生贷款的门槛不断降低,只要有学生证和身份证就能轻松贷款,甚至QQ达到一定级别也能贷款。很多学生在某一个网贷平台欠了钱,暂时没有能力偿还,便到另一个平台继续借款偿还前一个平台的钱,拆东墙补西墙,借来的钱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 
  当互联网信贷准入门槛放低的同时,信贷平台对贷款用途的监控也存在着缺失,文中所提的小罗便将贷来的钱用于赌博。信贷平台往往只考虑自身的商业利益,只要有人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只要有利可图,不看征信、不看流水,就立刻放贷,却不考虑很多大学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完全依靠父母帮助完成学业。大多高职院校的学生来自于农村家庭,家庭收入完全依靠父母亲的务农、打工收入所得,家庭收入所得支付完一家人的生活开支及学费已经所剩无几,更没有能力替孩子偿还高额贷款。 
  (二)社会环境与家庭环境的影响 
  我国处于社会发展转型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潮盛行,物质化的价值取向必然影响着高职生的价值观。在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网络信贷平台填补了传统大学生信贷市场的空白,这对于拉动内需、提振消费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互联网信贷申请步骤简单、快捷、金额高,客观上为高职生提供了资金支持。 
  “高职生尽管年龄上基本成年,但是他们经济上并未完全独立,对父母具有严重的依赖性,把家庭当作安全的港湾,家庭环境的好坏对高职生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比如一些家长整日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生活,孩子从小隔代抚养或由他人照看的农村留守儿童,他们缺乏父母的关爱、教育,从小缺乏艰苦朴素的精神教育,家庭环境导致他们对金钱、物质的追求与日俱增,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蔓延,催生他们超前过度消费。 
  进入大学校园以后,一切都是新鲜的,与紧张忙碌的高中生活有所不同,大学生活节奏更慢、更舒适,在校生更有时间花费在吃喝穿戴上,很多同学穿名牌、戴名表、用名牌手机。有人幻想一夜暴富、渴望拥有供自己消費的金钱。他们缺乏对消费的规划,贪图享受盲目消费,为了赚钱,他们不惜在KTV、酒吧等娱乐场所做兼职,甚至在网络上豪赌一把。输了钱,无钱偿还,只能通过网络借贷的途径偿还赌债,结果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三)高职生法制教育的缺失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上,高职院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应该要培养学生较高的法制意识,用发展的眼光重视法制教育,用创新的视角改革法制教育,培养学生法制思维能力、提升法制素养。 
  高职生缺乏以法律思维方式思考和处理问题。“他们不清楚自己借贷的网站是否正规合法?网络借贷逾期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网络借贷的利息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这些都应该以法律为标准进行评判。如果脱离法律来思考与处理网络借贷问题,就谈不上什么法律思维”[3]。 
  在遇到网络借贷高额利息无法偿还时,高职生不懂得以法律思维方式思考与处理问题,在对待这些债务纠纷时,高职生及家长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评判网贷逾期的利息应不应该还,该还多少。他们不懂得利用法律的手段捍卫自己的权益。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借款利率的四倍。一些网贷公司的月息早已超过了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单凭这一点就可以断定这些公司涉嫌违法。
结合本文开篇提到的案例,罗某第一次通过名校贷借款8000元,实际到手的现金仅有6300元,当月的本金、利息共计8700元,互联网借贷平台获取的利润合计2400元,远远超过了央行规定的借贷利息。因此,这位罗同学需要搜集整理这家公司放贷本金、利息的证据,证明借款利息超过了银行同期借款利率的四倍,证明互联网信贷公司涉嫌违法,从而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 互联网信贷的利弊分析 
  (一)理性消费与盲目消费 
  大学生是社会消费的重要力量,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具有重要作用。许多商家将销售的产品和服务定位于在校大学生,向大学生提供网络信贷、分期付款等服务,以此满足大学生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升生活质量,繁荣消费市场。这种理性消费观念值得提倡,具有积极正面的意义。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部分高职生存在着盲目消费观念,刻意追求时髦和在朋友面前有面子,互相攀比,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背负沉重的债务。一些学生在贷款初期感觉还能负担每月还款的金额,随着时间推移、利率不断增加,导致力不从心,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借贷度日,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质量。盲目消费的症结所在,部分高职生自控能力差,缺乏长远规划,贪图安逸享受,爱慕虚荣、过度借贷,不得不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网贷之家2015年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学生网络借贷平台年化利率普遍集中在10-25%之间,其中分期付款的购物平台最高,多数产品年化利率在20%以上,“以乐分期、99分期、分期范”等为代表的分期购物平台的实际年化利率可以达到35%及以上。这些平台利率偏高,加重了学生经济负担,在一定程度上有高利贷的嫌疑。网贷公司的高额利润来自服务费和逾期费,这些费用均由网贷公司自行定标准,一般服务费是贷款总额的5%,有些平台甚至收10%。一旦逾期,学生要额外偿还贷款总额的10%,甚至更多。 
  (二)诱惑性与风险性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太快,而我们对大学生特别是高职生的相关金融教育欠缺,很多人不懂得过度借贷的后果怎样。在当前借钱方式如此便捷的情况下,借钱消费有可能是冲动消费。借贷者只需提供个人信息并签订合同即可放贷,比传统金融机构手续简单、审核宽松,很多借贷平台的广告宣传很有煽动性、诱惑性,比如:“没钱也可以任性”、“不看征信不看流水,立即放贷”,其目的就是吸引消费者去使用信贷服务,而不告知对方实际偿还多少钱,对方是否具备偿还的能力。国外对类似产品的监管措施中,明确要求网贷平台必须将整个借贷的综合成本告知消费者,而非仅仅告诉你“月息多少”。这方面,我们国家的监管存在着缺失。 
  网络信贷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借款人一旦不能按时还款,随之而来的“利滚利”十分惊人。多数网贷公司每天会收取逾期未还金额的0.5%至1%作为违约金,少数小贷公司会收取贷款金额的7-8%作为违约金。甚至有些网贷公司在违约金的基础上,收取一定的押金和服务费,比如,表面上看是每个月5%的利率,实际上还增加了每月5%的服务费,而这些还款细节,网贷公司的客服却在学生借款之时没有交代清楚,只是简单的告知学生“具体的还款逾期办法,要看合同细则”。 
  在校大学生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一旦资金紧张,很容易还不上贷款。一位曾贷款逾期的同学在借款超期的第二天就收到了催款的短信和电话,对方劈头盖脸地上来就说要联系该同学的老师和家长,该同学害怕被学校和家长知道,编了理由也要找家里要钱还债。家里没有偿还能力的学生只能通过兼职打工,甚至再找一家借贷平台“拆东墙补西墙”来弥补上家的亏空。 
  (三)信用意识与信贷逾期 
  相对于传统金融机构而言,互联网信贷服务具有简单、快捷、宽松等特点,只需要提供学生证、身份证,不看征信、不看流水,立即放贷。如果有学生逾期不按时偿还贷款,是否会对其信用等级造成影响呢,毕业以后涉及到贷款买房是否会被金融机构拒绝呢?这就要求高职生培养自我的信用意识,珍惜自己的个人信用评价,避免出现违约不诚信的问题。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化社会,互联网能在第一时间查询到个人的信用状况,客观存在的强制力有助于培养高职生的诚信意识,这比学校空洞的说教更为有效。但是必须承认的是,尽管网络信贷有严格的信用评判机制和逾期还款的惩罚措施,但这些评判机制和惩罚措施不足以改变部分学生无法偿还贷款的客观现实。一旦网贷公司与在校学生发生债务纠纷,使得大学生信用评价、财务负担受到很大的影响,引发连锁反应,最终造成不该发生的悲剧。 
  三、构建高职生互联网信贷的防范机制 
  (一)学校加强网络信贷的宣传教育,做好预防工作 
  “校园网贷泛滥的原因在于個别学生超前消费、谈对象或网络赌博花销较大,但又不敢跟家长说,从而导致网络信贷和学生消费者双方一拍即合”[4]。高职院校应着力教育学生形成理性的消费观,不要盲目消费、贪图虚荣、互相攀比,要有健康的生活方式,及时监督、修正错误的消费行为。 
  学校集中清理校内网贷广告。学校安排学生在宿舍巡逻,防止网贷宣传广告的肆意张贴,发动全校师生定期清理张贴在宿舍门上、厕所墙上、电线杆子上的网贷广告,告诫在校生不要为借贷公司兼职张贴广告。学校要广泛运用各种宣传措施,比如召开主题班会向学生详细介绍网络信贷的产生背景、内在本质及其危害性,曾经有过借贷经历的学生现身说法,让每个同学对不良网贷造成的严重后果心中有数,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学会甄别不良信息,规避不良影响,对这些极具诱惑性的网贷广告产生免疫力。 
  学校要召开系部书记专题会议,要求各系辅导员提醒学生远离互联网信贷,告诫班上的学生网上信贷利息太高、害人害己,一旦还不起本息数额越滚越大,最终学生会受到各种威胁、由家长偿还。这些借贷带来的危害应该以班级为单位,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各系辅导员要将远离网贷的通知发送到班级QQ群、微信群,让所有学生远离网贷、拒绝网贷,不给自己、家人增添经济负担。
学校要实行党员干部联系宿舍制度,每一位党员干部联系一个宿舍,要求熟悉宿舍学生情况、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参与学生活动,进一步接近学生、了解学生,确保自己所联系的宿舍没有网贷的学生。通过访谈调查、学生信息员反馈等形式收集班上学生对网贷的看法,及时了解班上目前网贷的情况,保证处于合理可控的区间。若有学生已经产生了网络借款行为,应当督促其尽快还款,防止出现更大损失。 
  (二)建立长效家校沟通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学生动向 
  高校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加油站,而家庭则是大学生成长成才避风的港湾。家长是孩子健康成长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学生获取生活费的主要来源,家长与孩子朝夕相处,往往会更加了解孩子多样的想法和理念,家长掌握着学生最原始的“成长资料”,通过建立“高校+家长”的联动机制,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思想和心理问题、日常生活中的消费习惯,以便更好地掌握学生实际的家庭经济状况和消费能力,建立学生消费信息资料库,对可能出现的消费问题展开跟踪调查和研究,及时和家长沟通,引导学生培养正确的消费理念和消费习惯。 
  家长应该肩负起教育学生形成良好消费习惯的责任,以身作则,做到不与人攀比、不贪慕虚荣,为孩子树立正面的榜样,树立有节制、不放纵的消费观念,以勤俭节约为荣以奢侈浪费为耻。家长对于孩子的零花钱、生活费要严格控制,每项支出都要有明确的去向,每笔支出都要心中有数,从小培养孩子良好的财务收支习惯,不能一味的无休止地满足其不合理的消费需求。 
  (三)开展学生法制教育,制订互联网金融业的法律法规 
  目前,民间借贷比较普遍,但是系统性规范民间借贷特别是网络借贷的法律缺位,为相关行为进行规范缺少了重要依据,更多依靠的是民事主体自身的自觉和传统交易习惯。所以民间网络借贷的不规范性问题很突出,打法律“擦边球”的现象很普遍,相关法律机制的建设缺失及滞后性,为大学生网络借贷的权益保护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 
  在新形势下,高校可结合网络借贷的特点,汇集相关的学生网贷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同时结合现今“互联网+”的时代特点,与时俱进修改完善校纪校规,在法律法规及条例的框架内,对学生相关金融借贷行为进行规范。积极开展大学生普法教育,使大学生懂得在进行网络金融借贷时,既要守法,又要学会在法律框架内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相关部门应该制订针对網络借贷的法律法规,形成相应的约束、惩罚机制,定期审查网贷平台的经营状况、放贷额度、坏账等级,整顿不合规范市场管理经营模式,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切实加强行业自律”[5]。 
  (四)加大校园网贷的监管力度 
  传统银行的贷款产品更为安全、规范,但主要针对助学贷款的大学生,难以满足高职生消费贷款的需求。毕竟商业银行对于申请消费贷款的人,要求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按时偿还贷款,而高职生既没有稳定收入,也没有办法保障其按时还贷。因此,金融机构放贷给高职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且管理成本很高。在无任何部门监管的情况下,银行对高职生消费贷款必须保持谨慎的态度。 
  虽然校园信贷的火热,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大学生信贷的空白,在满足了部分学生消费信贷需求的同时,也极大地释放了校园消费群体的消费能力,但是相关的部门应当加大对校园网贷的监管力度。一是要严格审查网贷公司是否具备放贷的资质,放贷利息是否高于基准利率的4倍,追债手段是否合乎法律的要求,是否增加了不利于借贷人权益的霸王条款;二是要严格审查借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具有偿还的能力,放贷前要与其家长联系,在该生家长许可的情况下才能放贷,不能向不具备还款条件、盲目消费和信用等级较低的申请者放贷;三是当借款人发生财务困难确实不能还款时,应主动提供一些帮扶措施,如:减免还贷利率、提供兼职机会、适当延长还款时间,这样既能减轻借贷者还款压力,又能促进网贷业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行业“准入——退出”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网贷平台予以取缔,保障学生权益不受侵害。 
  在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背景下,许多大学生包括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数量逐年增加,随之而来的融资需求也不断显现。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税费税率给予了优惠,但是仍然面临着贷款审批程序复杂、周期长、无法落实等诸多问题。这实际上给了民间网络借贷公司一定的发展空间,网络借贷平台应当尝试着为创业大学生提供贷款支持,减少审批程序,见效快。 
  四、结语 
  高职生网络信贷现象是信息化时代的产物,有其产生的原因和危害性,高职院校应该主动应对这一新兴事物,妥善建立一些立足长远、行之有效的措施,引导在校学生认清网络借贷的本质及危害性,规范学生网络信贷的行为,帮助大家形成健康、合理、科学、良好的消费习惯。 
  [参考文献] 
  [1]岳 磊. 网络环境下大学生消费信贷的分析与引导[J].高校辅导员,2016(5):34-37.
  [2]黄 荣. 当前大学生畸形消费的成因及危害[J].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6(2): 8-10. 
  [3]曹士东. 高职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M].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9:144-145. 
  [4]舒 涛,付 轲.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大学生借贷畸形消费现象探析——基于某学生深陷P2P网络借贷困境案例分析[J].高校辅导员,2016(3): 76-79. 
  [5]黎四奇. 我国网络信贷风险规制法律问题研究[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4(4): 13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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