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乡村旅游是旅游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桂林乡村旅游为研究对象,从自然资源、历史文化、农业产业、乡村环境等四方面分析桂林发展乡村旅游的优势,然后提出桂林发展乡村旅游的困境,即规划指导不够,市场开拓不足,资源整合不力等。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整合资源,强化支持;健全机制,规范管理等措施,以期为其他地区的乡村旅游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桂林;乡村旅游;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健全机制;
乡村旅游是以具有乡村性的自然和人文客体为旅游吸引物,依托农村区域的优美景观、自然环境、建筑和文化等资源,在传统农村休闲游和农业体验游的基础上,拓展开发会务度假、休闲娱乐等项目的新兴旅游方式[1]。近年来,桂林乡村旅游已逐步兴起,并呈现出迅猛发展的趋势,但要在旅游业领域争得一席之地,还需加大发展力度。当前,桂林正面临着建设国际旅游胜地的大好契机,乡村旅游应抓住这一大好机遇,加快发展,打造桂林旅游新名片。
一、发展乡村旅游的意义
(一)推动旅游业发展
当前,乡村旅游这种新兴的旅游形态日益受到欢迎,乡村旅游业呈现出火爆的发展态势。例如,2014年,全年国内旅游人数为36.3亿人次,旅游总收入高达3.25万亿,两项指标年增长速度均超过10%,其中,国内乡村游客数量达12亿人次,占全部游客人数的1/3,旅游收入高达3点待接游旅村乡国全,亿002(农家乐以上)逾200万家[2]。可见,乡村旅游在整个旅游业中占据了较大比例,已成为旅游业发展的强劲推手。加强乡村旅游业的发展,能带动整个旅游业继续向前发展。
(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
乡村旅游可以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具有“看”和“玩”的功能,延长了农业产业链,提升了农业产业价值。同时,乡村旅游还依托农村独特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民风民俗等风土人情和资源,推动农村服务业的发展,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使农村产业结构不仅仅局限于以农业为主的第一产业,还发展并拓宽到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使农村产业结构兼具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从而调整并优化和完善原有产业结构。
(三)统筹城乡发展
发展乡村旅游将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农业与工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同时,到乡村旅游的游客来自全国各地,知识结构、思想观念、信仰、文化等全然不同,他们将这些不同带到乡村中,使乡村人员既可感受到不同的文化,也可了解城市最新的信息、科技动态等,促进城乡人员在信息和思想上交流,从地理、经济、文明素质、政策服务上缩小城乡差距,进而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保护乡村环境
乡村旅游最具吸引力的是其原生态自然环境和风光。乡村自然风光作为旅游景点被开发后,其优美的风光和独特的环境必然为游客所珍视和喜爱,为留住美丽的风光,吸引更多游客,本村人员会加强对当地环境的改善,大力加强生态保护,整治、美化乡村环境,使乡村旅游更加有滋有味。因此,可以说,发展乡村旅游是乡村环境的保护工程和美化工程。
二、桂林发展乡村旅游的优势
(一)自然资源丰富多彩“
桂林山水甲天下”,桂林山水是全国自然风光的经典品牌,素有“山青、水秀、洞奇、石美”的美誉。桂林的山有象鼻山、伏波山、叠彩山、七星山、尧山、猫儿山等;水有漓江、桃花江、桂湖、榕湖、杉湖、木龙湖;洞有银子岩、芦笛岩、七星岩、冠岩等;石有钟乳石、石笋、石柱、石幕等。此外,原始森林、峰峦幽谷、溪泉瀑布等随处可见,“千峰环野立,一水抱城流”是桂林城市独有的魅力。这些丰富的自然资源是一笔无形的宝贵财富,为桂林发展乡村旅游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历史文化浓郁厚重
桂林是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历史文化浓郁厚重。有以甄皮岩遗址为代表的古人类文化;以灵渠和相思埭为代表的古代水利文化;以靖江王城、王陵墓葬群为代表的明代藩王文化;以摩崖石刻、造像为代表的山水文化;以八路军桂林办事处、“西南剧展”为代表的抗战文化;以湘山寺、栖霞寺为代表的宗教文化;以李宗仁为代表的历史名人文化;以大圩古镇、江头洲古村落为代表的古镇、古民居文化;以及以桂剧、彩调、傩戏为代表的桂林本土艺术文化[3]。丰富、厚重及多元的历史文化为桂林发展乡村旅游提供了丰厚的文化资源。
(三)农业产业特色鲜明
桂林是农业大市,有连片数万亩的兴安县溶江镇葡萄产业、阳朔县白沙镇金桔产业、灵川县大圩镇提子产业、荔浦县修仁镇砂糖橘产业等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还有颇具特色的恭城月柿、资源红提、永福罗汉果、荔浦芋头等农业产业项目。此外,桂林市在2016年实施了现代特色农业产业“7+3”的提升行动,即提升粮食、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肉牛肉羊、生猪七大种养业,以及富硒农业、有机循环农业、休闲农业三个新兴产业[4]。这些特色鲜明的农业产业为观光、休闲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天地。
(四)乡村环境明显改善
近年来,桂林市大力开展“清洁城乡”“生态乡村”建设,乡村卫生、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打造了一批设施完善、整洁有序、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此外,全市大部分行政村、自然村普及道路硬化,甚至许多村屯已经开通了公交车,小车也已进入城乡居民家庭。乡村环境的明显改善,使旅游环境不断好转,增强了乡村游对游客的吸引力,为乡村旅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拥有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11家,自治区级农业旅游示范点28家,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4个,广西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5个。旅游业已从单一的山水观光型向康乐养生、休闲体验复合型发展转变。桂林应以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为契机,依托资源、产业等优势,利用自然资源丰富多彩、历史文化浓郁厚重、农业产业特色鲜明和乡村环境明显改善等有利条件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三、桂林发展乡村旅游的困境
桂林乡村旅游发展固然存在诸多优势和有利条件,但是,由于桂林乡村旅游起步晚,发展时间短,在开发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规划指导不够
桂林市共11个县,在对其中7个县进行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只有2个县出台了“发展乡村旅游意见”,且过于宏观,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不仅如此,桂林市自身也没有编制全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乡村旅游基本上处于自发组织,自行设计,自己建设,自主经营状态。如有些地方一哄而上,盲目开发,重复建设,无序竞争。比如,新农村建设,在恭城红岩新村成功地将自身建设为新农村后,陆续出现了灵川县铁坑村、临桂县下峰山新村、资源县两水苗族乡社水村,还有恭城的横山、大岭山、北洞源、黄岭,灌阳的水井头,兴安的塘子头、福祉田、桐木村,平乐的雷家、中洲,等等,这些村落都将自身定位为新农村。但是,这些新农村生产方式、生活习俗、建筑风格、乡村风光却大体相似,没有显著区别,造成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由于缺乏整体规划设计,许多景区景点分散,没有整合成线,旅游性价比不高。个别乡村旅游企业对旅游资源进行过度开发,甚至出现违规用地、违章建筑、无证经营等现象。同时,也有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景点,由于缺乏规划指导和政策支持,没有得到有效开发,自仍处于闲置状态。
(二)规模档次不高
首先,旅游经营以家庭经营为主。桂林市共有100多个乡镇,在对其中25个乡村旅游景区景点的调研发现,每个景区景点实际上包括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小企业或作坊,绝大多数以家庭为单位经营,个别景区由经营单位自发组织成立了合作社,但形式比较松散,约束力不强,实际仍以家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80%的经营单位专项投资不足百万,一半左右年营业额小于40万,营业额大于百万的经营单位约为5%。其次,乡村旅游管理和服务质量不高。一方面体现在政府对乡村旅游的管理缺乏具体举措;另一方面,表现为从业人员不够专业。一般情况下,乡村旅游的服务人员都由本乡人员构成,其文化程度往往不高,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素质参差不齐,不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从而导致服务质量不高。
(三)资源整合不力
乡村旅游资源丰富,但资源整合不到位,没有形成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乡村、企业、部门各自为战。有的开发乡村山水搞景区,有的建设生态乡村搞休闲,有的发展特色农业搞观光,有的依托古村古居搞文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产业等优势没有得到充分整合,苍桑历史、民族文化、民俗风情等元素没有充分挖掘。其次,旅游产品单一,且表现出同质性。在大部分乡村旅游景区景点中,70%以上是“农家饭庄”,只有少数提供住宿、钓鱼、烧烤等项目,“农”的特色、“家”的感觉、“乐”的功能没有得到较好体现,缺乏个性化、多样性、参与性强的项目,缺少“吃、住、行、游、购、娱”一条龙服务,也缺少“观光、休闲、体验、康乐”一体化景区。由于资源整合不力,在所调研景区景点中,游客停留时间平均只有半天,人均消费不到百元,没有达到乡村旅游游客消费力和购买力的预期,客观上造成了资源浪费。
(四)市场开拓不足
首先,由于各景区景点分散经营、规模较小,无力进行声势浩大的宣传,造成宣传力度不够;加之目前乡村旅游对财政贡献微乎其微,各地亦无心思对其进行精美包装,高规格推介,因此,各地乡村旅游景区景点的知名度均不高,没有打开潜在市场。其次,乡村旅游各景区景点营销意识淡薄[5],在旅游大县,乡村旅游大多依托观光线路招揽游客;在远离传统旅游景区和线路的地方,商家只通过在景区景点周边设置招牌指引游客,营销手段单一,营销意识淡薄。
四、桂林发展乡村旅游的对策
(一)科学规划,合理开发
科学规划指导是基础。首先,应对全市乡村旅游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在此基础上,根据各县区资源优势、产业特点等,制定全市乡村旅游总体规划,并与旅游总规、土地利用、农业发展、村镇建设等规划衔接。其次,科学划分重点开发区,准确定位,合理安排各区域开发方向、重点项目,避免同一种类产品重复开发,营造“村村有景、村村不同”的特色开发氛围。对符合规划的由政府主导推动,并给予为其提供支持政策;对非重点开发区进行规范管理,保护原有生态环境,待条件成熟时,分期、分层推进,避免“遍地开花”低破坏性开发和恶性竞争。总之,各县区应在市总规的基础上,制定乡村旅游发展详规,具体规划指导各县区乡村旅游的发展。
(二)整合资源,强化支持
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是发展乡村旅游的保障。首先,应建立由旅游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整合旅游、农业、新农村建设、生态乡村建设、扶贫开发等部门的资金、政策,形成合力。其次,设立乡村旅游发展基金,加强重点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依据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相关政策,在用地、税费、融资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比如,龙胜县和平乡平安村,政府就在土地使用政策、招商引资政策等旅游扶贫政策上给予倾斜和支持[6],使平安村成为桂林有名的生态旅游村。再次,借力现有的旅游景观、设施、线路等资源,在对传统旅游改造、优化、提升中融入乡村旅游,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最后,要选准主题,精心包装,创作《刘三姐》式影响深远的影视力作,让“桂林乡村”像桂林山水一样,红遍大江南北,打造一批集乡村旅游、特色农业、美丽乡村于一体的综合性示范点,引领全市乡村旅游的发展。
(三)突出特色,打造品牌
个性化、特色化是发展乡村旅游的关键。特色是乡村旅游吸引游客的最有力要素。因此,乡村旅游要突出特色,突出品牌。做到“吃”,要突出“土”味,把桂林各县区最具特色的菜谱提炼出来,向游客推介;“住”,要突出田园味,推出乡间民居、农家旅馆、竹林小院等,加强地域特色装饰,使其与自然融为一体;“行”,要突出健康味,推出林间小径、石板巷道、休闲步道,使游客在“行”中观赏风景,领略风情,收获健康;“游”,要突出“野”味,可以开发系列深入农村乡野、体验民情民俗、农耕文化、田园牧歌的项目,供游人私人定制,放松心灵,放空思想;“购”,要突出“特”味,加强特色产业、山区特产、食品加工、民间工艺等系列乡村旅游商品开发力度,让游客购得舒心,满载而归;“娱”,要突出“农”味,乡村特色,如讲农村故事、玩农村板路。总之,要对各乡村旅游景区进行统一设计、整体安排,使景区“吃、住、行、游、购、娱”更配套、更协调,提升品质,打造品牌。
(四)健全机制,规范管理
建立运转协调的机制是发展乡村旅游的根本。首先,应建立以旅游公司控股,村民以土地和房屋出租、资金入股为主的投融资模式和利益分配机制,公司控股确保开发的整体性、专业性,村民入股可充分利用现有房屋、田园等,减少开发过程中的征地拆迁,同时保障村民利益可持续分配。比如,阳朔县高田村大榕树景区,在开发大榕树景区过程中,开发公司允许村民参股,共同开发、管理和保护,景区收入也按一定比例分给村民。其次,主管部门应制定和完善乡村旅游准入规则、服务标准、评定办法、升级和退出机制,规范行业竞争,促进良性发展。推动成立乡村旅游行业协会、合作社,完善行业发展规范,强化行业自律,促进有序发展,提升行业竞争力。
总之,发展乡村旅游已成为旅游业发展的新出路。桂林乡村旅游发展不仅速度迅猛、规模壮大,还有诸多有利的发展条件。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桂林乡村旅游发展必须以科学规划做基础,以部门联动合力推进为保障,以个性化特色化为关键,以协调机制为根本,促进桂林乡村旅游健康、有序、持久地发展。
参考文献
[1]程益民.乡村旅游[EB/OL].(2013-06-17)[2016-05-15].
[2]中国乡村旅游协会.2015年国内乡村旅游(暨庄园经济)市场调研报告[EB/OL].(2016-01-01)[2016-05-15].
[3]任媛媛.桂林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研究[D].桂林:广西师范大学,2006.
[4]桂林日报.桂林市实施现代特色农业产业“7+3”提升行动[EB/OL].(2016-03-16)[2016-05-15].
[5]陈南,廖燕芳,胡燕.桂林乡村旅游发展呈现之问题及其对策探讨[J].科学教育研究,2006,(10):39-40.
[6]黄淑梅.桂林乡村旅游发展现状及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09,(17):8260-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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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乡村旅游发展困境及对策探析
2016-10-16 来源: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作者:谷昀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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