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我国“空巢老人”现象逐渐普遍,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也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文章在论述空巢老人养老保障的理论基础上,进行农村地区空巢老人居家养老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针对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的发展现状以及不足,同时结合国外居家养老方面的实践经验,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农村 空巢老人 养老模式 居家养老 对策
【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空巢老人的现象逐渐普遍,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也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因此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模式十分迫切。目前,在我国家庭养老能力下降、机构养老总体供不应求的背景下,居家养老的优势更为突出,很有发展前景。
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相关概述
农村空巢老人的定义。空巢这个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学者PC.默克多在20世纪40年代提出,他指出一个家庭需要经过形成、扩展、稳定、稳定、收缩、空巢和解体这6个阶段。
不同的学者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都有各自的定义。谭琳(2002)认为空巢是家庭生命周期中的一个阶段,最小的子女离家后,在家庭中留下的父母成为空巢老人;梁艳(2007)指出子女长大离开家庭独自居住谋生之后,留下的老年夫妇成为空巢老人①;李铭顺(2009)指出空巢老人是指那些身边无子女共同生活的老年人,其分类按照居住形式可以分为夫妇偶居的空巢老人和孤老独居的空巢老人;卢倩(2014)认为,空巢老人是指年龄在60周岁以上,子女外出打工或者居住在较远地方,自己独自生活的老人②。
文章所研究的农村空巢老人是指子女常年在外打工,仅仅留下60周岁以上的农村老人独守家中;或者是农村地区,子女虽然在身边,但是没有共同生活,得不到子女生活照顾的60周岁以上的独居老人。
农村空巢老人养老保障的理论基础。一是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是由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分为五种,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感情和归属的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是低级别的需求。生理需求包括阳光、水、空气等,安全需求包括对人身安全、生活稳定以及免遭痛苦、威胁或疾病等的需求。马斯洛认为,只有这些基本的需要满足以后,才会继续追求高层次的需求。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是高层级的需要,自我实现需求是指个人追求和实现自我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对于农村空巢老人来说,更多需要的是老年的基本生活保障,即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其次是感情和归属的需要。
二是服务型政府理论。所谓服务型政府,就是在社会本位和公民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实现服务职能并承担服务责任的政府。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政府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追求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要真正关注老百姓的利益和需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把钱真正用到惠及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包括公共医疗、养老保障、社会福利、义务教育等方面,使人民真正过上幸福的生活。老年人养老问题是一个普遍关注的公共问题,政府应该履行社会社会服务职能,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
三是福利主义多元理论。为应对西方福利国家的危机而兴起的福利多元主义是对传统福利模式的反思,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案。它认为,政府不再是社会福利的唯一提供者,社会福利可以由公共部门、盈利组织、非盈利组织、家庭和社区共同负担,政府角色转变为福利服务的规范者、福利服务的购买者、物品管理的仲裁者以及促进其它部门从事服务供给的角色。主张超越政府与市场二分的传统思维,在政府与市场之外寻找第三种力量,提倡福利主体与来源的多元化,倡导社会共同责任本位。它使我们重新思考政府的职能定位,积极发挥社会、企业、家庭和社区的作用,为我国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奠定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模式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模式的可行性分析。第一,符合农村传统养老观念。中国文化中历来就有尊老养老、孝敬父母的优良传统,居家养老符合农村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奉养父母的孝道文化。中国老年人一般都偏向于在家养老。居家养老让农村空巢老人能够在家或者社区周围就享受日常生活照顾和精神服务,在一个熟悉的环境中开展活动,同时亲人和朋友也可以关心和照顾他们,加强交流和沟通,利于促进老人的身心健康。所以相对来说,农村空巢老人更愿意接受这种居家养老服务。
第二,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来加强老年人的养老保障,养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都有了一定的发展,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一直在不断提高。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养老功能,我国政府于2000年8月出台了《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这个文件要求以社区为依托来发展养老事业,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方面的服务,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来建立老年公寓、托老所、养老院等等。2006年,为进一步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文件要求不断建立和完善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社区服务为依托,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服务体系。2008年,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目的是为了全面推进居家养老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以及重要意义。文件要求,在城市社区里要努力把居家养老服务开展起来,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和形式,加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服务人员队伍,从而努力使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与此同时,农村地区也要利用现有的资源,让大多数乡镇地区能够建立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使三分之一左右的村委会和自然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尽可能满足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正是由于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居家养老才能够建立和发展起来。
第三,具有养老成本低,效果好的优势。居家养老使老年人在家就能够享受生活照顾和精神文化服务,是居住在自己的家庭。而机构养老则是自己或者子女出钱集中地居住在养老机构,费用较高,一般农村老人支付不起,而且供不应求。此外,机构养老需要修建大量的公共基础服务设施、聘请专业人士、开展各项活动,需要巨大的资金支持来维持整个机构各项工作的运转,给政府财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而居家养老不需要政府花费太多的钱来建立养老机构,成本较低,空巢老人能够生活在熟悉的家庭环境中,享受来自政府的政策保障、社会的生活照顾和专业服务、家庭成员的经济支持,适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空巢老人在生活的环境中即能享受包括衣食住行医等日常生活照顾和精神文化慰藉,养老的效果比较好。
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模式的必要性分析。首先是人口老龄化和城镇化的客观要求。到目前为止,全世界6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数已达6亿,世界各国政府都在关注和重视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我国于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跟据有关专家预测,到2050年,我国老龄人口将达到总人口的三分之一。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数不断增加,增长速度加快,空巢现象逐渐明显,此外我国未富先老的国情和家庭小型化的结构叠加在一起,养老问题异常严峻。老年人口的加快增加,使得对生活照顾、精神文化、心理咨询等需求不断增加,然而,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大大提高了农村老龄化程度。所以说,探索和建立一种新型的居家养老模式势在必行。
其次是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困境的现实要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政策的有效支持,我国农村老人养老得到了一定的保障。现阶段我国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模式主要有三种: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会养老模式。但是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城镇化的发展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子女外出打工,老人独守家中,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挑战。农村地区的养老机构条件一般都比较差,只能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精神文化需要不能得到很好的满足,缺乏专业的护理知识,工作人员素质较低,不能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十分浓厚,不太愿意住进养老院,根据有关调研,选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占90%,只有约10%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③
最后是提高养老水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养老问题是我国“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始终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任务,做好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对我国建设和谐社会有很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农村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有利于提供较完善的服务,养老得到一定的保障,有利于促进家庭关系的良好发展,增进与他人的良好关系,减轻子女的担忧,使子女能够认真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从而建立一种和睦的家庭关系,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而最终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完善我国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模式的对策
加强国家居家养老政策法规的支持力度。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离不开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政府要把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进而制定法规政策来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在农村普遍展开,同时出台优惠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贴办法。目前,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只有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才有相较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和设施,大部分农村地区居家养老服务根本不存在。政府可以采取各项优惠政策,比如说酌情减免专业从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各项税费,鼓励和支持社会办老年服务机构的发展,其可享受与公办老年服务机构同等的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等等。④政府必须加强政策法规的支持力度,从宏观环境上为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必须有一定的财政资金作为保障,但是目前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但是公共财政也是有限度的,仅仅依靠国家的力量是不够的,现阶段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和开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缺乏资金。单靠政府的力量来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是不现实的,需要政府、社会、企业、家庭、村集体多方等力量的共同参与。政府可以在财政支出上设立专项的农村居家养老保障资金支出,用于食堂、托老中心、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等设施的建立,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来确定不同级别的费用;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资本优势,向社会捐助,支援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帮助农村空巢老人改善养老环境。同时,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以及个人也应进行捐赠。此外,农村居家养老中心还可以设立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事业发展基金会,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接受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建立、管理和使用用于支持和发展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事业的各项基金。总而言之,积极动员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和组织参与,为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
构建社区服务网络。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离不开社区的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就是在社区建立一个支持家庭养老的社会化服务网络体系,即老人分散在家居住,社区服务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来实现老人的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居家养老一方面利用家庭资源,另一方面节省机构养老的成本,实现了居住在家的社区养老。社区拥有广泛的人际关系资源和社会资源。空巢老人长期生活在熟悉的农村村镇环境中,形成了良好的人际关系网。同时,社区内含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和硬件设施资源,可以加以整合和利用来为农村空巢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例如,政府可以利用村里闲置的房屋或者旧学校来建一家设施良好、功能齐全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利用村委会和村卫生室的设施来提供医疗服务,让本地大龄下岗女职工作为服务者,等等。因此,社区可以利用自身优势来构建社区服务网络,通过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不仅能够为空巢老人提供日常生活服务,还可以提供心理咨询和精神文化活动来满足和丰富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构建专业化的服务队伍。随着农村空巢老人对居家养老需求的日益增长,社会对于提供老年专业服务人才的需求量也逐步在增长,服务人员自身知识文化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农村空巢老人养老质量。所以必须要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负责任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他们应该受过专业的培训,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提供服务中游刃有余。居家养老机构应该在社会上招募一批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并且必须通过养老、医疗、心理学等方面知识的笔试,然后进行岗前培训,最后上岗。同时,可以建立服务人员质量考核机制,居家养老机构可以定期电话回访接受服务的空巢老人,并请他们做出服务评价,有利于提高工作者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此外,居家养老机构可以加大宣传力量,呼吁更多的志愿者包括大学生来到基层,亲身参与其中,提供长期或短期的居家养老服务,这部分群体知识文化素质高、有爱心、责任感强,他们的积极参与能够有利于解决服务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同时也做出了榜样,传达了正能量,使更多的人关注到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这方面。
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多层次主要体现在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上和形式上。应该为农村空巢老人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既要包括衣食住行医等日常生活照顾,又要包括精神文化等方面的服务。同时可以在村里创立空巢老人托管中心,实行全托制,这种方式主要适合于子女长期不在家、行动不便,居住比较远和分散的空巢老人,在这个大环境中,有齐全的设施和专业的护理人员,能够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对于身体健康,行动自如的空巢老人来说,可以自己白天走出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享受生活服务和文化娱乐活动,晚上回家。对于行动不便的空巢老人来说,可以享受服务人员的上门服务,此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也可以每月免费向农村空巢农村老人发放服务券,服务人员上门服务即领取服务券,每月可去镇、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兑换成现金,空巢老人有未使用的服务券可抵用理发和洗澡费用,等等,这些都是多样化的服务,有利于根据农村空巢老人的实际情况来提供所需要的服务,进一步提高养老水平。
(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党校)
【注释】
①梁艳:“农村‘空巢家庭’老年人精神赡养状况探析”,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②卢倩:“新形势下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探析”,《现代经济信息》,2014年。
③李琼,陈博伦,成红巧:“土地流转进程中农村养老保障模式的嬗变及构建”,《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
④吴樟桃:“农村居家养老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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