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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前期云南灾赈初探


2016-09-25    来源:兰州教育学院学报    作者:谭志刚

【摘要】云南地处边陲,处于生态环境的脆弱地带。历史上的人为活动又进一步加剧了环境的恶化,导致了清前期云南灾害的频繁发生。清政府对云南实行了平粜、赈济、蠲缓、借贷等灾赈政策。取得了一些成果,并且对今天的救荒救灾仍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清朝前期;云南;灾害;荒政;

    云南地处边陲,生态环境脆弱,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之地。据《新纂云南通志》和《清实录》中的云南灾害记录,清朝前期从1644-1840年将近200年的时间里,云南发生的灾害主要有:甚至“自嘉庆十六年至道光六年,每岁疫”。
    一、清朝前期云南灾荒的特点
    (一)灾害发生次数多,多种灾害频繁
    群聚发生这一时期,云南地震、水灾、旱灾、疫灾和火灾总数高达400次,而考虑到云南地方文献的不充分,即使在清朝能建立较为完整的灾情系统地区,也不过只有昆明等少数地方。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灾害的波及地区和次数远比记载的要多。由此可以看出云南是当时全国少有的几个灾害高发地之一。并且在所有的灾害中,以地震和水灾为主,共280次,占总量的70%以上。细看《新纂云南通志》中的灾害记录,我们还可以发现,经常是几种灾害在同一时间或者同一空间同步发生,具有鲜明的群聚性。康熙九年,弥渡,大震有声,城圮,民居坏,压死人畜甚多。[2]康熙九年,蒙化州,旱无秋。[3]康熙九年,曲靖东南西城门灾延烧兵民居千余所。[1]嘉庆四年七月,石屏地大震,坏城堞,民居无算。八月又大震,伤毙男妇三千余人。[2]嘉庆四年七月,蒙化公郎街,大水山崩,田庐淹没,死者数百人。[2]嘉庆四年秋,蒙化大疫。
    (二)区域性与周期性强
    云南地处低纬高原,地理位置特殊,地形复杂,属于低纬高原气候。全省气候丰富多样,共有七个气候类型。而且多样的地形地貌使不同地区气候小循环也不同。这就形成了灾害的区域性、季节性规律。如清朝前期水灾频发于秋季,而且影响范围大,危害面积广。在这一时期内,云南共发生水灾134起,其中有时月可计者65起,以秋季发生最多,共计39起。同时灾害区域性在清朝前期的云南也得到了完整体现。《新纂云南通志·气象考》记载:“若以金沙江、南盘江与澜沧江、元江流域之分水岭为界,则岭之东部大水次数约占百分之七十三,西部仅占百分之二十七,其致之因,盖受台风之影响。”
    (三)灾害具有鲜明的自然性和社会性
    灾害是指自然界的变异,是对人类社会造成不可承受的损失而产生的一种环境恶化。不少自然变异是由于一个地区所处的具体地理空间、位置、地形、地貌、气候造成的,具有不可抗拒性和自然性。云南生态环境有其自身的特点,云南地处低纬高原,属环太平洋地震带、欧亚地震带的组成部分,处于印度洋板块与欧亚板块碰撞带东侧,是我国破坏性地震、水灾多发地区之一。就云南而言,清朝前期历经了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六朝,灾害一朝甚于一朝,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究其原因,人类破坏性活动也扮演了重要角色。因此,清前期的云南灾害留下了人类活动的痕迹,具有明显的社会性。清朝前期,云南政治环境复杂,统治者为了加强对云南的控制和管理,多次动用武力。如康熙平定吴三桂叛乱;雍正三次大规模对土司动用军队力量进行改土归流,以及各民族、各土司间的暴力与反暴力斗争。不仅把人民的生活推向了水深火热中,造成了社会的动荡,同时也为生态环境增加了新的负担。
    云南矿产丰富,其中铜矿的蕴藏量更是首屈一指,在日本对清政府限卖铜矿后,统治者把目光转向了云南,在全国禁矿呼声高潮迭起的时候,云南铜矿的开采却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扶植。于是,铜矿厂在云南范围内的群山之间遍布开来。铜矿的兴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云南战后经济萧条的问题,但也造成了云南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当时铜矿的采冶技术含量很低,铜矿冶炼的燃料基本靠木炭,通过严中平编著的《清代云南铜政考》一书,我们可以窥探到当时的一些情景:每炼铜百斤,至少要用炭千斤,这个消耗太大。云南大厂,盛时每年出铜在一千万斤以上(如汤丹一厂最高出过一千二百万斤),姑以一千万斤计算,则每年用炭便要超过一万万斤,这些炭都是靠矿厂附近的林木来供给。需量如此甚多,山林终有耗尽之一日。如此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掠夺式开发,超过了自然界所能承受的弹性范围,自然界的自我恢复也就无法进行自我更新了,所以自然灾害的逐年增多与铜矿开采的推进也是同步进行的。
    二、清朝前期云南的灾赈
    清朝的云南民族成分复杂,是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的重点省份,同时它的铜矿还承载着全国铸钱的重任,所以云南的稳定也就具有了不言而喻的重要性。因此,每遇灾害之时,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跟全国其他省份一样,清政府也对云南采取了一系列的救荒救灾措施。
    (一)平粜
    平粜指灾年以低于市价卖谷、米给灾民。“平粜之法肇自周官曰散利。”目的是适时粜籴,调节平抑粮价,以稳定人民生活,这一方法自问世以来就得到了历代王朝的青睐。谷米一般源于常平仓、社仓和义仓等。在这一时期,云南灾荒之年,平粜是缓和解决灾情的首要手段。据《新纂云南通志·荒政考》记载,清朝前期云南有明确修缮年代的各种仓廒43个,大部分由于文献的缺失而无法得知其修整年代。但是这些仓廒在灾害之时却对补救灾民的生活起到了关键作用,让灾民在灾荒之时有了延喘的机会,对他们重建家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清实录》中就多次记录了清朝的平粜之法。乾隆十一年闰三月乙丑(1746年5月19日)云南总督兼管巡抚事张允随奏:“滇省昆明、晋宁县豆、麦被雪。现饬地方官动拨仓谷,减价平粜,并借出社仓谷,以济民食。”得旨:“平粜出借,酌行抚恤而已,不尚有失所者乎?若有成灾景象,究以赈恤为要。滇南万里,不可少稽恩泽,使朕悬念也。”乾隆十年十一月乙丑(1745年12月14日)户部又议准云南总督兼管巡抚事张允随疏称:“鹤庆府属之金登、孝廉等沿河村被水,除动用项遴员查赈外,俟勘明成灾分数,将应征钱粮照例题豁。并将河水设法疏通,以便补种豆麦。缺乏工本籽种,动支常平仓谷接济。”得旨:“依议速行。”
    (二)赈济
    赈济指政府无偿发放谷米钱粮给灾民,是救灾最直接有效的措施。乾隆七年(1742)对赈期做了规定:“七年议准,被灾之户,欲于极贫次贫之外,再有又次贫之一项,既不便于分析,又不便著减赈恤,致有偏枯应将又次贫归于次贫之列,而分为极贫、次贫两种。并定被灾六分者,极贫抚赈一月,加赈一月。次贫抚赈一月,加赈无。七八分者,极贫抚赈一月,加赈二月,次贫抚赈一月,加赈一月。九分者,极贫抚赈一月,加赈三月,次贫抚赈一月,加赈二月。十分者,极贫抚赈一月,加赈四月,次贫抚赈一月,加赈三月。”之后,各朝对此又做出了不同程度的修改,但是赈济一直被沿用了下来。
    清政府对云南的灾赈很重视,赈济次数众多,数目也很庞大。乾隆九年二月丁卯(1744年4月1日):“加赈云南沾益州、南宁县被水灾民三个月口粮。”“嘉庆十二年正月丙午(1807年2月10日)展赈云南浪穹县上年被水灾民。”“嘉庆二十四年正月乙卯(1819年4月17日)赈云南抱母、黑盐二井被水灶户。”
    (三)蠲缓
    蠲缓指免去或缓征被灾区赋税,是清政府解决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举措。清顺治十年议定被灾八九十分者,免田赋十分之三,被灾五六七分者免十分之二,被灾四分者免十分之一。对于云南,清政府经常免去钱粮,并且经常针对受灾较轻地区实行缓征。乾隆三十六年三月庚午(1771年5月13日):“云南浪穹县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被应征额赋十之七。并缓征、赈恤如例。”乾隆三十八年九月甲申(1773年11月12日):“赈恤云南浪穹县本年水灾贫民,并蠲新旧额赋。”乾隆十二年九月戊子朔(1747年10月4日):“赈恤云南安宁、楚雄、广通等三州县本年分旱灾饥民,并予缓征。”
    (四)借贷
    借贷指政府以无息或低利息借贷给灾民房屋修缮费用、口粮等。它是清政府救灾的辅助方法,主要用于缓解灾民的生活困难及再生产,借贷者一般于麦熟后还仓廒。清朝前期统治者对云南的借贷记录主要有:乾隆十三年九月戊辰(1748年11月7日):“贷云南赵州、宾川、邓州、浪穹等五州县被水贫民。”嘉庆九年正月甲午(1804年2月14日):“展赈云南浪穹县被水灾民,免上年税秋麦米既条公耗羡银,并贷常平仓。”
    三、结语
    清朝前期云南灾赈对当时云南抗灾救灾、稳定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对我们今天的救灾减灾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由于灾情的突如其来和封建社会诸多历史局限性,在实施救灾过程中出现了不少弊端和问题,在今天看来仍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政府侧重于灾后的救助措施,缺乏必要的预防和灾时应急办法。在时隔几百年的今天,云南仍是个灾害多发之地,我们要善于从历史救灾机制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政府在加大对灾区的投入和灾民的关注力度的同时,应该把救荒救灾程序化、制度化,做到救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并且要善于发动和利用各种社会力量,把其当作政府外的一种补充辅助手段,对历史上救灾体系进行取长补短,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灾前预防、灾时应急、灾后救济机制。争取把灾害降低到最低程度,这才是历史留给我们建设和谐社会最好的思考和礼物。
    [注释]
①《清实录·高宗实录》卷263、卷253、卷211、卷881、卷943、卷298、卷325。
②《清实录·仁宗实录》卷173、卷353、卷125。
    [参考文献]
[1]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新纂云南通志·荒政考[Z].翻印本,1989.
[2]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新纂云南通志·地理考[Z].翻印本,1989.
[3]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新纂云南通志·气象考[Z].翻印本,1989.
[4]严中平.清代云南铜政考[M].北京:中华书局,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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