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领会落实 多党合作 新发展
[中图分类号]D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803(2005)04
中共中央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特别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意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作了科学规范,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
湖北的多党合作事业在中发 [1989]14号文件的指导下,在中共湖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学习新文件的过程中,我们深感新文件充分肯定和继承了14号文件的精神,同时,又在总结新经验,适应新的时代要求基础上,对14号文件精神进行了重大丰富和发展。结合湖北的实际情况,如何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贯彻执行好文件精神,促进湖北多党合作事业的新发展,我谈几点认识:
一、深刻认识《意见》颁布的重大意义
《意见》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意见》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意见》的颁布,是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强调多党合作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有利于统一战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特色、发挥优势,更好地把各民主党派、各阶层、各民族、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加快发展上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意见》的颁布,是丰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意见》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对于提高全党全社会的认识,在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更加自觉地坚持好、完善好这项制度,具有重要的作用。
《意见》的颁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党间的团结合作是重要政治保证。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充分体现了民主协商的特点,强调以协商、合作代替竞争、冲突,具有西方多党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有助于政局的稳定和实现广泛的团结。《意见》的制定实施,有利于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亲密合作的友党关系,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重要贡献。
《意见》的颁布,是加大抵御国际敌对势力西化分化力度,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优势的需要。在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信息社会化浪潮席卷全球的今天,不同政治制度、意识形态之间的比较和斗争将更加直接,西方政治意识形态的影响和渗透将更加广泛和深入。他们把推行西方政党制度作为重要突破口,利用多种手段鼓吹西方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企图以多党制和议会制取代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在这种形势下,《意见》的制定实施,对于保证我国政党制度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这一制度的优越性,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从根本上抵御西方议会制、多党制的影响,始终不渝地走中国人民选择的政治发展道路,意义非常重大。
二、《意见》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
《意见》与中央[1989]14号文件相衔接,在保持各项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更注重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建设。《意见》充分体现了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更富有时代特色。
(一)理论创新的新观点
确定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政党制度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明确了政治准则。《意见》指出,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必须坚持的重要政治准则: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提出了根本任务。《意见》明确提出,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
完善了表述。《意见》完善了对我国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指出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二)参政议政的新措施
明确了无党派人士的地位、职能和作用。《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的自身优势,鼓励和支持无党派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要积极稳妥地培养、选拔和安排新一代无党派人士;要建立健全无党派人士工作机制,为无党派人士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明确了党外人士安排的政策。提出要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中占有适当比例,在各级人大领导班子成员中有适当数量。《意见》中明确提出全国和省级人大常委会中应有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担任副秘书长。为加强政府职能部门党外人士安排,《意见》提出重点在涉及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专业技术性强的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意见》还对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各级政协中的安排提出了明确的比例要求。
明确了政府与民主党派加强联系的要求。《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定期召开有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就拟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征求意见,通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
拓宽了发挥作用的渠道。《意见》提出,要健全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重要外事、内事活动制度和民主党派考察调研制度,积极拓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的渠道。中共党委和政府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有组织的考察调研,也可委托民主党派就有关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调研成果,要认真研究并反馈情况。
(三)多党合作的新要求
民主监督的新举措。加强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意见》明确了互相监督的性质,提出这种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还明确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内容和形式,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的要求。
合作共事的新要求。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方针。《意见》提出,党外干部是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平等相待、民主协商、真诚合作,不断巩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要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代表性强、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党外干部队伍;要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意见》还对拓宽党外干部的选配领域、充分发挥党外领导干部的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新内容。多党合作是以民主党派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的。多党合作的成效如何,既取决于我们党的凝聚力和领导水平,也取决于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意见》对各级党委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强调要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目标,按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体现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这是对我们党支持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成功经验的深刻总结,必将推动民主党派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不断提高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新方式。坚持党的领导,是保证我国多党合作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意见》从几个方面对加强和改善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强调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性,要求各级党委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胜利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二是进一步明确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三是对改进领导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如要善于通过广泛深入的协商和讨论,使党的主张成为各民主党派的共识,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处理内部事务等。四是对各级党委重视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纳入党委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的宣传计划,党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带头做民主党派工作,明确基层党组织在加强民主党派工作方面的任务等。五是要求切实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比如,要把民主党派的办公经费和考察调研、教育培训等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和开展工作的需要,研究解决民主党派地方机关在人员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等。这些政策举措必将进一步加强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从而确保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和我们党同心同德、和衷共济,共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三、深入领会落实《意见》精神,促进湖北多党合作事业的新发展
深入领会落实《意见》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应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和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战略高度,把《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今年4月中旬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在省委常委会上听取省委统战部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的专题汇报后指出:《意见》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一个纲领性文件,重点是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实质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核心是坚持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充分体现了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新时期新阶段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意见》与14号文件相比,是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新的发展,注入了许多新的内容,有很大的创新,我们各级党委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首先带头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
1、各级党委一班人应带头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委应加强对《意见》的学习,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重点掌握新文件的新政策、新观点、新举措,深入领会新文件的精神实质。应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性。切实解决我们有些领导干部对统战理论、多党合作理论政策了解不多、认识不足、情况不熟,对多党合作制度及合作共事重视不够的状况。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新的理论观点和精神上来。
2、按照《意见》规定要求,抓好落实。对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总结近年来湖北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取得的成就,查找存在的问题,坚持成功经验,改进薄弱环节;应对《意见》中的各项规定进行细化和量化,把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要深化对多党合作新文件中许多新的理论观点、政策措施和重要意义的理解和宣传;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意见》的配套措施,进一步增强新的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应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商和协调,进一步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同时还要为民主党派开展工作提供物质保证。在多党合作工作中,既要保证党外人士的政治利益,也要保证其物质利益。应切实帮助解决民主党派特别是市州和县一级存在的经费、编制、交通等方面的困难。
3、进一步加大支持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力度。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是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基础,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是中国共产党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民主党派自身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新成员大量增加,新一代代表人物成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的主体,民主党派成员在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等方面的多样性特征更加明显。这些变化就给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搞好政治交接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据此,我们各级党委有责任支持民主党派按照《意见》中关于“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目标,按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体现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的要求,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
4、加强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对《意见》的学习,应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高认识的态度来对待这次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应把学习贯彻落实《意见》与实施政绩工程挂钩。省委统战部将组成检查组,对市州常委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情况开展督查,并对好的学习经验进行推广,确保文件的贯彻落实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湖北多党合作事业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