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第三部门(社区)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及其建设与爱国统一战线及其工作之间,在推进公民、公民团体素质提高,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根本原则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落实到基层以及成为政府有效治理和善治的支撑等方面互动、共进的新领域。排除现实的多种因素制约,实现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共进,又是第三部门(社区)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第三部门(社区)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爱国统一战线 互动 共进?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803(2006)01-0003-05
第三部门(社区)是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而产生的一个新领域,它提供了人的权利意识得以生长和发展的肥厚土壤,不仅鲜明体现着也有力推动着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而且也是通过政府与社会共治实现政府有效治理(善治)的重要基础,反映了国家权力向社会回归的趋势,是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需要大力开拓的新领域。同时,第三部门(社区)的发展作为社会结构和社会权力结构高度分化和多元化的表现,又是许多重要的爱国统一战线成员的新生地和新的聚集地,这就给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的爱国统一战线提出了新课题、新任务,因此也成为我们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需要开拓的新领域。可以说,第三部门(社区)既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爱国统一战线共生、共育的新领域,更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及其建设“工程”与爱国统一战线及其工作实践之间互动、共进的新领域。
第一,在第三部门(社区)中,公民权利意识、公民团体自主、自治意识增强和能力提升,与爱国统一战线新成员、新代表性人士或社团精英成长、聚集和社团自身建设的推进,通过认真贯彻“四个都要”和“四个尊重”的总政策、总方针实现互动、共进。
在我国的国情条件下,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以市场取向的改革为动力,基于重新启动的社会全面、快速转型而出现的政治文明由古典类型向现代类型的转换,是以依附性臣民向具有独立性、自主性的公民转变为基本前提的。第三部门(社区)就是孕育、生长具有独立人格和权利意识,富有高度自主性、自治性、参与性的公民和公民团体这样的现代政治文明主体的温床。现代公民、公民团体的成长,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与日益提升、张扬,自然形成对曾经垄断一切、渗透一切的高度集中的政治权力的制约与限制,为政治权利与政治权力矛盾趋向于合理、均衡的方向运动,为社会主义宪政建设奠定了决定性基础。因此,第三部门(社区)一面在我国社会全面进步、特别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进步过程中汲取“营养”,获得动力,一面又在不断地以自己内在的力量与特殊的方式推动着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及其建设“工程”的进度与质量。?
在第三部门(社区)生成与养育着现代公民和公民团体这样的合格政治文明主体同时,也就为爱国统一战线及其工作实践积累着丰富的资源,造就了大批统一战线新成员和工作对象,成了爱国统一战线新成员和代表性人士的新生地、新的聚集地,通过开发和利用这些新的资源,开辟这个新领域的统战工作,又可以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提升公民团体的自主性与自治能力。这样,爱国统一战线及其工作实践就凭借开发第三部门(社区)“自己内在的力量”,推动着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及其建设“工程”的“进度与质量”。这一进度的加快与质量的提高,又同时推动着第三部门(社区)的爱国统一战线及其工作实践的资源的积累与工作水平、工作绩效的提升,双方之间就在这个新领域里形成良性的互动,从而实现共同进步的“双赢”结果。?
十六大阐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提出的第三个“必须”,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思想的新发展,深刻地反映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客观要求,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四个都要”(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四个尊重”(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这“四个都要”和“四个尊重”的爱国统一战线总政策和总方针,是伴随第三部门(社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既是在理论和政策层面上对过去长时期的“左”的错误的又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算,又是我国社会权力结构三分趋势中,第二部门和第三部门、特别是第三部门(社区)发展内在要求的理论和政策反映。这个总政策、总方针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及其建设“工程”与爱国统一战线及其工作实践之间互动、共进关系的集中反映,而又特别地在第三部门(社区)中得到最清晰的体现。认真贯彻这个总政策、总方针,是在政治意识文明、政治文明主体和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对象层面,实现二者互动、共进的一个关键和关节点。所谓“四个都要”中的“都要”和“四个尊重”中的“尊重”的对象与内容,集中起来就是必须充分地尊重和维护公民权利,特别是在以权利为本位的第三部门(社区)中更是如此。因此,在第三部门(社区)的公共生活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促进公民的个性充分发展和自我价值的充分实现为最终目标。通过抓住这个关键,就能实实在在地有效增强公民权利意识、自主意识,提升社团自主、自治能力,从一个重要层面为政治权力及其运行划定明确的边界,并促使政治权利与政治权力的矛盾趋向于合理与均衡地运动、发展,这无疑又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及其建设“工程”与爱国统一战线及其工作实践之间互动、共进提供了最为重要的前提条件,一方面,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在党的爱国统一战线总政策、总方针指导下得到有力推进,另一方面,又使党的爱国统一战线总政策、总方针在愈来愈文明的政治环境里得到更好的落实,在二者之间形成良性的互动、共进,进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报告所期待的“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一价值目标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
第二,第三部门(社区)的草根民主、自治民主是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基础“工程”,又是爱国统一战线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训练和统战工作由高层向基层扩展与延伸的新阵地。通过“社会资本”的不断增加,实现二者互动、共进。
后发国家的经济改革和民主发展是政府推动型的,在我国又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推动型,这是政治文明建设的一条自上而下的路径。中国现代化运动是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市场为取向的,第三部门(社区)生长并迅速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开辟出自下而上的社会自治型路径。在先发现代化国家呈现出的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一般逻辑是草根民主、社会自治成为民主政治发展的土壤和基础,随之推动民主和法治的发展,在政治权利和政治权力之间,逐步形成一个相互制约又相互和谐的社会控制体系,抑制国家权力的扩张和腐败发生,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不断提升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政治文明水平。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我们党十分重视社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在十六大进一步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任务后,更是重视基层的基础性民主建设,并在同时,把两条政治文明建设的路径在党的领导下统一在一起。我们党在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基本特征、根本原则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一再强调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而第三部门(社区)自治民主的发展,恰恰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原则得到真正落实的基础和保证,从长远来看,也是国家统治逐步向社会自治转变和还权于民这一民主发展趋势的体现。
爱国统一战线适应新的历史条件要求逐步由高层向基层、特别是第三部门(社区)扩展与延伸,进一步促使人民当家作主原则得以落实,特别使充分体现这一核心原则的民主政治制度落实到基层获得可靠保证。爱国统一战线继承和发扬我们党进行高层统战工作的优良传统,以大团结、大联合为根本宗旨,通过交友联谊的工作方式,建立健全工作的组织网络作为统战工作的依托,推动社团搞好自身建设,发现和培养第三部门(社区)中涌现出来的新代表性人士、社团精英,并通过他们去引导和扩大公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和有序政治参与。基于社会分化和多元化而产生的第三部门(社区)中形式多样、不拘一格和卓有成效的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和政治参与,又十分有利于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与自治能力的提升,这自然又推动了第三部门(社区)自治民主的发展。第三部门(社区)鲜明的自治性特点,不仅具体地体现并实现于内部公共事务自治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环节中,而且又成为代表与反映民意、集纳民智,影响执政党和政府决策的重要渠道,同时,还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特殊身份在多元利益主体之间起相互沟通、加深理解并推动他们之间进行妥协与协调的独特作用,以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这些恰恰与我们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本身体现着的平等基础上的民主、协商、包容、求同存异和既尊重多数、又保护少数、尊重和维护同盟者利益的现代民主精神、民主理念,以及广泛的交友联谊、情理交融的特殊群众工作方式相贯通。正因为如此,爱国统一战线及其工作实践在第三部门(社区)这个新领域的开拓,就在实际上使第三部门(社区)成为了对公民进行民主政治训练的第一场地,从而更有利于具体体现和实现第三部门(社区)自治性特征。在第三部门(社区)这个新领域,爱国统一战线及其工作实践推动着基层自治民主的发展,为高层民主、国家民主提供了更坚实的基础,也为统战工作自身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更加充足的条件,这确实会出现一种互动、共进的“双赢”局面。?
通过爱国统一战线及其工作实践在第三部门(社区)的扩展和延伸,在其同基层自治民主产生互动、共进的同时,尤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可以促使以“信任、规范、公民参与的网络”为基本成分的“社会资本”[1]资源的积累和存量的增长,有效克服时下“社会资本”普遍缺失的状况,为整个政治文明建设提供重要支撑。“社会资本”实质是一种“道德资源”,是社会和经济、政治健康发展的“软环境”。当下在我国,由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还比较低,腐败愈演愈烈的势头还未从根本上即从制度上得到遏制,使“信任”、特别是对政府官员“信任”的“社会资本”严重缺失,加上第三部门(社区)本身的发展还存在许多困难,便使“信任、规范、公民参与的网络”的“社会资本”缺失成为普遍现象。通过爱国统一战线在第三部门(社区)的扩展和延伸,可以在促使其发育和成熟的同时,推动代表性人士参与带动普遍性的公民参与,通过统战工作组织网络的建立和健全并充分发挥作用,促进“社会资本”的增长。在“社会资本”不断增长的基础上,既更有利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又有利于爱国统一战线的进一步发展和统战工作的顺利开展。“社会资本”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及其建设“工程”与爱国统一战线及其工作实践之间互动、共进的最为必要与直接的社会资源和社会道德基础,只有在这样的资源基础之上,才有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共进。因此,我们要紧紧抓住不断增加“社会资本”这个扭结,真正实现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共进。
第三,第三部门(社区)既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实现有效治理(善治)的支撑平台,又是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用的重要场所。通过搞好“双向服务”互相提供动力实现互动、共进。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政企、政社、政事逐步分开过程中,原来的行政化事业单位随之一分为三,一部分有行政职能者回归政府,一部分可以企业化者回归市场,其中公益性、互益性的非营利者实行事业法人治理结构,加上伴随市场经济发展而新生的民间组织、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构成的第三部门,成为政府和市场面对大量产生的社会问题而出现的双重“失灵”不可缺少的重要补充,适应了社会多元化、需求多样化条件下提供多元化服务的迫切需要,对于维护弱势与边缘群体的利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这个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对于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和维护行业自律,对于扩大公民参与民主管理渠道等,都有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所以被人们称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优化党(政府)群关系的“平衡器”,特别是在社会转型“至关紧要的时期”,第三部门这个“助推器”和“平衡器”的作用如果发挥不好,或者说我们党(政府)对第三部门领导不好、掌控不住,这个“助推器”也有可能被他人利用而成为社会矛盾的“引爆器”,近几年来在独联体国家发生的一系列所谓“颜色革命”,就给我们提供了重要警示。
上面已经阐述了第三部门(社区)可以从基础性“工程”的意义上,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爱国统一战线及其工作实践又以其符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求的精神、方式进一步使其得以大大彰显,二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这又为时下正在大力推进的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MTO要求的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换奠定了良好基础,准备了更为充分的条件。由于第三部门(社区)自治民主的发展,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自治能力的提高,加上统战工作的有力推动,日益成熟的第三部门(社区)完全应当而且也可能承担起政府分离出来的一些社会职能,例如,通过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独立或者与之合作共同担负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责,通过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社会救助组织、环保组织等,应对社会转型的“至关紧要的时期”出现的大量社会问题,或与政府合作或协助政府治理,为政府有效治理(善治)提供支持。还包括在社会的领域创造大量新的工作机会,创建各类社会组织吸纳政府分流或编外人员,这又是对政府、对自己都有利的“双赢”举措。包括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作为我国民间社会的代表,协助政府或帮助企业开展各种涉外活动。在所有这些活动中,第三部门(社区)都显现了很强的亲和力,它既是对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实际进行的训练,并提供良机和手段;又为公民自治和自我管理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和必要的组织形式,而且是在潜移默化中逐步提升着公民的参与和管理能力,从而推动公民行政文化由服从型为主转变为参与型为主的类型,这自然会导致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水涨船高的结果,而且也是“公民参与的网络”的“社会资本”的增长。由于公民参与的横向关系网络体现出来的“社会资本”的增长,必会大大提高政府绩效,增强人们对政府的“信任”与遵守“规范”的自觉性,促进“信任、规范”的“社会资本”增长。我们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是“争取人心、凝聚力量”,其所持基本理念、所体现的根本精神、所采用的基本工作方式方法,本来就对以“信任、规范、公民参与的网络”为基本成分的“社会资本”资源增长有独特的优势,在第三部门(社区)这个新领域中,它完全可以凭借这一优势,更好地发挥自己“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成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法宝”。爱国统一战线拥有的传统政治优势和丰厚的“社会资本”资源,以及具有的“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和作用,恰与第三部门(社区)本身的特性与推动政治管理社会化功能相互契合。在相互契合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及其建设“工程”与爱国统一战线及其工作实践之间的良性互动、共进,推动政治权利与政治权力矛盾日益趋向于均衡运动、发展,促进“国家(政府)—经济(市场)—社会(第三部门)”三元权力结构日益趋向相互对称均衡,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在,青岛、南京等地统战部门在社区建设中创造的抓好“双向服务”的经验值得重视,既夯实了第三部门(社区)这个基础,又在这个基础上实现了二者的良性互动。所谓“双向服务”,是指围绕和抓住社区服务这个核心和龙头,形成为统战成员服务,统战成员又为社区服务的“双向服务”局面。如果这个“双向服务”不仅仅指统战成员,而是所有社区成员,那么,“双向服务”就与社区固有的双重功能,即既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又具有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的组织与管理功能相吻合。其实,在第三部门(社区)中,就是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进行自我治理或与政府共治,从而最终实现政府对社会的有效治理(善治),这是完全适应全球治理革命趋势的一种治理方式。在这个新领域提供的广阔空间和重要基地上,通过“双向服务”,既实现公共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变革,又实现统战工作理念和方式的变革,这种双向服务和双重变革,提供了二者互动、共进的巨大动力。?
上述所列三个方面的互动、共进之所以能够发生,完全是有其内在的根据的。在第三部门(社区)上述三个方面互动、共进中,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及其建设“工程”与爱国统一战线及其工作实践之间的互动,十分明显地表现为内容与形式、目标和任务与实现目标和完成任务的手段之间的关系。第三部门(社区)的公民权利意识增强、自治能力提升,草根民主、自治民主的发展,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原则的具体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落实到基层,第三部门(社区)参与或协助政府实现有效治理和善治等,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特别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我们面临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爱国统一战线及其工作在第三部门(社区)的拓展和延伸,则为这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现提供了具体的形式(例如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以及政协的形式),为这些民主政治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提供了重要手段,而且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与“法宝”性的手段。因此,在第三部门(社区)中,二者之间的互动完全是内在的、必然的。?
总之,第三部门(社区)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及其建设“工程”与爱国统一战线及其工作实践之间互动、共进的新领域,上面所述每个侧面的关系,以民主为核心价值和目标的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都为统一战线提供新的资源和手段,统战工作又依托这些资源和手段推进政治文明建设,与此同时又推动着统一战线自身的发展,统一战线的发展又为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政治文明建设服务,如此相互依存、相互规范、相互推动、相互提升,一起上水平、上层次。
当然,以上所述正在兴起和发展的第三部门(社区)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及其建设“工程”与爱国统一战线及其工作实践之间互动、共进的新领域,还是一种应然状态,目前的实然状态与应然状态之间还不能不存在着很大的距离。这是由于首先要受制于第三部门(社区)本身的发展还很不健全,基本上还表现出半官半民的鲜明特色。从根本上说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成熟和政治体制改革还远未到位决定的。这既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仍然不成熟的反映,又必然制约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程;由于它还是有待爱国统一战线及其工作实践去开拓的一个新领域,所以自然也是统战工作十分薄弱的领域。因此,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共进自然要受到很大的限制,难免存在非良性互动乃至恶性互动的情况。其次是在第三部门(社区)这个新领域中,二者之间互动、共进的机制也还不健全。一是政策和法治调节机制不健全。目前,我们离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还相差很远,基本上还是“人治”型国家;从整体上说,我们党和政府对第三部门(社区)本身及在该部门中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开展爱国统一战线工作都还十分缺乏成熟的经验和成套政策,这些就必然使政策和法治调节机制处于不健全的状态。二是工作方式方法和机制不健全。正是由于第三部门(社区)是一个正在兴起和发展中的领域,无论是它本身,还是在这个新领域中进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与开展爱国统一战线工作,都往往还不能不是一些过时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在起作用。三是动力机制不健全。最为重要的就是公民和公民团体这个主体还很不成熟,致使微观动力不足。基于这个基础性动力的不足,通过在这个新领域中进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开拓开展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形成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而产生良性互动、共进的动力机制也会受到很大限制。再次是社会大环境的制约。从国内来说,最为重要和主要的就是我们国家封建专制主义的传统和小生产政治心理的积淀根深蒂固,长期存在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左”的错误影响,又严重限制和迟滞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也使党领导的具有传统政治优势的统一战线曾经受到严重破坏,这就使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共进,不能不受到这个更大的社会政治生态环境的制约;从国际来说,以美国为首的国际垄断资产阶级推行新自由主义政策对我进行“分化”和“西化”,第三部门就是他们进攻的主要突破口,这就难免不造成破坏性的影响,联系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苏、东解体和近来在独联体一些国家先后发生的所谓“颜色革命”的国际教训,这是最值得我们高度警惕的。
在以上这些因素综合作用下,在第三部门(社区)这个新领域中,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及其建设“工程”与爱国统一战线及其工作实践之间的互动,既可能是良性的,也可能是非良性的,甚至可能是恶性的。面对这些客观存在的因素及其可能产生的几种结果,当下最要紧的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抓住“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个“具有全局性作用”的重要环节,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巩固党长久执政的合法性基础的战略高度,按照现代政治文明的要求,抓紧制定和完善关系第三部门(社区)健康发展的配套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并且高度重视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角度,下大力气开拓这个新领域的工作,并努力实现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尽最大可能排除非良性的互动、特别是恶性的互动,争取共进的“双赢”结果。而这又是第三部门(社区)健康发展的现实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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