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跟其他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志愿文化或说志愿服务方式方法的不足十分明显,具体表现在:志愿者队伍构成相对单一,流失率高;志愿者组织管理机制不健全,约束不力;志愿者服务一般都是以特定活动为导向,缺乏创新;缺乏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保障,制约了发展等。
【关键词】志愿者 服务 社会作用
【中图分类号】C36 【文献标识码】A
我国有近亿名志愿者服务于各行各业,活跃于社会各类活动中,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一道特别靓丽的风景线,体现出一个民族对于生命个体最根本的思考与关怀。
中国志愿者发展状况
中国志愿者发展进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公益转型阶段(1978~1986年)。改革开放以来,全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致力于提升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1978年至1986年,解放思想成为党和国家精神层面的主要工作,当时的年轻人,多数人跟时间赛跑,争分夺秒地学知识、学文化、学技术。青年组织特别是共青团组织,团结并组织广大青年学雷锋做好事,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于是青年们走上街头乡村,修理队、环卫队、医疗队、文艺小分队的活动接二连三地开展起来,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影响,群众赞不绝口,称之为“雷锋叔叔又回来了”。但是,也应该看到,随着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些人见利忘义,“一切向钱看”,把这些助人为乐的活动污蔑为“傻冒”、“假积极”、“做表面文章”等。说明此时的志愿服务活动有气势无体系,观念还比较陈旧,需要借鉴世界上更为科学合理的志愿服务规则,提高我国的公益服务水平。
志愿探索阶段(1987~2000年)。这一阶段,志愿服务主要出现在广州、深圳、佛山、上海、天津等沿海开放城市。这些城市的人们主要是从香港、澳门的“义工”活动中得到了启示,在共青团组织的引领下,当地的青年结合学雷锋活动,于1987年在广州对外公布了第一条志愿服务热线电话。1989年,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道成立了全国第一个社区志愿服务队;1990年,深圳出现了全国第一个注册的社区服务组织“深圳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1992年,在香港义工组织的帮助下,广东佛山成立了“义工团”。由于这些城市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的示范影响力,全国各地的城市“义工”组织纷纷成立,互助互爱的良好风尚得以弘扬,因而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之后在团中央积极推动下,志愿服务很快在中国大地如雨后春笋地蓬勃开展起来。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当时的困难群体确实较多,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也较多,类似于自我创业方面的经济扶持和技术支持,成为志愿服务的一种重要形式。
大力发展阶段(2001~2008年)。2001年,“国际志愿青年”庆祝活动对中国的志愿服务产生了较大的影响。2004年,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正式成立,中国的志愿者服务已经不仅仅局限于青年,而是全民参与。2005年3月,正式成立“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区工作委员会”,后更名为“志愿者工作委员会”。与其同时,中国妇女联合会成立了“巾帼志愿服务总队”,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了专门的志愿队,中国慈善总会也成立了相关的志愿工作队。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提出要“建立社会志愿服务体系”。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及“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在党中央的推动下,各单位、各部门相继成立了志愿服务团体,志愿服务在中国不仅形成了规模,而且各个方面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全面推动阶段(2009~2014年)。2008年,由中央文明办牵头,团中央和民政部配合,志愿服务新机制形成。是年,汶川大地震,前往灾区的志愿者甚至一度堵塞了交通,国家有关部门不得不出面解释、疏导,志愿服务的成员甚至包括了老者、少年,而一些宗教人士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全国各地都向灾区伸出了援助之手,西方媒体惊呼“中国的志愿服务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志愿服务,不分老少,全民参与”。①2008年的奥运会,前来服务的志愿者更是达到了百万。这两次大的志愿服务活动,使联合国志愿组织的官员深深感动,他们甚至发出了“2008年将是中国志愿服务元年”感慨。其实这种感慨的本身,既说明他们对中国的志愿服务历史情况不甚了解,也反映了2008年中国的志愿活动给世界留下了多么深刻的印象。
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给华中农业大学志愿服务队回信,要求志愿者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坚持与祖国同行、为人民服务,以青春梦想、用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总书记的回信,更进一步推动了中国志愿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并对志愿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把志愿服务与爱国、实现中国梦联系起来,为新时期的志愿服务指明了方向。
中国志愿者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共中央直接指导,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民政部等团体和单位推动下,中国的志愿服务体系已经形成,且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一是党政统筹,二是团结示范,三是社团管理,四是公民参与,五是社会支持,六是制度保障。
释放热情、彰显个性,促进个体发展。谈起志愿者的优点,很多人认为做志愿者的最大优点就是在帮助别人过后的那种说不出来的温暖感觉。事实上,这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已。人们并没有真正意识到,志愿者在其自愿服务活动中,可以尽情地释放热情、彰显个性,更能有效地发展自我。
第一,增进社会责任,提升精神境界。志愿者以困难群众、弱势群体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热衷于公益事业,无偿服务、无私奉献,部分地分担了政府的负担,体现出较高的社会责任感。他们的行动使中华民族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得以发扬光大,人生价值得到充分的体现。当前,在青少年中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实践活动,更有利于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与社会责任感,有效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助于社会工作的良性运转。
第二,充实业余时间,丰富生活体验。志愿服务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扶危济困,也不完全等同于富帮穷、强带弱,而是广大志愿者从志愿服务活动中精神上得到快慰,生活上得到充实,境界上得到提升。不少人通过志愿服务,既接触了过去没有接触的社会,又使自己的生活得以丰富多样。从哲学上讲,体验的过程即领悟的过程,志愿者通过志愿服务,获得的社会认知,要远远多于那些没有参加志愿服务的人,使得他们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更为自信,更加从容,更能树立远大的理想和人生的座标。
第三,寓学习于服务,不断完善自我。不少志愿者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学到了新的知识,掌握了新的本领。有些志愿服务者,把志愿服务过程中学到的新知识、新本领用到其实际工作之中,不仅深得领导赞赏,还赢得了同事的肯定,从而取得了一个又一个新的成就。仅就人际关系而言,一是可以学到诸如组织、协调、动员等开展群众工作的经验;二是可以学会如何与人和谐相处,遇有矛盾冲突,如何化解的办法。三是可以对比学习别人的长处,看到自己的不足,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进一步充实完善自我。这是人生难得的学习过程,只是这个过程的作用,被不少人忽视了。
推进了社会和谐,净化了社会环境。志愿服务有着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其社会价值亦不可小觑。第一,无私奉献爱心,播撒精神文明。志愿者围绕公共生活中人民群众一时感到不便的事情,提供多种热忱服务,既照亮别人,也升华了自己。虽然有些服务看起来不是那么惊天动地,不是那么的光彩夺目,但是,正是这些润物细无声的志愿服务,才体现了平凡的伟大。广大志愿者正是在奉献爱心的同时,也向全社会传播了文明和理想、责任和担当。
第二,改善社会风气,净化社会环境。志愿者的出现为人们提供了互相帮助、互相关心的社交机会,传递了社会正能量。因此,我为他人服务是一种荣耀,我为社会服务是一种美德已经成为志愿服务的精神动力。这样的活动越多,这样的人出现得越多,社会风气就可以持续改善,社会环境就会进一步的净化。志愿服务已经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
第三,增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进步。首先,社会和谐需要志愿服务,缺少了志愿服务,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就得不到帮助,他们就会生怨,由怨而怒,可能就产生出新的社会问题。其次,社会和谐是从尊老扶幼、互爱互帮这类诸如志愿者服务这样一些公益活动中体现出来的,是社会一道靓丽的风景。最后,社会是一个大家庭,社会必然存在弱势群体,弱势群体由于自理能力的不足,在社会生活中势必处于十分不利的地步,他们需要帮助、需要关心,需要志愿者的服务。一个社会的和谐,不仅仅是富者的满足、健康者的无虑,它还包括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体的需求。只有弱势群体真正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这个社会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和谐。
跨越国界、援难解危,增进世界友谊。近年来,我国的地震志愿队经常出现在世界的各个灾区,当中国的国旗飘扬在国外那些需要帮助的灾区时,这面国旗的力量,要远远大于所谓的军事实力和政治力量。国际援助,是新中国之所以能够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重要保证。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抗美援朝”战争,就是中国政府为帮助他国抵抗外敌入侵组织并派出了中国人民志愿军。志愿军,是志愿者中的特殊群体。在这场震惊中外的战争中,中国人民志愿军不仅打出了名气,而且打出了骨气和勇气,赢得了“最可爱的人”称号!②我们从援非的中国医生、中国工程技术人员深受当地政府和群众欢迎的场面中,从塞拉利昂、巴基斯坦、泰国的中国救援服务队的身影中,无不体会到国际主义的精神,体会到中国人民的友善,体会到中国政府的责任。
当前我国志愿者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初步思考
我国的志愿服务,各个阶段的表现形式不一,不同时期的服务内容相异,有些还带有时代的痕迹,有些并没能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此中不足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志愿者服务体量相对要小,这跟13亿人口的大国不相称。我国是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但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目前登记在册的志愿者比例还不到发达国家的五分之一,这种服务体量,很不相称。究其原因,一是人们还惯于计划经济时代的政府“包揽”,思想认识不到位;二是我国生产力总体水平还比较低,职工的劳动强度大,人们在工作之余抽不出更多的时间去做志愿服务,虽然很多人心里有志愿服务的愿望,但心有余而力不足;三是受思想认识水平的限制,不少人参与愿望不强烈,致使参与人员不普遍。改变这种状况,既需要政策推动,更需要思想的灌输和全社会正能量的积聚,要动员那些有能力的人,积极投身公益事业。
志愿者队伍不稳定,长期坚持者不多。目前,我国志愿服务者长期坚持志愿服务的人并不多,客观上是由于各自的工作及家庭影响,但主观上也存在松散不作为情绪,加之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的干扰,一些不负责任者的讽刺与嘲弄,使得志愿者队伍极不稳定。有些地区的志愿服务流失率甚至达到了30%~40%,而且,这种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说明志愿者服务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志愿服务永远在路上。
志愿服务机制不健全,制约力不够。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志愿服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官办”,一阵风现象十分明显。一些单位和部门,只图某项活动的影响力,忽视了志愿服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对志愿服务可能遇到的问题,没有事先的调查和研判,造成“一阵风”,风过即停的志愿服务不在少数。加之有些职能服务跟不上,资金、保障措施不到位,导致人员走散、志愿服务名存实亡。因此,要加大服务机制的建立健全。面对少数人的“功利”色彩,志愿服务还存在报名积极性高、服务奉献热情低的情况,有相当比例的人没有提供过志愿服务的经验。对志愿者的后期管理包括服务时间记录、服务质量督导等工作也不到位。另外,志愿服务的激励机制不明显,没能给志愿者应有的荣誉及补偿。
志愿服务的创新意识不强,法律保障不够。一是志愿服务的创新理念不强。谈到志愿服务,许多人就仅仅简单理解为社会成员之间的积德行善,没有从完善社会功能和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上充分认识到志愿服务的巨大意义。工作上当然缺少新的思路,实践中缺少新的办法。二是培养服务对象的创业思路欠缺。对所谓的弱势群体,一些志愿者只能头疼医疼,脚痛医脚,缺少对他们生存技能方面的专业培训,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服务对象的自食其力问题,形不成“断奶”造血的功能。三是在志愿服务队伍形成机制上缺乏创新,如在志愿者的招募、吸引、培训、评价、激励等管理机制上,创新还没有提上日程。四是在创新制定志愿服务法律保障不到位,少数志愿者甚至受到了伤害,且得不到保护及补偿。
以上的问题虽然不代表中国志愿服务的全面,但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第一,加强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志愿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力。要通过宣传教育,强化志愿者的服务意识;通过培训引领,增强志愿服务者的本领;通过表彰激励,留住更多的优秀志愿者。大力普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提升全社会对志愿服务价值的认同感。
第二,增进包容,提升志愿服务的参与度。社会对志愿者的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志愿者身份的认同,支持志愿者理直气壮地进行志愿服务。二是提供条件,帮助志愿者实现志愿服务目标。三是给志愿者服务设定时效,让志愿者获得荣誉。要努力增加志愿者队伍的包容性,鼓励社会被服务对象如残疾人、刑释人员、心理疾病患者等加入志愿者队伍,让他们有机融入社会,培养他们知恩图报的积极心态,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风尚。
第三,规范管理,减少志愿者的“流失”。志愿者也需要管理,它不是自由服务者,更不是免费劳动力。对志愿者要进行必要的管理、约束、培训,提高志愿服务的规范性、专业性,明确志愿服务的范围界限,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志愿者队伍的稳定,提升志愿者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要对志愿者有所奖励,以此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去。
第四,要在立法层面考虑志愿者权益的保护和保障。志愿者工作是社会工作的重要方面,是对政府职能和市场经济的重要补充,不是走过场,更不是儿戏,不是可有可无的工作。有关方面要尽快出台“志愿者法”,规范志愿组织建设,履职职能,社会保障。切实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为志愿者服务事业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作者单位:上海理工大学基础学院)
【注释】
①安国启:《志愿行动在中国》,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
②佘双好:《志愿服务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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