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贪官外逃现象与市场经济转型后的经济能量剧增、第一轮出国潮、电子金融的全球化和国际商业流动管制的放松相联系。贪腐官员携款外逃呈现出一系列重要特征和运作模式。可根据贪官外逃发生的特定场域和基本特征而建构与完善贪官和资产外逃的防控机制。
【关键词】贪官外逃 资金外逃 防控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既推动了中国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社会转型,也催生了大量的官员腐败。中国的贪官外逃现象早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进入公众视野,进入21世纪以来更是呈现出外逃官员人数不断增长、级别越来越高、外逃资金数额越来越大的趋势,贪腐官员外逃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党和政府的关注。如何防控贪官外逃是当前中国政府必须面对并解决的重大反腐难题。
贪腐官员外逃的发生场域及其后果
贪污腐化是任何时代任何国家都无法根绝的现象,但一个国家贪腐的严重程度和运作方式则与该国特定的时空场域直接相关,时空场域是腐败萌生的土壤,时空场域分析是理解和防治腐败的认识论前提。只有通过对中国现有时空场域的分析,才能准确理解贪腐官员携巨额贪腐资金外逃现象发生的背景与诱因、特征与动向,以及该现象对既有时空场域的破坏性影响与后果。
中国贪腐官员外逃现象发生在如下时空场域和背景:一是改革开放引发的出国潮与贪腐官员出逃境外的选择。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第一轮出国潮,在国人开始走出国门认识世界的同时,一些贪腐分子也找到了一条新的逃避国内法律制裁的路径—携款出逃境外。二是市场经济转型与经济能量剧增成为巨额贪腐资金积累与携款出逃的经济支撑。改革开放带来经济水平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刺激着贪腐官员的贪腐数额越来越大。新中国成立初期,刘青山、张子善一案作为当时最大的贪污腐败案,涉案金额也只有171万余元。①三是电子通信与电子金融的全球化和国际商业流动管制的放松与取消为资产的境外转移提供了技术便利。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现代通信业革命在商业上的运用降低了国际交易成本的同时也推动了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并使货币的流动更为快捷与便利,世界各国之间为加强经济联系逐渐取消和放松国际商业流动管制,这些都为贪腐官员跨境转移资产提供了便利条件。
贪官携贪腐资金外逃对整个经济秩序、社会稳定和国际政治形象与政权安全至少造成如下严重后果:第一,导致公共资产流失和经济秩序的不良连锁反应。贪腐官员侵吞和转移国有资产并外逃的行为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误导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进而导致国家经济畸形发展,甚至引起企业破产、就业震荡、贫富差距扩大、消费水平降低等不良连锁反应。第二,损害社会公正并引起社会矛盾升级。腐败资产是对社会财富的不法侵占与不合理分配,贪官携款出逃逃避国内法律惩罚的行为必然引发民众对法律公正性和政府治理能力的质疑,严重损害社会公正并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与升级。第三,动摇政权稳定,威胁国家安全,影响中国政治与司法的国际形象。官员以权谋私的贪腐行为破坏了民众对执政党的信任,最终会动摇政权稳定。出逃高官一旦泄露其掌握的国家机密更会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威胁。因引渡、遣返和异地追诉出逃贪官而在与西方国家交涉过程中产生的政治分歧、司法争端和经济纠纷等问题,不仅对中国的国际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更使国际社会产生了中国政府腐败和司法落后的误解。②
贪腐官员外逃的基本特征分析
中国贪腐官员外逃是转型社会在经济全球化和体制转轨过程中产生的特殊现象,具有如下特征:
从外逃对象来看,国有企业和金融业主要负责人、政府部门贪腐官员是外逃的多发人群。国有企业监督与制约机制的不健全,在人事任免、经营决策和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上缺乏必要的监督与制约,这为国企高管滥用职权提供了便利条件,也使国有企业成为贪官外逃的重灾区。金融业作为从事货币流通、证券交易、信贷融资的行业,是其他行业拓展业务、转移风险的重要载体,这就为金融业腐败提供了较大的空间,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有些金融机构的负责人便利用职权从事贪污、受贿、挪用、侵占等腐败活动,聚敛巨额资产并携款出逃。随着中国反腐力度的加大,政府高官也成为外逃的多发人群。政府官员,掌控社会资源分配而成为权力寻租的对象,部分通过非法攫取巨额资产的官员为逃避国内法律的惩罚,通常选择携巨资出逃。
从外逃步骤来看,一般采取转移聚敛资产出境、安排家属迁往境外、准备护照、择机出逃等步骤。通过贪污、受贿、侵吞挪用国有资产等途径聚敛巨额财富,并通过各种合法与非法渠道将巨额资产转移出境是贪官外逃的第一步,中国人民银行一份名为《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的报告显示,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腐败资产主要是通过现金走私、地下钱庄、跨境汇兑、对外贸易、项目支付、离岸金融中心等方式向境外转移资产③。安排家属迁出境外是贪官外逃的第二步,留学、陪读、利用虚假证件等出境是其安排家属出境的常用手段,目的是为贪官自己出逃做好生活准备和取得国外合法身份。准备出国所需证件是贪官能否跨出国门的关键,除了正常途径办理的因公因私护照外,还有很多从非正常渠道办理的护照,伪造护照、变造护照和利用不法手段通过公安机关办理的信息虚假的“真身份证件”办理的真护照,这些证件成为贪官隐瞒身份顺利出逃的重要凭借④。寻求合适机会出逃是贪官逃离国境的最后一步,贪官会根据时机选择适合的方式出逃境外,如退休后出国与家人团聚,被调查前秘密出逃或滞留境外不归,利用各种出国机会直接从境外出走等方式。
贪官外逃防控机制构建
首先,完善并严格实施官员及其家属出境管理制度,建立官员及其家属出境信息管理系统。我国关于县(处)级以上干部因公因私出境以及配偶与子女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虽然有相关的管理规定,但对于预防官员做外逃准备、对外逃官员及其家属出境及移民情况及时掌握等方面,并没有发挥足够的作用。还需要完善官员及其家属出入境相关的管理制度,包括完善官员因公因私出境申报审批制度、建立官员家属出境及移居境外申报制度、移居境外的官员家属资产情况申报制度,建议建立官员及其家属出境管理信息系统等,为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官员出境动向及信息提供相关数据资料,以便制定预防措施,实施重点监控,将贪官堵在国门内。
其次,完善出入境证件管理制度,提高证件制作技术。一是完善《居民身份证法》。通过完善《居民身份证法》,从严格身份证申领材料的审核、加强身份证申领发放环节的监督、加大对身份证不法交易行为及使用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方面着手,降低不法分子和公安机关人员办理各种真假身份证件的可能性。二是提高证件制作技术。现有的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包括指纹识别技术、掌纹识别技术、人脸识别技术、耳廓识别技术、眼球识别技术、语音识别技术、DNA识别技术等多种方法。⑤其中指纹识别技术因具有识别精度高、技术发展成熟、识别设备推广便利等特点,建议应用于各种身份证件的制作过程中,增加证件防伪系数,以遏制各种违法证件的办理、伪造、变造及其使用。
最后,完善金融监管,加强涉外贸易审批与管理。一是完善金融实名制。基于身份证确认实名的现行“金融实名制”尚存在许多管理漏洞,为避免违法者利用这些管理漏洞从事违法活动,必须加强金融行业监管,建立大额资金存储转移监测报告制度,并与海关和边防机构合作,加大对现金转移和以非法外汇买卖、跨境汇兑为主要业务的地下钱庄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二是加强涉外贸易项目审批与管理。外汇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申报汇出资金项目的审查与登记,国有企业要重点监控大额资金项目汇出的经营环节,严控跨国子公司等国外分支机构的经营情况及产权变更,预防国有资产流失。
贪官外逃现象与中国现行监管体制与机制上的缺陷直接相关,通过反腐的制度化和法治化,完善和创新有关贪官外逃和贪腐资金外流的防控机制,有望得到有效遏制,并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作者为新乡医学院管理学院讲师、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本文系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西方马克思主义异化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5BKS001)
【注释】
①忠全,玉西:“刘青山张子山到底贪污多少钱”,《吉林人大》,2004年第7期。
②殷俊:“贪官外逃全景图”,《世界博览》,2009年第8期。
③“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参评精简本)”,2008年6月,百度文库,http://wenku.baidu.com/view/4553342d915f804d2b16c192.html。
④陈雷:“当前我国贪官外逃的基本特点及预防措施”,《政法论坛》,2009年第1期。
⑤赵士伟,张如彩:“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综述”,《中国安防》,2015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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