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蔡元培是中国近代美育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以往学者将蔡元培的美育单纯视为道德养成的手段,忽略了美育的独立价值。在蔡元培看来,美育是通过欣赏美而获得性情陶冶,养成高尚道德,增加生活情趣,实现崇高的人生理想。美具有普遍性,所以能够打破人我之成见;美具有超脱性,所以可以消除利害关系。美育因此具有了独立的价值,其对个体与社会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养成高尚道德、提起创造精神和移风易俗三个方面。
关键词:美育;德育;蔡元培;独立价值
中图分类号:G40-0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2311(2015)3-0003-05
作者简介:蔡磊砢,女,北京大学教育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高等教育史、蔡元培思想研究(北京 100871)。
蔡元培是中国近代美育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1912年初,蔡元培被任命为首任教育总长,继而发表了《对于新教育之意见》,提出了军国民主义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美育和世界观教育的“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同年10月,美育第一次被列入国家的教育方针,并由教育部颁布《教育宗旨令》将其确定下来。为了强调美育的重要价值,使社会更加关注美育,蔡元培把美育特别提出来,与体智德并为四育[1]。
以往学者大多认为蔡元培的美育是养成道德的手段或工具,是附属于德育的,这实际上有些将蔡元培的美育思想狭隘化、工具化,不免有失偏颇。究其原因是忽略了美育的独立价值,对美育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未能给予充分认识。本文基于蔡元培的美育和教育思想的相关著述,从分析倡导美育的原因入手,并借鉴蔡元培本人对西方美学理论的论述重新解读他的美育概念,通过美的本质属性分析美育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及其独立价值,力图更加全面地解读蔡元培的美育思想。
一、倡导美育的原因
随着帝国主义列强的侵入,中国传统儒家的价值体系面临挑战,维系中国数千年的伦理道德也濒临崩溃。中国社会出现了道德沦丧,世风日下的情形,蔡元培认为解决之道唯有美育。他指出,“吾国之患,固在政府之腐败与政客军人之捣乱,而其根本,则在于大多数之人皆汲汲于近功近利,而毫无高尚之思想,惟提倡美育足以药之。”[2]因此,自民国建立,蔡元培便积极倡导美育,并努力将其付诸实践。
蔡元培倡导美育与他的“教育救国”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20世纪初的中国社会正处于外临强敌,内部动荡不安的状况。在民族危机和忧患意识的共同作用下,以蔡元培为代表的一批先进知识分子选择了“教育救国”道路。他们认为中西文明之间的巨大落差是中国民族危机产生的真正根源,而教育是改变中国落后挨打的最佳途径。蔡元培认为“要有良好的社会,必先有良好的人,要有良好的人,就要先有良好的教育。”[3]蔡元培倡导美育的出发点是扭转道德败坏的社会风气,最终实现“美育救国”和“教育救国”的理想。
五四前后,陈独秀、胡适等人发起了新文化运动,反对旧思想、旧文化,提倡民主与科学。蔡元培认为文化运动同样离不开美育,并提醒“致力文化运动诸君,不要忘了美育”,这样才能有高尚的文化精神。在他看来,“不是用美术的教育……单单凭那个性的冲动,环境的刺激,投入文化运动的潮流,恐不免有下列三种的流弊”:一是计较个人利益得失;“责备他人很周密,但是到了自己实行的机会,经小小的利绊住,不能不牺牲主义”;二是不注重私德,“借了很好的主义作护身符,放纵卑劣的欲望”;三是缺乏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想用简单的方法,短少的时间,达他的极端的主义;经几次挫折,就觉得没有希望,发起厌世观,甚且自杀”。美育可以“提起一种超越利害的兴趣,融合一种划分人我的僻见,保持一种永久平和的心境”,从而纠正上述三种流弊。[4]蔡元培还提出美术与科学同等重要,对留学生演讲说:“外人能进步如此的,在科学以外,更赖美术。……过劳则思游息,无高尚消遣则思烟酒赌博,此系情之自然。所以提倡美术,既然人得以消遣,又可免去不正当的娱乐。”[5]美育具有推动社会文化发展的作用,也是蔡元培积极倡导美育的原因所在。
二、何谓美育?
美育即美感教育。蔡元培在著述中有两个关于美育的定义:其一是“美育词条”,“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6]美学理论指什么?蔡元培美育思想的理论基础源自康德美学,而康德美学讨论的基本问题是美学判断何以能成立,也就是美的鉴赏力是如何形成。蔡元培在《康德美学述》一文中引述到,“美学之断定,发端于主观快与不快之感。……为一种表象与感情之结合,故为综合断定”。[7]换言之,美感是在美的不断鉴赏过程中获得的。美的鉴赏是客体美的对象与人的主观感受相互结合的产物。蔡元培曾指出,“美感在乎赏鉴,故美学之判断,所以别美丑”。[8]因此,美育是使受教育者在美的鉴赏实践过程中形成美与丑的判断力,获得性情陶冶,实现养成高尚道德的目的。
其二,蔡元培在《美育与人生》一文写道:“人人都有感情,而并非都有伟大而高尚的行为,这由于感情推动力的薄弱。要转弱而为强,转薄而为厚,有待于陶养。陶养的工具,为美的对象;陶养的作用,叫做美育。”[9]对这一定义的理解要从“美育如何陶养感情”的问题着手,这与美的“感情移入”作用有关。蔡元培在北大开设的美学课程上讲《美学的趋向》时,引用Theodor Lipps的“感情移入说”解释音节的享受,他说:“每种音节的分子或组合,进行到各人的听觉上,精神上就有一种倾向,要照同样的节奏进行。精神动作的每种特别节奏,都向着意识经过的总体而要附丽进去。……在这种情形上,就发生一种个人的总感态,与对象相应和”。也就是说,音乐的享受就是人通过的听觉感受音符所表达的情感,在人的精神上产生共鸣,从而达到人与音乐相互融合,并进一步改变人的意识。蔡元培同时指出,“至于美的对象,是不过使主观容易达到自由与高尚的精神生活就是了”。[10]人们在欣赏美的对象时,获得了美的享受,并在精神层面引起共鸣。这正是陶养的作用所在。
综上所述,美育就是将美的鉴赏寓于教育过程,受教育者在欣赏美的同时获得美的享受,陶冶性情,在美的潜移默化影响下激发伟大而高尚精神。
三、美的本质属性
美育何以能够陶养感情?诚如蔡元培所指出,“既有普遍性以打破人我之见,又有超脱性以透出利害的关系;所以当着重要关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死不能屈’的气概;甚至有‘杀身以成仁’而不‘求生以害仁’的勇敢;这是完全不由于知识的计较,而由于感情的陶养,就是不源于智育,而源于美育” 。[11]可见,感情的陶养是美的本质属性决定的。
美的本质属性是蔡元培美育思想的理论基础,其思想渊源是康德美学。蔡元培晚年对留德经历的回忆写道:“我于讲堂上既听美学、美术史、文学史的讲演,于环境上又常受音乐、美术的熏习,不知不觉的渐集中心力于美学方面。尤因冯德讲哲学史时,提出康德关于美学的见解,最注重于美的超越性与普遍性,就康德原书,详细研读,益见美学关系的重要。”[12]那么美的普遍性与超脱性是什么?他们又是如何实现陶养感情的目的?
美的普遍性是指美感是普遍存在的,包括两层含义:其一,美感是无差别的,它不因审美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美感是世界主义的,它不因时空和文化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蔡元培在演讲中曾对此解释说:“如北京左近之西山,我游之,人亦游之;我无损于人,人亦无损于我也。隔千里兮共明月,我与人均不得而私之。中央公园之花石,农事试验场之水木,人人得而赏之。埃及之金字塔,希腊之神祠,罗马之剧场,瞻望赏叹者若干人,且历若干年,而价值如故。”[13]其二,美感是纯粹的,不能为个人所独占,不会导致人我之间的利益冲突,而物质则不然,对其占有的欲望是排他的。蔡元培在《美育与人生》一文中指出,“一瓢之水,一人饮了,他人就没得分润;容足之地,一人占了,他人就没得并立;这种物质上不相入的成例,是助长人我的区别、自私自利的计较的。转而观美的对象,就大不相同。……美感的发动,乃以摄影及音波辗转传达之视觉与听觉为限。所以纯然有‘天下为公’之概。……齐宣王称‘独乐乐,不若与人乐乐’,‘与少乐乐,不若与众乐乐’。这是美的普遍性的证明。”[14]因此,美的普遍性打破了人我的差别,消解人我之间的利益冲突,从而激发“与人同乐”的高尚道德。
美的超脱性是指美感的产生是没有功利目的的。它同样包含两层含义:其一,美的存在与实用的目的无关,蔡元培在文章中辩驳说:“宫室可以避风雨就好了,何以要雕刻与彩画?器具可以应用就好了,何以要图案?语言可以达意就好了,何以要特制音调的诗歌?”[15]因此,美是超越实用目的的。其二,因美而产生的快感与审美主体的欲望无关。蔡元培在演讲中对此形象地解释到,“植物之花,所以成实也,而吾人赏花,决非作果实可食之想。善歌之鸟,恒非食品。灿烂之蛇,多含毒液,而以审美之观念对之,其价值自若。美色,人之所好也;对希腊之裸像,决不敢作龙阳之想……”[16]美的超脱性使人超越了个人的欲望和需求,在关键时刻表现出“愿舍一己的生以救众人的死,愿舍一己的利以去众人的害”的行为[17]。
综上所述,美具有普遍性,所以能够打破人我之成见;美具有超脱性,所以可以消除利害关系。当人们放弃追逐物质利益,消解了自私自利的心理,自然会激发“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高尚道德。因此,美育实现了感情陶养的目的。
四、美育在教育中的地位
民初,蔡元培提出“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在谈及民国教育方针的独特性,他认为“惟世界观及美育,鄙人尤所注重”。[18]事实上,蔡元培认为美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近代教育之骨干”。[19]为了全面理解蔡元培的美育价值,下文将论述美育在五育中的独特地位,以及美育在实现蔡元培教育理想中的重要作用。
蔡元培在《对于新教育之意见》一文中详细论述了“五育”的重要性。他写道:教育分为隶属于政治的和超轶于政治的两类,其中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为隶属于政治的,美育和世界观教育为超轶于政治的。军国民教育和实利主义教育是“强兵富国之主义”。但兵强或“溢而为私斗,为侵略”;国富“不免知欺愚,强欺弱”,解决之道乃“教之以公民道德”。但公民道德教育并不是最终目的,因为这一切未能超轶于政治,不外乎现世之幸福。“世界有二方面,如一纸之有表里:一为现象,一为实体。现象世界之事为政治,以造成现世幸福为鹄的;实体世界之事为宗教,故以摆脱现世幸福为作用”。美育和世界观教育皆属于实体观念之教育,而美育是实现世界观教育的必由之路。“现象世界所以为实体世界之障碍者,不外二种意识:一、人我之差别,二、幸福之营求是也”。而美的普遍性与超脱性可以克服这些障碍。美感的形成是以现象世界为材料的,“人既脱离一切现象世界相对之感情,而为浑然之美感,则即所谓与造物为友,而已接触于实体世界之观念矣。故教育家欲由现象世界而引以到达于实体世界之观念,不可不用美感之教育”。“美感者,合美丽与尊严而言之,介乎现象世界与实体世界之间,而为津梁”。如果用“三育”来衡量,则“军国民主义为体育;实利主义为智育;公民道德及美育皆属德育;而世界观则统三者而一之”。[20]可见,世界观教育才是蔡元培的最终理想。没有美育,世界观教育根本无法实现。因此,美育在“五育”中的地位是至关重要的、不可替代的。
对于美育、智育与德育三者的关系,蔡元培对他们在实现教育目的中所发挥不同的作用进行了分析。蔡元培写道:“教育之目的,在使人人有适当之行为,即以德育为中心是也。欲求行为之适当,必有两方面之准备:一方面,计较利害,考察因果,以冷静之头脑判定之;凡保身为国之德,属于此类,赖智育之助者也。又一方面,不顾祸福,不计生死,以热烈之感情奔赴之;凡与人同乐、舍己为群之德,属于此类,赖美育之助者也,所以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21]在蔡元培看来,教育的目的是道德的养成,而道德有不同的层次,有“保身为国”之道德,有“舍己为群”之道德,美育是养成“舍己为群”之高尚道德的途径。但教育需要智育与美育相辅相成,才能培养一个全面发展的人。
蔡元培认为教育既要为一定的政治目的服务,也要有纯粹的教育理想。服务于政治的教育具体体现在国家的教育宗旨。如民国的教育宗旨为“养成健全人格,提倡共和精神”,即培养一批具有健全人格和共和精神的国民以满足国家需要。而健全人格的内涵就是“自由、平等、博爱” 。[22]作为纯粹的教育理想,蔡元培认为教育是“养成人格之事业”。“使(教育)仅仅为灌注知识、练习技能之作用,而不贯之以理想,则是机械之教育,非所以施于人类也”。在万国教育会议的演讲中,蔡元培指出,“无论何人,不可不有其一种之世界观及其与是相应之人生观,则教育通则也”。[23]因此,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使受教育者能够树立崇高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具体而言,如《世界观与人生观》一文中所指出的,教育理想是为全人类尽义务,实现人生的真正价值。人类之义务就是“为群伦不为小己,为将来不为现在,为精神之愉快而非为体魄之享受”。[24]
美育是实现人生的最终价值的重要途径。在与《时代画报》记者的一次谈话中,蔡元培谈到,“我提倡美育,便是使人类能在音乐、雕刻、图画、文学里又找到他们遗失了的情感。我们每每在听了一支歌,看了一张画、一件雕刻,或者读了一首诗、一篇文章以后,常会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四周的空气会变得更温柔,眼前的对象会变得更甜蜜,似乎觉到自身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伟大的使命。这种使命不仅仅是要使人人有饭吃,有衣装穿,有房子住,他同时还要使人人能在保持生存以外,还能去享受人生。”[25]
五、美育的独立价值
美育的独立价值是指美育不依附于道德或教育的其他部分而独立存在的价值。蔡元培在《美学的进化》一文中精辟地论述道:“美的快感是超脱的。官能上适与不适,实用上良与不良,道德上善与不善,都是用一个目的作标准。美感是没有目的,不过主观上认为有合(目)的性,所以超脱。因为超脱,与个人的利害没有关系,所以普遍。”[26]美育与德育不同,道德的善与不善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作为批判,道德教育也是有明确内涵的,如公民道德教育的内涵就是“自由、平等、博爱”。美育则不然,美感的产生无需满足任何欲望与需求,不受任何功利目的所驱使,其目的是自然达成的。因此,美育的价值是独立的。美育对个体与社会的独立价值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美育能够养成高尚道德
教育的核心是道德的养成,美育能够激发高尚的道德。蔡元培的道德观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曰属于小己者;二曰属于社会者;三曰属于人道主义者。“属于小己者,一切行为皆以有裨于小己之生存者为有价值也”。“属于社会者,将小己意志同化于公共意志,以社会公众之幸福及公众之进步为目的”。“人道主义从狭义讲为全体人类,从广义讲,自动物而植物,以至于无机物,凡认为有识者,皆有相关之休戚。如是,则一切小己,虽推之无涯之远,无穷之久,而无不包括于此主义之中。一切道德行为以是为鹄的,即属于人道主义”。[27]
在蔡元培看来,一切以个人的利益为目的行为是不道德的。教育应注重培养两个层次的道德:一是社会层次的道德,即公民道德。它以现世社会的幸福及进步为目的;一是人道主义的道德,它以人类共同的发展及进步为目的的,与世界观教育的目标是一致的。蔡元培指出:“人道主义之最大阻力,为专己性。美感之超脱而普遍,则专己性之良药也。”[28]因此,美育是实现人道主义道德观的根本途径。
(二)美育能够提起创造精神
美育能够提起创造精神,对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蔡元培在爱丁堡的演讲中指出,“美术所以为高尚的消遣,就是能提起创造精神。……美术一方面有超脱利害的性质;一方面有发表个性的自由。所以沉浸其中,能把占有的冲动,逐渐减少;创造的冲动,逐渐扩展。美术的效用,岂不很大么?”[29]美术是高尚的消遣,在倡导科学救国之时,更应当注意到美育的独特价值,将科学与美术相结合,共同推动社会的发展。
美育对于科学家个人也具有重要的意义。蔡元培在论述科学与美术的关系时指出,“一人的生死,国家的存亡,世界的成毁,都是机械作用,并没有自由的意志可以改变他的。抱了这种机械的人生观与世界观,不但对于自己竟无生趣,对于社会毫无爱情,就是对于所治的科学,也不过‘依样画葫芦’,决没有创造的精神。……防这种流弊,就要求知识以外,兼养感情,就是治科学以外,兼治美术。有了美术的兴趣,不但觉得人生很有意义,很有价值,就是治科学的时候,也一定添了勇敢活泼的精神。”[30]美育可以发挥科学家更大的创造力,增加生活情趣,为人生注入活泼精神,提升人生价值。
(三)美育可以移风易俗
中国古代圣贤崇尚美育,认为美育可以感化人的心灵,起到移风易俗的作用。蔡元培也认同这一观点,在《学堂教科论》中写道:“文学者,亦谓之美术学,《春秋》所谓文致太平,而《肄业要览》称为玩物适情之学者,以音乐为最显,移风易俗,言者详矣”。[31]在国家危亡之时,蔡元培提出音乐可以振奋民族精神。“音之变动而影响于民族之精神。民族精神,为国难中最可注意的一端,而特受音乐影响,可以见音乐的关系了。”[32]在抗战期间的一次演讲中,蔡元培强调指出,“美术乃抗战时期必需品”。可以使人拥有“宁静的头脑”和“强毅的意志”。“全民抗战之期,最要紧的,就是能互相爱护,互相扶助;此等行为……美感可以助成之。”可见,美育在国家危亡时刻可以鼓舞士气,振奋精神。
蔡元培倡导美育不仅限于学校教育,而且也包含非正式教育之美育。他认为,美育应当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贯穿于人一生的各个阶段。其实施范围包括家庭美育、学校美育和社会美育。这三个方面相互联系,互为补充。[33]其内容涵盖“一切音乐,文学,戏院,电影,公园,小小园林的布置,繁华的都市,幽静的乡村等等,此外如个人的举动,社会的组织,学术团体,山水的利用,以及其他种种的社会现状,都是美育”。 [34]蔡元培倡导美育,目的是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人们受到美的环境的熏染,引起高尚的道德,移风易俗,改变道德败坏的不良社会风气。
简言之,美感是超脱的,不受任何功利目的驱使。因此,美育是独立的,是超越现实利益关系的,是不需要依附于道德教育而独立存在。美育可以陶冶性情,激发伟大而高尚的道德,实现推动人类社会共同发展的教育理想;美育可以增加生活情趣,为科学家增添活泼勇敢的精神,激发更大的科学创造精神;美育可以起到移风易俗的作用,扭转不良的社会风气,振奋民族精神。美育是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类共同目标和崇高人生理想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A].蔡元培全集(第四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261.
[2]在天津车站的谈话[A].蔡元培全集(第三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630.
[3]何谓文化?[A].蔡元培全集(第四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291.
[4]文化运动不要忘了美育[A].蔡元培全集(第三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739.
[5][29]在爱丁堡中国学生会及学术研究会欢迎会演说词[A]. 蔡元培全集(第四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341.
[6][21]美育[A].蔡元培全集(第六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599.
[7]康德美学述[A].蔡元培全集(第二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507.
[8]哲学大纲[A].蔡元培全集(第二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339.
[9][11] [14][15][17]美育与人生[A].蔡元培全集(第七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290-291.
[10]美学的趋向 [A].蔡元培全集(第四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453-454.
[12]自写年谱[A].蔡元培全集(第十七卷) [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457.
[13][16]以美育代宗教[A].蔡元培全集(第三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60,61.
[18][20]对于新教育之意见[A].蔡元培全集(第二卷)[M]. 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16,9-14.
[19]创办国立艺术大学之提案 [A].蔡元培全集(第六卷)[M]. 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133.
[22]在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育与社会》社演说词[A].蔡元培全集(第四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82.
[23] 一九零零年以来教育之进步[A].蔡元培全集(第二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371.
[24]世界观与人生观[A].蔡元培全集(第二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218.
[25]与《时代画报》记者谈话[A].蔡元培全集(第六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614.
[26] 美学的进化[A].蔡元培全集(第四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307.
[27][28] 哲学大纲[A].蔡元培全集(第二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334-337,340.
[30]美术与科学的关系[A].蔡元培全集(第四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 327-328.
[31]学堂教科论[A].蔡元培全集(第一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336.
[32] 就任国立音乐院音乐艺文社社长演说词[A].蔡元培全集(第七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408.
[33]美育实施的方法[A].蔡元培全集(第四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668.
[34]美育代宗教(1932年)[A].蔡元培全集(第七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370.
上一篇:论实践与教育的相互规定性及其表现
下一篇:教育投资的外溢效应及其内在化